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費違約金合法嗎?東北網12月10日訊 随着2019年的腳步日益臨近,我市熱費收繳工作也開始進入“倒計時”昨日,記者從市供熱燃氣辦獲悉,按照《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熱用戶需在12月31日前繳納本供熱季熱費,逾期不繳或拒不繳納熱費的,将按欠繳熱費的1%按日收取違約金,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供熱費違約金合法嗎?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東北網12月10日訊 随着2019年的腳步日益臨近,我市熱費收繳工作也開始進入“倒計時”。昨日,記者從市供熱燃氣辦獲悉,按照《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熱用戶需在12月31日前繳納本供熱季熱費,逾期不繳或拒不繳納熱費的,将按欠繳熱費的1%按日收取違約金。
“還有不到一個月就是2019年了,可還有很多市民沒繳納供熱費。”市供熱燃氣辦相關負責人介紹,進入供暖期後,我市各大熱企為了提醒市民繳納供熱費,曾對未繳納熱費的市民家下發“催繳通知”,部分被催費多次但仍未繳納熱費的市民還被下發了“限熱通知”。然而時至今日,我市的供熱收費率僅為71%,仍有近三成用戶沒有繳納供熱費,繳納情況最好的熱企,供熱收費率達87%,個别熱企收費率僅不到60%。
據介紹,根據我市現執行的《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中明确規定:未實行熱計量收費的用戶,應當于供熱期前向供熱單位交納不少于50%的熱費,剩餘熱費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供熱單位交納。需退還熱費的,應在供熱期結束後一個月内退還給用戶。用戶逾期未交納熱費的,供熱單位可以向用戶發出催繳通知書,用戶自收到催繳通知書滿15日仍未交納的,供熱單位在不損害其他用戶用熱權益情況下,可對其限熱或停止供熱,并向供熱主管部門備案。用戶拒不交納熱費的,應當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供熱單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記者了解到,采暖費是供熱企業生産成本的唯一資金來源,熱力公司以收采暖費來支付各項生産費用。而在生産過程中所需的煤炭等原料成本和人員費用、維修成本需提前支付,在企業還沒有收采暖費之前,企業已采用借貸方式籌集費用并支付。及時繳納采暖費也是維護供暖質量和安全的保障,以便讓廣大居民能溫暖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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