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nba實力強勁,但始終進不去全明星的球員呢,英王約是史密斯必須榜上有名啊。曾幾何時,史密斯也是聯盟中大殺四方的頂級球星,身體素質更是比肩詹姆斯,吊打如今的維金斯啊。
他也曾經和喬約翰遜共同成為英王,并且在老鷹的那幾年呢,是充分地展現了自己的蓋帽才華,比如19歲成為nba曆史最年輕的單場比賽十次封蓋的球員,而且還是不帶犯規的純毛啊,誰看了不說一句,我操這小夥子。以至于當年的nba圈子都流傳着這麼一句話,有一種投籃美如畫,叫科比布萊恩特,有一種追身大帽,叫做約史史密斯。
除了最年輕的單場蓋帽紀錄,同時他也是nba曆史上最年輕達到兩百三百四百五百六百七百八百九百一千次封蓋的球員。在25歲的時候呢,就已經達到了1100次封蓋,曾經單賽季場均2.4個蓋帽,就連曆史級别的蓋帽王奧拉朱旺,在同時期裡呢也隻能望而卻步,速度,力量,彈跳,配合,身體素質發揮到極緻,更是讓我們總能在十佳球裡面看到他的身影。這要是放到如今,讓新球迷看到了集錦,是誰不以為他是全明星球員?
但事實上呢?約什史密斯的職業生涯隻有一次全明星扣籃王,另外外加一個新秀二陣和防守二陣。而原因呢,則是因為進攻手段單一,對于中遠投籃的偏執,都讓他遠離了成為全明星球員的機會,畢竟呢,籃球不單是身體的較量,還有技術,智商,情商和人情世故的選擇啊。等到轉會,火箭約着史密斯是終于在這幾個方面開了竅,但可惜已經是歲月不饒人,如今想想前幾年的老鷹四人同時入選全明星的時代,隻能感歎英王當年是生不逢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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