在監獄裡服刑,中長刑期罪犯,真的是很尴尬的存在。
監獄服刑人員,對于刑期長短,有着不成文的劃分。
五年以下,基本上都屬于短刑期,畢竟看守所度過一段時間,來到監獄,最多還有三四年,表現好的話,再減刑減幾個月,也就快該回家了。
五年到十年,屬于中長刑期,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根據餘刑長短,可以減刑兩到三次。這個階段很尴尬,小心翼翼,謹言慎行,還要仔細計算考核分,計算能減刑幾次,一次大概多長時間,稍有耽擱或者違規扣分,可能就少減刑一次。
十年到十五年,算長刑期。雖然刑期長,但是還算有盼頭,踏踏實實改造,為的就是多掙考核分,多減刑,能早日回歸社會,回歸家庭。能早點見到親人。
十五年到二十五年,無期徒刑,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犯人,屬于重刑犯。基本上整個人都麻木了,漫長的時間在這裡已經隻是一個毫無概念的數字。甚至有些年紀大的,都不确定自己還能不能活着走出去。思想壓力大,性格孤僻,情緒不穩定,是普遍心理。
而整個監獄,就是由這些人構成。
一般重刑犯,都會有專門分配的監獄,重刑犯監區。大家刑期長短差不多,不會看到短刑期的而心理不平衡,導緻受到精神刺激。
短刑期罪犯和中長刑期罪犯,以及十五年以下長刑期罪犯,都是混合關押。各階段都有,有人走也有人來,迎來送往,終有輪到自己的那一天。
但是,在這衆多人群裡,中長刑期罪犯,屬于一個很尴尬的存在。為什麼呢?
最直接的體現就是減刑方面。一般短刑期,大多隻能減一次刑。有些時間更短的都直接不減刑。而長刑期以及重刑犯,時間久了人也麻木了,減刑隻是杯水車薪,畢竟總的刑期已經那麼長了,減多了開心兩天,減少了也沒事,還有下次,來日方長。
而中長刑期罪犯,要仔仔細細的算餘刑,最多也就是兩到三次。而且前後間隔也比較緊張,還要計算考核分,還要謹言慎行小心翼翼不違規不讓扣分。因為有可能一次扣分,就導緻少減刑一次。
另一個方面,就體現在勞動改造上面。因為短刑期罪犯時間短,所以大多數勞動上的技術活,不會讓短刑期去做,而長刑期,要麼是監區培養的技術骨幹,大小組長之類的,要麼就是重刑或者特殊犯,思想壓力大的,還要以思想還要為主,緩解情緒,所以勞動量相對就小了很多。而中長刑期罪犯,這個尴尬的時間,短期走不了,培養成為技術骨幹吧,時間又不夠,畢竟培養幾年,人也該回家了。所以,生産上最難最苦最累的活,就是靠着這部分人來做了。一些比較難的工序,比較累的工序,都是中長刑期來做。
所以說,中長刑期罪犯在監獄的處境很微妙,甚至可以說是尴尬。
這裡,流傳着一句話:減的好不如判的少,判的少不如不進來好。意思就是說減刑減的再好,不如自己判的少,判刑判的少不如當初不進去的好。
所以,自由真的是無價的,失去自由的日子,真的很痛苦。珍惜當下的幸福生活,且行且珍惜。切莫觸犯法律,苦了自己,也傷了家裡人。
願你我生活順心,一世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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