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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事客機黑匣子已找到!
3月23日下午,國家應急處置指揮部舉行“3·21”東航飛行事故第二場發布會,介紹事故現場搜尋情況。民航事故調查中心主任毛延峰在發布會上表示,飛機失事時,航路上天氣适航,無危險天氣。根據機組與空管單位地空通話記錄,該機自昆明起飛一直到航路上突然下降高度之前,機組與空管單位均保持正常的通信聯系。
東航雲南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孫世英在23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失事飛機是2015年6月22日引進,飛機維修一直嚴格按照維修技術方案實施,技術狀況穩定正常。起飛前,飛機符合維修放行标準和适航要求,正常放行。
此場新聞發布會也披露了另一重磅消息:東方航空公司MU5735的一個黑匣子已于23日被發現,破損嚴重。
飛機墜毀經過
3月22日晚,在國家應急處置指揮部舉行的第一場新聞發布會上,民航局航空安全辦公室主任朱濤通報稱,東航MU5735航班于3月21日13時16分從昆明起飛,14時17分保持巡航高度8900米進入廣州管制區。14:20管制員發現飛機高度急劇下降,随即多次呼叫機組,但未收到任何回複,14:23飛機雷達信号消失,後經核實,飛機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藤縣境内墜毀。
此前,中國新聞網等多家媒體援引航班數據服務公司“飛常準”的數據報道稱,MU5735航班從昆明機場起飛後,一直在約8869米高度進行巡航。14時19分,飛機突然從巡航高度下降,同時飛行速度從約每小時845公裡開始下降。14時21分,MU5735航班丢失ADS-B雷達信号,同地面失聯。
尚未發現幸存人員
公安部門已對現場封鎖管控
截至22日晚的發布會召開時,搜救工作尚未發現幸存人員,公安部門已對現場進行了封鎖管控。東航已與全部123名旅客的家屬取得聯系,組建100多名家屬援助工作團隊,有序開展家屬援助工作。
目前尚無法對事故原因
有清晰判斷
本次事故飛機損毀嚴重,調查難度很大。鑒于調查工作剛剛開始,以目前掌握的信息,還無法對于事故的原因有一個清晰的判斷。
下一步,調查組将全力以赴搜集各方證據,重點在事發現場飛行記錄器的搜尋,并綜合各方面信息開展事故原因分析工作,深入全面查明事故原因,一旦調查工作取得進展,将在第一時間公布。
已成立國家應急處置指揮部
事發後,依據《國家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預案》,已成立國家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部成員單位包括:民航局、公安部、衛健委、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民政部、網信辦、中宣部、國資委、地方人民政府等。
目前指揮部已召開第一次會議,各工作組已按照工作方案及分工全面開展各項工作。
黑匣子的關鍵信息
将解密事故原因
東航客機失事進展牽動人心
當務之急是全力搜救
查明事故原因
而其中的關鍵就是黑匣子
圖片來源:人民網
辟謠!
這些關于MU5735的說法
都是假的
律師:
散布謠言構成犯罪的可追刑責
對于網絡上某些網民和自媒體蹭空難的熱度,惡意散播謠言的行為,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楊子洋律師認為,發布内容要真實、客觀,不借助熱點事件蹭熱度。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六款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制作、複制、發布、傳播含有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内容的信息,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其網站傳輸的信息明顯屬于本辦法第十五條所列内容之一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楊子洋也提醒,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制作、複制、發布、傳播本辦法第十五條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并由發證機關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通知企業登記機關;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并由備案機關責令暫時關閉網站直至關閉網站。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梁雅麗律師則表示,從法律層面來看,如果涉及在網絡上散布謠言,需要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等三種。
梁雅麗具體分析,如果散布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譽,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要承擔停止侵害、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責任;如果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诽謗他人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如果散布謠言,構成犯罪的要依據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廣州普法綜合自人民日報、央視新聞、中國新聞網、法治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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