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募捐靠譜嗎?前段時間某德雲社演員有車有房,卻通過水滴籌籌款百萬,引發社會熱議。經曆過屢屢出現的網絡詐捐事件的洗禮,很多人都學會了對募捐鍊接視而不見。紅星新聞日前又接到了一起關于網絡募捐的投訴。
家住重慶象嶼兩江公園小區的王女士稱,小區蔬菜店女主人新開了一家餐廳,轉讓費數十萬元,還買了新車,并在打聽昂貴的私立幼兒園。此外蔬菜店女主人同樣是小區業主。而這家人年初遭遇車禍,在水滴籌上募捐了16萬餘元。王女士認為,這家人在水滴籌上隐瞞了資産情況,有詐捐的嫌疑。
紅星新聞記者聯系上了幾位捐款的小區業主,當事人代女士和她的哥哥代先生,以及水滴籌相關負責人,請他們分别講述事件的來龍去脈。
水滴籌用戶協議
水滴籌頁面
水滴籌頁面
一家三口遭遇車禍,水滴籌籌款16萬4千元
去年12月底,代女士的丈夫向先生和她60多歲的公公、婆婆一同參加了她奶奶的葬禮,在返回重慶的途中,丈夫一家三口遭遇了嚴重的車禍。事發當晚,丈夫肋骨十多處骨折,公公除了肋骨骨折還有大腿骨骨折,婆婆下颚骨折,顱内出血,顱骨多處骨折。醫生讓代女士準備至少30萬元。
高昂的醫療費用讓這個靠販賣蔬菜為生的家庭陷入窘境。醫療保險不能報銷交通事故,由于事故責任在自身,又沒有購買商業保險,隻能自己承擔所有費用。向娘家借了10萬元後,代女士借遍親朋好友仍然不夠,最終在水滴籌上發起了大病籌款。象嶼兩江公園小區的業主們看到籌款鍊接,紛紛慷慨解囊。
按照水滴籌平台的要求,代女士作為項目發起人,從丈夫的角度填寫提交了身份證、與發起人的關系證明、收款銀行卡實名校驗等信息,并在增信補充一欄寫道:無房産、無車産、有醫保、無商業重疾保險、無家庭金融資産,家庭年收入為5萬元,并承諾:“所提交的文字與圖片資料完整真實,無任何虛構事實及隐瞞真相的情況,如有不實,發起人願意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水滴籌平台則在用戶協議中聲明:“個人大病求助不屬于慈善募捐,信息的真實性由發起人、求助人自行負責,贈與人需要獨立審慎判斷,做出是否贈與的決定。”
1月9日,為繳納手術費用和後續的康複治療費用,代女士從水滴籌提現成功,收款人為丈夫,共籌款16萬4846.11元。公公後期出現血栓和大出血,共經曆4次手術,婆婆搶救後在ICU躺了一周,代女士支付了23萬餘元的醫療費用。出院後,一家人開始了藥罐子生活,這又是一筆額外的開支。
業主質疑
業主質疑
代女士在業主群裡的餐廳廣告
盤下一家港式茶餐廳,小區業主群質疑“詐捐”
作為蔬菜店的常客,李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小區居民對這家人的印象是和氣、相處愉快、買菜送蔥……生計全賴販賣蔬菜。“大家都認為這家的經濟條件非常普通,遇上這麼嚴重的車禍,在水滴籌上募捐合情合理,很多人都捐了錢。但這是建立在他家确實缺錢的前提下。”
李女士認為,代女士有房産,這與水滴籌上的增信内容不符,而捐款人都是基于水滴籌上的描述捐款。“她在水滴籌上隐瞞了資産情況,這屬于欺詐!籌款的前提是自己先竭盡全力,在有房産、還能開餐廳的情況下,我認為對方并不需要社會救助。這種行為是在消費大家的善良,毀滅同情心。”不少業主表示,水滴籌隻審核了病情的真實性,資産審核環節存在疏漏,公衆無法辨别真僞,對互聯網捐款的信任度大幅下降。
小區業主張先生自稱做過生意,對代女士一家的資産情況提出質疑:“我相信他們籌的錢都花在了醫藥費上,但愛琴海的餐廳,轉讓費、租金、水電、人工……手裡沒有幾十萬根本沒底氣去接。還要加上家裡的正常開支、資金流轉。”
有業主聯系上了餐廳的前任老闆,對方稱餐廳已經轉讓給蔬菜供貨商,轉讓費用為20萬元,并用之前未結的菜錢作為部分抵扣。
紅星新聞記者發現,在代女士提出訴諸法律後,重慶購物狂論壇上的相關帖子已經被删除。小區業主王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承認帖子的内容可能存在誇大和失實的地方。“這家人肯定是有困難的,但關鍵是困難到什麼程度。目前還沒有一個可以得到社會援助的界定。不過有房的話确實不應該通過水滴籌籌錢。”此外哥哥代先生在群裡解釋稱奶奶的葬禮收到份子錢12萬元,王女士指出,“從中可以看出他家的人脈關系,籌措10多萬的醫藥費應該不成問題。”
代女士在群裡的解釋
當事人及哥哥回應:情況緊急房子賣不掉,家裡的情況符合社會救助條件
10月17日下午,哥哥代先生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帖子的内容并不屬實,妹妹當時家裡的情況符合水滴籌大病募捐的條件。而車禍過後已經9個月,家裡足以籌措出開始新生活的資金。他從娘家的角度向記者解釋了資産等問題。
首先是矛盾的焦點——房産。他表示,“我開過精品店、網吧,在鄉下修過房子,趕上房産紅利時期掙了些錢。在還沒有賭博欠債之前,家裡給妹妹現在的房子付了首付款,這是妹妹的婚前财産,後續的按揭款由妹妹自己承擔。”他強調,“妹妹的房産是按揭的,而且一時半會兒賣不掉,無法及時籌措資金。”
第二是娘家的經濟能力。代女士在業主群裡稱,“為什麼娘家一會兒有錢一會兒沒錢,是因為房子撞運氣在賣,網吧也有收入。” 代先生則表示,随着他賭博欠債100多萬元,家裡的經濟條件一落千丈,“不僅掏空了父母的存款,至今仍欠債30多萬元,每月還有高額的欠款利息,家庭周轉資金從未超過5000元。”車禍發生時,代先生家在鄉下有兩套小産權房,分别為底樓和頂樓,不僅不好賣,而且賣不起價。此後家裡成功賣掉了這兩套小産權房,房款主要用于替他還債。“我媽從中挪了一部分借給妹妹做生意。”
第三是醫療費用。代先生保證,從水滴籌上獲得的捐款全部用于醫療,沒有剩餘。“車禍的醫藥費總計超過25萬元,還有後續的治療費用,妹妹保留了醫院的收費單據,經得起檢查。”支付醫療費用的資金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奶奶葬禮收到的份子錢,其餘就是社會捐款。“年初奶奶去世,收了12.6萬元的份子錢。妹夫一家回重慶的路上遭遇車禍,給了妹妹10萬元的醫療費,剩餘的錢是喪葬費用和其他開銷。”
最後是新車。代先生告訴記者,出院後菜店重新開業,之前的車已經在車禍中報廢。“為運輸蔬菜,我爸借錢出首付,買了一輛長安鈴木,按揭款是妹妹家自己付。車在我爸的名下。”
10月19日晚上8點半,當事人代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最近兩個月,小區附近新增了兩家果蔬超市。原本這條街就有3家菜店和一個綜合超市,競争更加激烈。車禍基本把我家掏空了,爸媽還在吃藥,一家五口還有個1歲多的奶娃兒,入不敷出,我們不能光靠一家蔬菜店,必須另找出路。”
對于哥哥的說法,代女士表示沒有什麼問題。她補充說明了關于私立幼兒園的傳言,“我娃在2018年9月23日出生,才一歲多,之前咨詢幼兒園是為了應聘,衆所周知,我之前是幼教。”代女士重點解釋了房産的情況,以及在水滴籌上填寫的資料。她承認自己确實是象嶼兩江公園小區的業主,一家五口人住在這個51平方米的房子裡。但房産是她的婚前财産,而水滴籌上的資料是從丈夫的角度填寫的,他的名下确實無房産、無車産。“我填寫這些資料的時候,也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都不知道怎麼填,所以才會按照平台的填寫提示,一切資料都是以患者(丈夫)的角度去填寫的。”
對于業主群裡提出她應該賣房籌款,代女士表示,“病情不等人,房子不是想賣就能賣出去的,而做二次抵押,銀行流程也等不及。”她還提到,“餐廳之前确實欠我們3萬多的菜錢,我們和餐廳原老闆的說法存在誤會,已經當面溝通過了。”
代女士表示,一家人都非常感謝捐款人,但對社交平台和大衆點評上的言論感到身心俱疲,“這些缺乏公正、一邊倒的言論已經影響了我家的生活和正常經營。我在業主群裡反複解釋,但越描越黑。我咨詢過律師,認為侵犯了個人名譽,但律師認為不成立。”代女士最後告訴記者,“我的公婆每天淩晨4點起床,在菜店工作到晚上10點;我的丈夫晚上11點就出門進貨,工作到第二天下午4點,家裡的經濟情況符合社會救助條件。我已經和水滴籌重慶的工作人員見面談過了,也按要求提交了信息證據。”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的半個小時裡,她一直在接待蔬菜店的客戶,通話5次被打斷。
水滴籌:村委會出具了加蓋公章的書面證明,目前平台仍在調查核實中
捐款人與受捐人矛盾沖突的關鍵在于水滴籌平台上的家庭資産信息是否真實。在此前的德雲社演員籌款百萬的事件中,水滴籌回應稱自身無權利審核發起人的資産狀況。水滴籌也在用戶協議裡強調,“信息的真實性由發起人、求助人自行負責”,“平台不對個人大病求助項目作任何形式的擔保”。那麼水滴籌平台如何保證項目發起人提供的信息的真實性?該事件的調查結果如何?
水滴籌相關負責人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水滴籌是為陷入困境的大病患者提供個人大病求助信息發布服務的互聯網平台。患者家庭經濟情況需不足以支撐患者醫療費用,才可發起籌款。平台在籌款發起、傳播、提現等整個過程中,借助社交網絡傳播驗證、第三方數據驗證、大數據風險識别、輿情監控等技術和手段對籌款進行全流程的動态監控。
平台會要求發起人提交患者身份證明、病情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并向所有贈與人進行公示,由愛心人士根據公示的情況判斷是否要予以幫扶。同時,平台還會要求發起人公示患者家庭經濟情況、醫療保險情況、商業保險情況等盡可能全面的信息,并根據社交網絡驗證、第三方數據驗證等手段識别風險,進行進一步核實,比如要求患者熟人的舉報證實,要求發起人出具村(居)委會、車管局、房管局等官方機構提供的書面證明。
隻有提交所有平台要求的材料,并經過社交網絡驗證所有贈與人無異議後,發起人才可以申請提現,其申請提現的相關信息會向贈與人進行24小時公示,在贈與人無異議的前提下,平台才會打款。
10月17日,平台接到用戶舉報後立即啟動核查,線上風控專員第一時間與質疑人溝通了解相關信息,并聯系發起人确認患者病情進展、治療花費、家庭經濟情況等最新信息,督促發起人當天更新并公示了最新的治療花費票據,共計25萬餘元;平台線下風控專員也趕往現場進行實地調查,與品粵坊餐廳原老闆等相關人當面核實。目前平台仍在調查核實中,若證實發起人存在虛假、僞造、隐瞞行為,平台将啟動法律程序捍衛愛心人士的善行善舉。
律師:平台不對信息的真實完整性負責,可能存在誘導或誤導性
法典律師事務所周三明律師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這個案例并不屬于“詐捐”。大家通常所說的“詐捐”在法律意義上屬于“詐騙”,指的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隐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為。
2016年9月1日,我國首部《慈善法》正式頒布實施,網絡募捐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據,但《慈善法》對非法募捐、挪用善款、信息未公開等問題沒有具體、針對性的落實舉措。
《慈善法》明确規定,能夠進行募捐的主體,應當是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基于慈善目的可與具有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目前很多沒有募捐主體資格的個人或組織在互聯網平台上發布虛假信息,進行詐捐或騙捐。
本案例中,自然人通過水滴籌等網絡平台募捐,本質上屬于個人求助。如果對方的房屋有産權,那麼當初隐瞞了這個事實就屬于隐匿資産。個人求助如果存在隐匿資産的行為,可能存在欺騙的行為,但并未構成欺詐,更多是個人誠信問題。
周三明律師指出,平台在審核機制上存在一定問題。本案例中,發起人填寫的是無資産,平台是如何審查的?是程序性的審查還是進行了實體性的審查?盡管平台在用戶協議中明确了平台、受捐人、捐款人三方的權力和義務,規避了法律風險,但平台對社會不特定公衆發布涉及金融的信息,應負有責任維護秩序。如果平台隻是程序性審查,不對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那麼發布的信息就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誘導性或誤導性。
捐贈者、平台、受捐者三方都有義務保證信息的真實可靠。受捐者發布信息要誠信;平台方的第一要務是通過審核進一步确保信息的真實完整;基于對平台的信任,捐贈者在處置自己的财産進行捐贈時,也有義務考慮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此外,對于捐款人在社交平台上發帖,周三明律師表示,如果内容沒有誇大或編造,客觀真實,且未對人物進行貶損,那麼就算用詞犀利甚至相對激烈,也未侵犯對方的個人隐私和名譽。
紅星新聞記者 吳丹若 袁野
編輯丨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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