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爾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産生之前的辯證法思想的集大成者。《邏輯學》是黑格爾哲學的主要代表作,它系統地提出并論證了質變量變相互轉化規律,對立面的統一規律和否定之否定規律(以及一系列的辯證法範疇)。
這些規律在他那裡盡管是唯心主義地作為思維的規律加以闡述的,但是,在這種概念的辯證法中,确是猜測到了事物本身的辯證法。
恩格斯曾指出:馬克思“就是從黑格爾邏輯學中把包含着黑格爾在這方面的真正發現的内核剝出來,使辯證方法擺脫它的唯心主義的外殼并把辯證方法在使它成為唯一正确的思想發展方式的簡單形式上建立起來。”
又說:“這個方法的制定,在我們看來是一個其意義不亞于唯物主義基本觀點的成果。”可見,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的産生,是以黑格爾的邏輯學為代表的辯證法思想為理論前提的。
列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對黑格爾邏輯學進行了研究,寫下了大量的摘要和批注,這是繼馬克思和恩格斯之後,進一步用辯證唯物主義觀點批判地改造和吸取黑格爾的合理内核,極大地豐富和發展了唯物辯證法。
黑格爾邏輯學有兩種,其一是1812一1816年在紐倫堡出版的《邏輯學》(中譯本分上下卷由楊一之翻譯),通常稱《大诩輯》,其二是1817年在海得爾堡出版的《哲學全書》的第一部分,也叫《邏輯學》,通常稱《小邏輯》,前者為哲學專著,後者是他上課的講義,兩者基本内容一緻,隻有分量的差别,故有大小的稱呼之别。
但是,《小邏輯》在黑格爾生前曾二次再版,第三版是他死前一年出的,每次他都有增删修改,所以在提法和論述上更反映了黑格爾的思想成果。
而《大邏輯》,由于篇幅比《小邏輯》多一倍以上,不但全面系統,而且論述更為詳細透徹,晚年黑格爾準備修訂出第二版,可惜隻修訂了第一篇“存在論”,剛寫好第二版序言,就被霍亂病奪去了生命。
列甯的《黑格爾く邏輯學)一書摘要》(以下簡稱《掐要》)中,是以《大邏輯》為主,對兩種《邏輯學》都作了研究和摘評。
《摘要》是列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集中研究哲學和辯證法的一個主要材料,也是《哲學筆記》中最重要的文獻之一。
列甯當時之所以要集中研究辯證法,根本的原因就是革命形勢和實踐鬥争的迫切需要。同時也是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本身的需要。
首先,1913年9月馬克思和恩格斯的通訊集(斯圖加特,狄茨書局德文版四卷本)出版了。這些通訊本身的“科學價值和政治價值是非常大的”,一方面它“探讨了有關工人階級政治任務問題的提法的最有原則意義的東西”,另一方面它把“馬克思主義的極其豐富的理論内容也闡述得非常清楚”。
列甯還十分強調地指出:“如果我們想用一個詞來表明全部通訊集的焦點,即其中所發表所讨論的一切思想集結的中心點,那末這個詞就是辯證法。”正因此,列甯立即對它進行認真研究,作了《馬克思和恩格斯通訊集(18441883年)提要》的筆記,并于1913年底就寫了一篇《馬克思恩格斯通訊集》的介紹文章(未完成),從這些筆記和文章說明,列甯是打算就通訊集寫作論述馬克思主義特别是辯證法的專著的。
因為列甯十分重視馬克思在通訊中對黑格爾及其《邏輯學》的高度評價,尤其是馬克思的一個重要心願:“我很願意用兩三個印張把黑格爾所發現,但同時又加以神秘化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東西闡述一番,使一般人都能夠理解。”
列甯決心實現馬克思這一未竟的遺願:闡述“黑格爾《邏輯學》中合理的東西”,寫作唯物辯證法的理論著作。(《馬克思和恩格斯通訊集く1844ー1883年、提要》第34一36頁)為此,列甯集中進行黑格爾和辯證法的研究。
其次,1914年春,俄國格拉納特兄弟百科辭典出版社邀請列甯為百科辭典寫作《卡爾·馬克思》這一條目,列甯為了全面介紹和宣傳馬克思及其學說,答應撰寫并開始了工作。
但由于革命實際工作的繁忙和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列甯這些理論上的研究和宣傳工作都一度被迫停頓,直到列甯遷居中立國瑞士的伯爾尼後,才繼續這一理論工作,并于1914年11月中完成了《卡爾·馬克思》的撰寫。
列甯這一時期再次集中地研究黑格爾的《邏輯學》等著作,也是為撰寫這一著作而進行的準備工作。克魯普斯卡娅回憶說:“為了撰寫唯物主義和辯證法這兩節,伊裡奇再次重讀黑格爾及其他哲學家的著作,并且在完成關于馬克思這篇論文之後,也沒有放棄這一工作,他研究哲學是為了掌握怎樣把哲學變為具體行動指南的方法。”
列甯對《邏輯學》的研究和摘要,1914年9月初到達伯爾尼以後開始,年底結束。黑格爾的大小兩種邏輯學,都分存在論、本質論和概念論三篇,前面是一些序言和導言,都可以自然地劃分為四個部分。
列甯在《邏輯學》摘要中,對序言、導言部分和存在論部分,隻摘評了《大邏輯》的内容,而對本質論和概念論,則《大邏輯》和《小邏輯》都有摘評。沒有摘評的部分和地方,并不是列甯沒有閱讀和研究,而寫下摘錄和評論的,則是列甯結合當時革命實踐,批判地改造黑格爾的合理成分時所特别注重的地方,也是列甯研究辯證法所取得的豐富成果。
我們就應通過列甯的這些摘評,來研究列甯對唯物辯證法的理解、論述和發展。在《摘要》中,列甯研究辯證法取得了非常豐富的成果,提出了許多深刻的問題,有許多一針見血的評論和畫龍點睛的論述。
現将涉及的主要的内容和問題,大緻概括如下:在二篇序言和一篇導言的摘要中:首先,是對形式邏輯的評價問題。第二,是對康德的先驗邏輯的評價和對康德的“自在之物”的分析批判。第三,是關于辯證邏輯的一系列基本原則。第四,是關于邏輯範疇的性質和特點。第五,是關于黑格爾對于辯證法的一些很好說明。
第六,是關于“包含着特殊東西的豐富性的普遍”的思想。在存在論的摘要中:首先,是關于邏輯學的開端和直接性與間接性的統一問題。第二,是用唯物主義觀點來研究黑格爾的辯證法的問題。第三,是關于邏輯和思想史的一緻,邏輯學和認識論的一緻問題。第四,是辯證思維和形而上學、詭辯論的對立。第五,是有限和無限的辯證關系。第六,是連續性和非連續性的統一。第七,是質量互變的規律。
在本質論的摘要中:第一,是關于認識本質的道路問題。第二,是本質和假象問題。第三,是根據和條件、内容和形式的辯證關系。第四,是本質和現象、現象和規律的辯證關系。第五,是偶然和必然、可能和現實的辯證關系。第六,是原因和結果的辯證關系。第七,是對立統一的規律。
在概念論的摘要中:第一,是辯證法、邏輯學和認識論三者同一問題。第二,是主觀和客觀的辯證關系、思維和存在的同一性問題。第三,是認識的辯證過程。第四,是實踐在認識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五,是個别、特殊和一般的辯證關系。第六,是必然和自由、目的和手段的辯證關系。第七,是真理問題。第八,是生命和有機界與無機界的統一問題。第九,是分析和綜合的辯證關系。第十,是否定之否定規律。
最後,在研究和摘評概念論的最後一章“絕對觀念”時,列甯寫下了“辯證法的要素”:先是提出三要素,以後又逐漸的更詳細地表述為十六要素,并作出了一個極為重要的結論:“可以把辯證法簡要地确定為關于對立面的統一的學說。這樣就會抓住辯證法的核心,可是這需要說明和發揮。”
這個“辯證法的要素”,是列甯研究黑格爾的邏輯學過程中得出的最重要、最集中的成果,它揭示了唯物辯證法的基本特征和主要環節,概括了它的豐富内容,抓住了它的核心,并為制定辯證法的邏輯體系指明了方向。
從它的内容上看,我們可以說它是上述四部分摘要中涉及的問題的總結和概括,是整個《邏輯學》摘要中取得的非常豐富的成果的一個縮影。
在《輯邏學》的研究和摘要的過程中,列甯對唯物辯證法作概括性的總結有二次。第一次是研究過程的前半期作出的,這就是《卡爾.馬克思》中的“辯證法”,第二次是研究過程的後半期作出的,這就是“辯證法的要素”。
列甯認為,這後一次概括性總結,比前一次有了新收獲和發展,最突出的是明确指出了辯證法的核心是對立統一規律。
所以,列甯在1915年1月4日給格拉納特出版社編輯部的一封信中提出:“辯證法一節是否還來得及再作若幹修改?也許您會費神告訴我:什麼時候付排,提出修改的日期最遲在什麼時間?最近一個半月以來我研究的正是這個問題,我想,如果時間允許,我可以再作一些補充。”
可惜列甯的願望沒有得到實現。但從這裡可以看出,“辯證法的要素”在列甯對辯證法的概括和論述中,具有多麼重要的地位。
由于“辯證法的要素”是當時列甯對唯物辯證法的最新總結,是整個《輯邏學》摘要豐富成果的概括和縮影,因此,我們就以它為線索,來研究《黑格爾(邏輯學》一書摘要》的主要内容,來研究列甯在這個摘要中對唯物辯證法的論述和發展,對黑格爾的哲學的批判和改造,對第二國際修正主義的折中主義和詭辯論的揭露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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