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一般男人出去打工,老婆在家帶孩子。夫妻長期不在一起生活,感情難免會出現問題。今年回家過年期間,就聽說一位小學同學婚姻感情出現了問題,他老婆懷疑他在外面出軌而跟他鬧離婚,但他老婆沒有證據。我覺得,她可能甚至不知道哪些證據可以用以證明一方出軌。今天通過檢索案例結合實際辦案經驗,就相關内容簡單介紹如下,希望别被這位男同學看見此文。
1、短信、微信聊天、QQ聊天記錄、電子郵件、微博、QQ空間、開房登記等電子數據。
對方與第三者之間往來的短信、微信、QQ聊天記錄、電子郵件、微博、QQ空間、微信朋友圈發帖留言等電子數據信息,能夠表現出雙方不正當的關系。但這類證據一般存在對方的管控之下,很可能被對方即時銷毀,所以一旦發現該類證據就要通過合理的方式進行固定,比如去公證處進行公證等。但這裡又需要考慮這類信息涉及個人隐私保護的問題,尤其是短信、微信、QQ聊天記錄等非公開信息,該類證據的取證會比較困難。如果不能證明取證的合法性,可能會很難被法院采信。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要經過公證處公證,在起訴離婚時自己單獨提取的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等外遇證據是很難被法院采信。當然,如果能夠查詢到兩人開房登記信息,會更有證明力。
2、離婚協議書、保證書、悔過書、忏悔書等書證
在婚外情曝光之後,雙方可能會簽訂離婚協議。而一方簽訂後又反悔,不去辦理離婚手續。如果該份離婚協議書中一方自認出軌,那麼也可以證明其出軌的事實,且能被法院采信。另外,一些人也會寫下保證書、悔過書、忏悔書等忏悔自己的過錯,并同時表衷心、表決心。這類保證書、悔過書、忏悔書等,如果符合法律規定,也是會被法院采信的。
3、照片、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
照片、錄音、錄像等能夠直接反映出事件的當事人、内容和環境信息,比如雙方逛街、聚會作出親昵動作的照片、兩人談話的錄音、出入公共場合的錄像等。因為取證要具有合法性,所以,這類證據的取得方式也應注意尺度,比如不能采取破門而入、強制侮辱的方式進行拍照、錄像,這時可采取報警的方式進行。如果有些場合有監控錄像,可及時采取措施固定證據。
夫妻雙方也會就外遇問題進行談判,此時如果偷偷錄音,并不需要告知對方。如果出軌一方在談話過程中,承認其有出軌行為,那麼該錄音資料也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
此類證據采集難度比較大,也容易引發沖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權,因此采集的方式是否合法合理非常關鍵。
最後,以電子數據形式保存的視聽資料,容易被修改剪輯等,而一旦有修改的痕迹,就很難再被法院采信。所以一定要保存好原始證據,提交給法院的也應是完整複制的,不能進行剪輯處理。
4、證人證言
雖然常說,兔子不吃窩邊草,但常在河邊走的風險仍然存在。比如被認識的人恰好撞見某某兩人去賓館或從賓館出來情形,或則酒店等接待的工作人員,如果願意出庭作證,雖然不能直接證明其出軌的事實,但是與其他證據結合起來,仍然會起到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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