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桶能盛水11kg,小桶能盛水4kg,怎樣盛出5kg?
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
一題目見于人教版《數學》五年級上冊第10頁,圖如下:
人教五數上冊10頁
整理成文字版:
“
有兩個水桶,小水桶能盛水4kg,大水桶能盛水11kg。不用秤稱,應該怎樣使用這兩個水桶盛出5kg水來?
”
大小水桶示意
人教版《數學》五年級上冊、下冊的目錄如下圖:
人教五數上冊封面
人教五數下冊封面
提醒讀者注意兩點:
1.該題安排于上冊第一章學習完“小數乘整數”、“小數乘小數”之後;
2.“最大公因數”、“最小公倍數”的學習在下冊第二章。
一個聳人視聽的結論:
如此安排,是奔着簡單化的方向去了,因此造成了“思考題”資源的浪費。
對于如此經典的小題目,您肯定會抱着“不屑”的态度點開的,因為我和大多數人一樣,在一開始對待這道題目時,目标是這樣的:
找出一個盛水方案,并以盛水次數最少為榮。
這樣的目标讓我們輕松獲得了小小的滿足感,并進而被“滿足感”所蒙蔽。
現在,我設定的解題目标是這樣的:
1.尋找整齊劃一、機械簡單、普遍适應的盛水方法,謀求用清晰的算式表達盛水過程,為進一步“計算機編程模拟”提供簡明的規則;
2.探尋“大、小桶容量”與所有“可盛水結果”之間的關系,針對一般的容量x、y得出普遍的結論;
3.不以“盛水次數最少”為目标,以澄清數理關系為核心。
這似乎是一些“高、大、上”的目标,然而并不是“小目标”,您懂的。
二設:
大桶容量為x,小桶容量為y。(單位可以忽略,選kg或l實則無關問題本質)
所有可盛水結果個數為n。
若:x=11,y=4,則:n=15。
您或許對此容易理解,可盛水結果是:
{1,2,3,4,5,6,7,8,9,10,11,12,13,14,15}
又或者您對此持懷疑态度,請接着往下看。
若:x=10,y=8,則:n=9。
可盛水結果是:
{2,4,6,8,10,12,14,16,18}
您或許大為奇怪,好在數字小,可以紙筆驗證一番。
我曾經輕飄飄地講過一個結論:若大、小桶容量都是偶數,則無論如何是盛不出一個奇數結果的。令人遺憾的是,彼時學生連“奇數、偶數、因數、倍數……”等都沒有學習,我一度懷疑這道題放錯地方了。
(重要程度★★★)
若:x=135,y=72,則:n=23。
可盛水結果是:
{9,18,27,36,45,……,198,207}
随着數字的增大,用羅列的方法會很費勁。我們應當着力于尋找規律上。
規律如下:
盛水問題的一般規律
其中:(x,y)表示x和y的最大公因數。類似地,[x,y]表示x和y的最小公倍數。詳細可見我早期圖文:《最大公因數的二三事》。
用文字版描述規律是:用容量為x、y(x∈N,y∈N,x>y>0)的容器盛水,可盛水結果的最小單位是:(x,y),盛水實驗的循環周期是:[x,y],可盛水結果依次為(x,y)的不超過x+y的倍數,最大倍數k為可盛水結果個數。
(重要程度★★★★★)
屢試不爽。
三來點實在的:用算式表達盛水實驗過程。
實驗周期:從大、小桶水量為0開始,至大、小桶水量再次為0結束。
實驗規則:
①大桶隻接受外界倒入,小桶隻接受大桶倒入,隻有小桶可向外界倒出。
簡要描述為:外界→大桶→小桶→外界
②大桶空時即添滿,小桶滿時即倒出。
(重要程度★★★★★)
實驗過程:
⑴11-4=7
⑵7-4=3
⑶11+3-4=10
⑷10-4=6
⑸6-4=2
⑹11+2-4=9
⑺9-4=5
⑻5-4=1
⑼11+1-4=8
⑽8-4=4
⑾4-4=0,此時大小桶均已倒空,若要循環實驗則又回到算式⑴。
算式說明:
①“差”表示大桶剩餘;
②“減數(-4)”表示小桶向外界倒出;
③“被減數”中的加數表示外界向大桶倒入、上次大桶剩餘;
④為簡化算式、突出主要規律(盛水實驗的周期性),算式左邊不再細分大桶向小桶中轉水量的次數。按理來說,算式左邊的“加數、減數”與“盛水次數”之間一一對應,比如算式⑶,應當為:3+10+1-4=10,表示将大桶中不足小桶容量的3kg水暫存小桶、從外界倒入大桶11kg、從大桶倒入小桶1kg,從小桶向外界倒出4kg,共計4次,對應4個加、減數。類似的還有:⑴7+4-4=7,⑹2+9+2-4=9,⑼1+8+3-4=8(再次說明:算式⑴共有3個加減數,對應:向大桶倒入11kg、大桶向小桶倒入4kg、小桶倒出4kg)。為了下文引用的方便,将這四個新算式命名為:“分解算式”。
實驗結論:
1.大桶剩餘依次是:{7,3,10,6,2,9,5,1,8,4,0},有11種結果;大桶在一個實驗周期内共倒入4次,合并小桶暫存水量,有4種結果:{11,11+3,11+2,11+1};以11+4替換無意義的0,共計15種可盛水結果。最小可盛水結果:1=(11,4),其餘可盛水結果為(11,4)的不超過11+4的倍數。可見,若x、y是互質數,則可盛水結果為:1~(x+y)。
2.一個實驗周期内使用的總水量是:[11,4]=44,水量出入遵循以下守恒:
大桶倒入總水量=大桶倒出總水量=小桶倒入總水量=小桶倒出總水量 (等式A)
大桶容量×大桶倒入次數=小桶容量×小桶倒出次數 (等式B)
11×4=4×11
3.如何根據算式計數盛水次數?
目标結果:5,在第⑺個算式。
隻觀察算式⑴~⑺等号左邊部分:
7個“-4”表示小桶向外界倒出7次;
算式⑴~⑺中加數總個數為12(以分解算式為準),包含從外界向大桶内倒入3次(算式⑴⑶⑹,還有一次在算式⑼中,與目标結果無關),從大桶向小桶倒入9次。
盛水次數共計19次。
計數盛水次數的一個簡單方法是:數一數截止目标結果出現時,所有算式等号左邊一共有多少個“加數”和“減數”,即為總盛水次數,且須以“分解算式”為準(注意:最後一步仍然要滿足“小桶滿時即倒出”的規則,即算式⑺中的“-4”要計算在内)。
或許大家所熟悉的“最優盛水方案”是:
向小桶内倒入3次,轉存大桶内3次;
大桶滿倒出1次,小桶内剩餘1kg轉存大桶1次;
向小桶内倒入1次,轉存大桶内1次,合并得大桶内5kg。
盛水次數共計10次。
這個“最優盛水方案”的盛水次序恰好與本文實驗規則①相反:
外界→小桶→大桶→外界
從下至上對應于算式⑾~⑻等号左邊的“加數”和“減數”的總個數(算式⑼以分解算式為準)。
對比驗證如下圖:
盛水次序對比驗證表
(重要程度★★★★)
四用算式表達盛水實驗過程的正确性,關鍵在于将每一次盛水對應為數量的加或減。然而,總盛水次數中,大桶倒入次數、小桶倒出次數的規律是顯然的(見等式B),大桶到小桶的中轉次數卻比較煩瑣,因為當大桶中轉小桶的水量小于小桶容量時,還要中轉第二次,才能滿足“小桶滿時即倒出”的規則。這是問題的難點所在。
有了上文通過“盛水次數”對“算式表達盛水實驗過程正确性”的驗證後,我們便可以放心大膽地甩開膀子,盡情測試多種盛水實驗周期、分析可盛水結果了。
以x=10,y=8為例:
⑴10-8=2
⑵10+2-8=4
⑶10+4-8=6
⑷10+6-8=8
⑸8-8=0
大桶共倒入:10×4=40
小桶共倒出:8×5=40
盛水實驗周期:[10,8]=40
可盛水結果:{2,4,6,8,0,10,10+2,10+4,10+6}
用最大可盛水結果10+8替換0并排序得:{2,4,6,8,10,12,14,16,18}
可盛水結果的最小單位:2=(10,8)
可盛水結果數滿足:(10+8)÷(10,8)=18÷2=9(個)
文中例“x=135,y=72”,就交給有興趣的讀者了。
五我總感覺:這道人教版教材的題應當放在五年級下冊第二章“因數與倍數”之後。
癡言癫語,一吐為快。
再會。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