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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落 地 式 腳 手 架
一、腳手架外觀形象
立杆、橫杆、防護欄杆為黃色,剪刀撐為紅白色相間(每段長度為400mm)。每隔一組或兩組剪刀撐設置一道警示帶,警示帶高度為300mm連續設置,色帶采用紅白相間色,條寬300mm,材質為硬質闆材,固定于立杆内側。腳手架外側滿挂密目安全網,安全網強度符合規範要求張挂平整,并保持整潔無破損。
剪刀撐的斜撐每6M必須與架體有三個連接點。
腳手架外觀形象
腳手架立面圖
腳手架剖面圖
附:湖南省2013年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預防建築起重機械腳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文号:湘建建函[2013]174号)
鋼管、扣件原材料進場稱重驗收标準:
二、基礎
腳手架地基與基礎的施工,應根據腳手架所受荷載、搭設高度、搭設場地土質情況與現行國家标準《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2 的有關規定進行。壓實填土地基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的相關規定;灰土地基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 的相關規定。
三、連牆件
1、連牆件必須采用剛性構件;連牆件必須分别與内外立杆相連接,水平杆與預埋杆用十字扣件連接并加設防滑扣;盡可能靠近外架主接點與預埋杆根部,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偏離預埋杆根部的距離不得大于100mm。在裝飾階段連牆件影響施工需要撤除時,必須由施工工長提出書面申請報技術負責人批準,先補強後撤除,補強連牆件的強度不得小于拟拆除連牆件的強度。
2、連牆件水平杆宜平設,當不能水平設置時,與腳手架連接的一端應下斜連接,禁止采用上斜連接。
3、腳手架的拐角處、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人貨電梯的兩側必須設置連牆件,連牆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築物的層高,并且不應大于4m。如樓層高度超過4m,可采用抱柱子或抛撐的方法進行加固。
4、連牆件的杆件及扣件刷紅色警戒色。
注:h為步距,la為跨距
連牆件布置最大間距
四、剪刀撐和橫向斜撐
1、剪刀撐搭設前必須在外架系統施工圖中明确其布局,對每道剪刀撐的跨度進行排版。要求繪制剪刀撐立面圖。
2、高度在24m 以下的腳手架,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設置。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距離不大于15m。每道剪刀撐寬度不小于4跨,并不小于6m。斜杆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5°~60°之間。
3、高度在24m 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設置剪刀撐。
4、一字型、開口型雙排架兩斷口必須設置橫向斜撐;24米以上架體在架體拐角處及中間每六跨設置一道橫向斜撐。
5、剪刀撐斜杆的接長必須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于1m,三個旋轉扣均布固定。杆件伸出扣件邊緣長度大于100mm。
鋼管搭接做法示意圖
注:腳手架立杆搭接時,隻能在頂層頂步時方可使用。
剪刀撐搭設示意圖
五、腳手闆
1、作業層腳手闆應鋪滿;離牆面的距離不應大于150mm。
2、腳手闆的連接形式分為對接或搭接,具體做法如右圖所示。
3、竹笆腳手闆應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縱向水平杆方向鋪設,且應對接平鋪,四個角應用直徑不小于1.2mm 的鍍鋅鋼絲固定在縱向水平杆上。采用竹笆闆作腳手闆時,縱向水平鋼管置于橫向水平鋼管之上,縱向水平杆的間距應不大于400mm,竹笆闆平鋪于縱向水平杆之上。
4、作業層端部腳手闆探頭長度≤150mm,其闆的兩端均應固定于支承杆件上。
腳手闆的固定方法
六、架體防護
1、作業層及作業層的下一層必須滿鋪腳手闆,腳手闆離建築物結構的距離不應大于150mm。
2、落地架第二層,懸挑架(爬架)首層,中間層不超過12 米且不超過三層滿鋪一道硬質隔斷防護,并在兩層硬防護的中間部位張挂水平兜網,水平兜網必須兜挂至建築物結構。
水平兜網示意圖
主體施工和裝修施工階段水平防護
腳手架水平封閉示意圖
3、在腳手架高空落物影響範圍内同時進行其他施工作業或有行人通過時按墜落半徑的要求搭設懸挑防護:
第二節
懸 挑 腳 手 架
一、架體形象
懸挑外架的警示帶設于懸挑型鋼的頂部,每隔一組或兩組剪刀撐設置一道;懸挑工字鋼刷紅白相間油漆,尺寸同警示帶,其餘顔色同落地式腳手架。懸挑架工字鋼頂部、側面鋪18mm厚木膠合闆全封閉。
懸挑架架體形象
二、架體搭設要求
1、懸挑支承結構必須有專門設計計算,應保證有足夠的強度、穩定性和剛度。一次懸挑腳手架高度不宜超過20m。達到或超過20m時,方案需要經過專家論證。
2、懸挑梁上應設置定位點,使架體底部立杆及卸載鋼絲繩與懸挑梁連接牢靠,外立杆定位點離懸挑梁端部不應小于100mm。架體底部應設雙向掃地杆,掃地杆距懸挑梁頂面150~200mm。
3、腳手架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設置剪刀撐。
4、架體結構在下列部位應自下而上連續設置連牆件和橫向斜撐進行加強:
a.架體與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卸料平台等設備或裝置相交需要斷開或開口處;
b.需要臨時改架位置或其他特殊部位。
懸挑腳手架挑梁節點施工圖
懸挑腳手架挑梁節點示意圖
5、懸挑鋼梁采用不小于16#工字鋼為主挑梁, 懸挑長度應按設計确定,結構外懸挑段長度不宜大于1.4m,建築物内型鋼錨固長度是外懸挑1.25倍。工字鋼采用不小于φ14鋼絲繩斜拉,鋼絲繩U型拉環應使用直徑不小于ф20的圓鋼。
6、當型鋼懸挑梁與建築結構采用螺栓鋼壓闆連接固定時,鋼壓闆尺寸不應小于100mm×10mm(寬×厚);當采用螺栓角鋼壓闆連接時,角鋼的規格不應小于63mm×63mm×6mm。
懸挑鋼梁穿牆、樓面構造
懸挑鋼梁 U 型螺栓固定構造
7、錨固位置設置在樓闆上時,樓闆的厚度不宜小于120mm。如果樓闆的厚度小于120mm 應采取加固措施,錨固型鋼的主體結構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低于C20。
11、懸挑腳手架除應滿足懸挑架的特殊要求外,其餘架體構造要求均按照落地式腳手架的相應規定執行。
懸挑架底層封閉效果
轉角處懸挑梁處理
第三節
附 着 式 升 降 腳 手 架
一、一般規定
安裝、檢驗、使用應遵循《建築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2002-2010和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建[2000]230号《附着整體升降腳手架暫行管理規定》的規定。
1、 升降腳手架無論在工作狀态和非工作狀态下,應具有承受規定荷載而不傾翻的穩定性能。
2、 豎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的定型加強的片式框架或結構,應具有足夠的承載力、剛度和穩定性,不應使用鋼管扣件或扣架等腳手架杆件組裝。
3、 附着整體升降腳手架應具有安全可靠的防傾斜裝置、防墜落裝置以及保證架體同步升降和監控升降載荷的控制系統。
4、升降腳手架架體高度不應大于5 倍标準樓層高;架體寬度不應大于1.2m;直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應大于7m;折線或曲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應大于5.4m。
5、升降和使用工況下,架體的懸臂高度不應大于2/5 架體高度,且不應大于6m。
6、架體全高與支承跨度的乘積不應大于110平方米。
7、架體的垂直度偏差不應大于5/1000,且不應大于60mm。
8、相鄰機位的高差不應大于20mm。
9、架體外立面沿全高設置剪刀撐,剪刀撐跨度不應大于6m;其水平夾角宜為45°~60°,應将定型主框架、水平梁架和架體連成一體。
10、架體外側應用密目安全網圍檔,應可靠地固定在架體上(外立杆内側)。
11、架體底層應用腳手闆鋪設,并用平網及密目安全網兜底;架體底層應設置可折起的翻闆,防止物料墜落。
12、在每一作業層架體外側應設置上、下兩道防護欄杆,上杆高度宜為1200mm,下杆高度宜為600mm;擋腳闆高度宜為180mm。
二、升降動力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1、升降動力設備應滿足升降腳手架工作性能的要求;
2、各機構運轉、制動應可靠,不應有下滑;
3、電動環鍊葫蘆的鍊條不應有卡阻和扭曲;
4、同時使用的升降動力設備應采用同一廠家、同一規格型号的産品;
5、升降動力設備應具有防雨、防塵等防護措施;
6、主要升降承力構件不應有扭曲、變形、裂紋、嚴重鏽蝕等缺陷,焊口不應有裂紋;
7、拉杆不應有彎曲,螺紋應完好,不應鏽蝕;
8、穿牆螺栓應采用雙螺母固定,螺紋應露出螺母3扣;墊闆規格不應小于10mm×100mm×100mm。
附着式升降腳手架封閉
附着式升降腳手架防墜器
附着式升降腳手架連牆附着
三、電氣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電氣系統應有缺相、短路、失壓、漏電等電氣保護裝置,且工作應可靠
2、電氣元件設置在單獨的操作櫃中,操作櫃應有門鎖,門處應标有危險警示标志;
3、操縱手柄及操縱按鈕應标明動作方向,并設有零位保護;
4、操作櫃面闆的燈光、儀表顯示應正常,應設置有緊急開關;
5、電氣控制系統應設置必要的音響、燈光信号與通信聯絡裝置;
6、電動機電源線的截面積不應小于0.75mm²,總電源線截面積不應小于16mm²;
7、電動機電源線應成束捆紮分布,并懸挂在架體踏步外側上方,不應散亂于踏步上;每根電源線的兩端頭應有統一編号标志;
8、垂直懸挂的總電源電纜,其自重産生的抗拉力不應超過所選電纜的機械強度;
9、電氣系統的安裝除應符合本規程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标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 的有關規定。
四、架體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定型豎向主框架、水平梁架和鋼管等結構部件不應有扭曲、變形、嚴重鏽蝕等缺陷;焊縫應完整,不應有裂紋;
2、扣件不應有嚴重鏽蝕;螺杆不應變形、裂紋,螺紋不應損壞;
3、扣件螺栓的緊固力矩應為40~65N·m;
4、定型豎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各連接點的連接螺栓、銷軸、墊圈、螺母、開口銷應按規定安裝,不應漏裝和以小代大;
5、架體框架的搭設應橫平豎直,立杆的垂直度誤差不應大于1/500;相鄰立杆的接頭不應在同一個平面内。
五、防墜落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每一個定型豎向主框架升降動力設備處都應設置一個防墜落裝置,且不與升降設備設置在同一支承結構上;
2、防墜落裝置應采用同一廠家、同一規格型号的産品,并在有效标定使用期内;
3、防墜落裝置應有防雨、防塵等防護措施。
六、防傾斜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防傾斜裝置應用螺栓與定型豎向主框架或附着支承結構連接,不應采用鋼管扣件或碗扣方式連接;
2、在升降和使用兩種工況下,位于同一豎向平面的防傾斜裝置不應少于2處,并且其最上和最下一個防傾斜裝置支承點之間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架體全高的1/3;
3、防傾斜裝置的導向間隙不應大于5mm。
七、同步及荷載控制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通過控制各升降動力設備間的升降差和荷載來控制升降動力設備的同步性,且應具有超載報警停機、欠載報警功能;
2、每個升降動力設備都應在同步及荷載控制系統範圍内。
3、相鄰機位的同步差超出30mm 時,應能報警顯示。
4、同步及荷載控制系統應有可靠的防雨、防塵等防護措施。
第四節
滿 堂 腳 手 架
1、滿堂腳手架主要用于單層廠房、展覽大廳、體育館等層高較高、開間較大的建築頂部的裝飾施工。滿堂腳手架搭設高度不宜超過36m;滿堂腳手架施工層不得超過1層。
2、滿堂腳手架應在架體外側四周及内部縱、橫向每6m~8m由底至頂設置連續豎向剪刀撐。當架體搭設高度在8m以下時,應在架頂部設置連續水平剪刀撐;當架體搭設高度在8m及以上時,應在架體底部、頂部及豎向間隔不超過8m分别設置連續水平剪刀撐。水平剪刀撐宜在豎向剪刀撐斜杆相交平面設置。剪刀撐寬度應為6m~8m。
3、滿堂腳手架的高寬比不宜大于3,當高寬比大于2時,應在架體的外側四周和内部水平間隔6m~9m,豎向間隔4m~6m設置連牆件與建築結構拉結,當無法設置連牆件時,應采取設置抛撐或鋼絲繩張拉固定等措施。
4、滿堂腳手架應設爬梯,爬梯踏步間距不得大于300mm。
第五節
高 處 作 業 吊 籃
吊籃示意圖
吊籃安裝示意圖
吊籃支架示意圖
安裝、檢驗、使用應遵循《高處作業吊籃》GB19155—2003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166号令規定。
懸挂機構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定位應正确。建築結構應能承受懸挂機構負載後施加于支承處的作用力;
2、懸挂機構的梁連接應可靠,其結構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
3、配重塊數量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碼放應整齊并防盜。
懸吊平台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懸吊平台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不應出現焊縫、裂紋、嚴重鏽 蝕,螺釘、鉚釘不應松動,結構不應破損;使用長度應符合說明書規定;
2、安全護欄應齊全完好并設有腹杆;其高度在建築物一側不應小于0.8m,其餘三個面不應小于1.1m,護欄應能承受1000N 水平移動的集中荷載;
3、底闆應完好并有防滑措施;應有排水孔,且不應堵塞;懸吊平台四周應裝有高度不低于150mm的擋闆,且擋闆與底闆的間隙不應大于5mm;
4、在靠建築物的一面應設有靠牆輪、導向輪和緩沖裝置;
5、在工作中平台的縱向傾斜角度不應大于8°,但不同機型還應符合本機說明書規定。
提升機應符合下列規定:
爬升式提升機:
1)傳動系統在繩輪之前不應采用離合器、摩擦裝置和皮帶傳動;
2)手動提升機應設有閉鎖裝置;當提升機變換方向時,動作應準确和安全可靠;
3)提升機應具有良好的穿繩性能,不應卡繩和堵繩;
4)提升機與懸吊平台應連接牢固并垂直。
5)工作時,不應有明顯振動;
6)工作鋼絲繩應安裝上限位裝置;
7)工作鋼絲繩、安全鋼絲繩在距地面15~20mm 處應安裝墜鐵;
8)在建築物的适當處應安裝保險繩。
吊籃的安全鎖應靈敏可靠,當吊籃平台下滑速度大于25m/min 時,安全鎖應在不超過100mm 距離内自動鎖住懸吊平台的鋼絲繩;安全鎖應1年檢定一次。
安全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安全鎖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獨立安全裝置,在鎖繩狀态下不應自動複位;
2、安全鋼絲繩應獨立于工作鋼絲繩另行懸挂;
3、行程限位裝置和同時發出的報警信号裝置應靈敏可靠;
4、鋼絲繩安全系數不應小于9,并應符合說明書規定;
5、應設置緊急狀态下能切斷主電源控制回路的急停按鈕。
注:吊籃内作業人員不應超過2人。
電氣控制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電氣控制系統供電應采用三相五線制;接零、接地線應始終分開,接地線應采用黃綠相間線;
2、電氣控制部分應有防水、防振、防塵措施;元件排列應整齊,連接應牢固,絕緣應可靠,電控櫃門應裝鎖;
3、主電源控制回路應獨立于各控制電路;
4、漏電保護器參數應匹配,安裝應正确,動作應靈敏可靠。
第七節
斜 道
1、人行并兼作材料運輸的斜道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a 高度不大于6m的腳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b 高度大于6m的腳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2、斜道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a 斜道應附着外腳手架或建築物設置;
b 運料斜道寬度不應小于1.5m,坡度不應大于1:6;人行斜道寬度不應小于1m,坡度不應大于1:3;
c 拐彎處應設置平台,其寬度不應小于斜道寬度;
d 斜道兩側及平台外圍均應設置雙道欄杆及擋腳闆。上道欄杆高度應為1.2m,中間欄杆高度為0.6m,擋腳闆高度200mm,欄杆和踢腳闆表面刷紅白警示色。
e 斜道兩側挂密目安全網封閉。斜道側立面應設置剪刀撐。
3、斜道腳手闆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a 腳手闆橫鋪時,應在橫向水平杆下增設縱向支托杆,縱向支托杆間距不應大于500mm;
b 腳手闆順鋪時,接頭應采用搭接,下面的闆頭應壓住上面的闆頭,闆頭的凸棱處應采用三角木填順;
c 人行斜道和運料斜道的腳手闆上應每隔250mm~300mm 設置一根防滑木條,木條厚度應為20mm~30mm。
斜道正立面
斜道左立面
斜道右立面
斜道内剖面
第八節
卸 料 平 台
1、卸料平台應根據規範和使用情況進行專項設計,用料、搭設尺寸和搭設方法應符合規範要求。
2、平台周邊用鋼管搭設3 道防護欄杆。第一道防護欄杆距底座上表面1200mm,第二道距底座上表面600mm,第三道距底座上表面200mm。防護欄杆内側滿挂密目安全網。平台周邊設200mm高踢腳闆。立杆間距不大于2000mm。欄杆及踢腳闆均刷紅白警戒色。
3、平台圍擋内右側挂卸料平台告示牌。兩牌的尺寸均為:寬×高=800mm×1000mm。
卸料平台效果圖與限載牌示意圖
卸料平台平面圖
落地式卸料平台
說明:鋼管扣件落地式卸料平台的立杆間距、步距及搭設高度要求通過計算以後來确定,符合腳手架規範要求,搭設時不能與外架連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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