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時前,我看過一支舞蹈,名為《殙》
女子身着嫁衣,對鏡梳妝描眉,神色是難掩的喜悅與嬌羞。即将出嫁的她期盼着尚未謀面的夫君,他是玉樹臨風?還是不解風情?
終于,送親隊伍出發了。
氣氛逐漸陰森恐怖,等待女子是一具冰冷的屍首,新郎臉色蒼白,隻能靠人架起移動。意圖反抗的新娘被父親、迎親隊伍合力控制,強行摁住她的頭與“新郎”拜堂成親。
伴随着三叩九拜大禮的結束,數根紅绫勒在新娘的身上、脖子上,他們要女子永遠去黃泉路上陪伴“新郎”,以免一個人孤單寂寞
随後“新郎”與“新娘”被衆人架起,入棺下葬。而眼睜睜看着親生骨肉離去的父親,似乎早已忘記了女兒屍骨未寒,隻是着急的讨要禮金,一遍又一遍的數錢。
最後,含冤的女子突然歸來,獰笑着看向父親、禮堂、迎親隊伍......
《殙》讀hūn,有兩個基本釋意,其一讀作昏亂,未立名而死;其二讀作mèi ,意義為氣絕。
而這支舞蹈劇不僅題材獵奇,構思精巧,更多的是揭露了舊時代的“冥婚”現象。因為這種恐怖陰森陋習,3000多年以來,無數正值如花似玉年紀的姑娘,成了一具具尋找鮮活生命的腐朽骸骨。
冥婚,指的便是活人與已故之人進行婚配,起源于殷商時期,當時的百姓信奉靈魂存在,受到倫理觀念的影響,又有安撫亡者的情感慰藉在其中,便傳承了下來。而冥婚的類型又有嫁死者、娶亡妻、離世者配離世者等等,但叫法各不相同,直到唐太宗貞觀至唐高宗顯慶年間,才有了現在這種稱呼
西周時期《周禮》當中便記載了這種現象,但統治者對這種現象持反對态,表明禁遷葬者,與嫁殇者。
《周禮·地官·媒氏》:“禁遷葬者與嫁殤者。”鄭玄 注引 鄭司農 雲:“嫁殤者,謂嫁死人也。”
《資治通鑒·漢獻帝建安十三年》:“操 幼子 倉舒 卒,操 傷惜之甚。司空掾 邴原 女早亡,操 欲求與 倉舒 合葬,原 辭曰:‘嫁殤,非禮也。’”
遷葬的意思是遷移靈柩,易地埋葬,成人鳏寡者活着時并不是夫婦,但去世之後遷往一起合葬,算作合婚;而嫁殇者就是嫁給離世之人。
盡管在周朝時期,統治者對這種無意義浪費财力、物力的行為采取反對措施,但這種的風氣始終沒有杜絕,在那些愚昧無知的年代裡,科學的種子尚未萌芽,人們始終相信迷信,将其作為一種精神寄托,甚至就連統治階級,也對這種行為深信不疑。
建安十三年,赤壁之戰前夕,年僅十三歲的神童曹沖不幸早夭,作為曹操最寵愛的兒子,其得知此噩耗後,一時間悲痛欲絕。由于曹沖年紀尚淺,生前尚未成家,曹操便親自下聘,将同樣夭折的甄小姐作為曹沖的妻子,将兩人合葬一處。重臣陳群一再勸阻,但曹操心意已決,不顧儒家之利益、臣子之反對,為曹沖舉行“婚禮”。
由此可見當時這種風俗之盛行,但也可以看出儒家對“冥婚”的反對态度,随着時代發展,加之地域文化的傳承,其類别更是各不相同名目繁多,而魏晉唐朝時期,僅唐朝皇室便舉行了四次“冥婚”,其中有三次都是唐中宗操辦舉行,這種風俗自上而下蔚然成風。
宋代冥婚習俗尤為盛行,各類文獻資料記載的最為詳細,元朝時期同樣屢見不鮮。《元史·列女傳》載:“子弟死而無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
明清時期這種習俗,不僅沒有斷絕,反而持續傳承,清朝末年,由于西方先進思想的傳播,甚至出現了“文明結婚”樣式的冥婚,唢呐隊換成西式樂隊,後面擡着出殡用的影亭,懸挂着“新娘”的照片。
正月十八,黃道吉日高粱擡,擡上紅裝一尺一恨,匆匆裁。裁去良人奈何不歸,故作顔開響闆紅檀,說得輕快着實難猜。聽着,卯時那三裡之外翻起來;平仄 馬蹄聲漸起斬落愁字開。說遲那時快,推門霧自開,野貓都跟了幾條街上樹脖子歪,張望瞧她在等。這村裡也怪,把門全一關,又是王二狗的鞋,落在家門外,獨留她還記着,切膚之愛 屬是非之外。你看她怎麼哭着笑來着(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
堂前,他說了掏心窩子話,不兌上諾言豈能潇灑。輕陰歎青梅竹馬,等一玉如意,一酒桶啊她豎起耳朵一聽,這洞房外那好心的王二狗跑這 給她送點心來了,她這次可是沒能說得上話,她笑着哭來着,你猜她怎麼笑着哭來着,哭來着。——《囍》葛東琪
歌詞中為何要用“高粱杆”擡花轎呢,原因就是封建迷信認為高粱杆有特殊功效,加之野貓的象征,卻又一路跟随,惡霸官人樂的尋思半天,表明了他對新娘生死無所謂的态度,同時沒什麼文化連吊唁詩也哼不出來,半晌隻能說了句離人愁,“好心”的王二狗為何要在洞房送來點心呢?所謂的洞房其實是“墳墓”,點心則是祭品,此時惺惺作态求心安,倘若王二狗真心愛她,為何不在她受到侮辱時救她呢?
明末清初時期的冥婚現象,所謂的婚禮儀式多在半夜舉行,家家戶戶熟睡之時被唢呐、單号聲驚醒,皆閉門不出。舊時代這種愚昧現象屢禁不止,甚至越發猖獗,但如今對這種封建愚昧現象嚴厲禁止。表面上是為了讓死者安心離世,但實際上不過是活着的人心中的自我慰藉罷而近年來,随着國家對這種現象的嚴厲打擊,才讓這種封建迷信活動不那麼猖獗,随着思想進步,現代人也越來越對這一套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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