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最好的狀态應該就是自己做老闆。對于習慣于朝9晚6,甚至是996、247等BT工作制的上班族們來說,最大的夢想可能就是創業當老闆,或者最好當個自由職業者。不受領導和老闆的約束,不用忍受公司體制的束縛。按照自己的活法自由自在地工作。
但是,事實不一定是這個樣子。
先來講一個案例:
王叔叔70年代在部隊服役,80年代退伍進了國企。到了2006年,王叔叔從國企辭職後注冊了個公司幹起了個體戶。公司就他一個人,基本算是個“皮包公司”,也可以說就是自由職業者。那個年代沒有什麼買房限購、買車搖号、落戶資格一說,加上“學校部隊國企都沒教過”。所以王叔叔隻顧着掙錢,根本沒想過什麼繳社保的事,社保就從2006年開始斷繳了。
到了2010年,王叔叔聽說斷繳社保影響以後領養老金,就一次性補繳了從2006年到2010年的養老保險。2011年,他的自由職業者生涯結束了。公司倒閉,他入職到一家工程公司做到2017年,期間公司給他繳納了足額的社保費用。
2017年,到了退休年齡的王叔叔向當地人社局提交了退休申請,可是人社局審核認定王叔叔不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沒有連續繳納社保達到15年,最終作出了不予批準決定書。
那什麼情況下才能補繳社保呢?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将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2、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所以,如果企業應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而實際未繳納,才能而且必須由用人單位予以補繳。
自由職業者怎麼繳社保呢?
離開企業單位,自由職業者是可以以個人身份參保的,而且現在社保影響的民生需求太多,所以建議社保能不斷就不要斷繳。
交多少?
在了解這個問題之前,你需要先清楚社保有兩種繳納性質:
職工社保:公司繳納(公司和個人按比例承擔費用),繳納種類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居民社保:個人繳納(個人承擔全部費用),隻能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如果是企業職工,單位就會繳納很大一部分,比如養老保險單位繳納工資的20%作為統籌基金。
将來大家就是從統籌基金裡領基礎養老金,然後作為企業的職工隻需要繳納繳費工資的8%進入個人賬戶。
相當于統籌賬戶錢是單位給交,将來我們去領。
現在從企業離職以後變成自由職業者,沒有單位了,所以兩個賬戶的繳費都需要自己交。
因為職工社保保障更加全面,因此在我國自由職業者個人繳費,在選擇第三方代繳公司時通常都選擇以職工社保性質繳納,相應地,社保繳納的金額大概就是根據繳納基數和各個險種繳納比例計算了。
老了能領多少錢?
養老領取的待遇方面,因為企業職工的繳費工資一般都比較高,所以繳費指數也高,但是自由職業者的繳費工資可不是按照真實收入來交的。
你最終的繳費金額是按照當地的社平工資來計算的,按規定最高繳費上限是社會平均工資的300%,最低就基本是社會平均工資的40~60%。
但是你要知道,你選擇的繳費基數低,将來領的養老金待遇就要更低。以自由職業者身份繳納社保,也可能出現交得多領得少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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