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事!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運用範圍很廣,所以很常見,但是我們對它的寫法可能會有點不清楚。啟事的“啟”,即陳述。啟事是機關單位或個人因事須向公衆說明,或請求公衆幫助與參與的實用性文書。常見的有招生啟事、招聘啟事、尋物啟事、尋人啟事、遺失啟事、征文、征訂啟事、征集啟事、征婚啟事、慶典啟事、開業啟事、交換啟事遷址啟事、供貨會啟事、單位成立啟事、征租與出租啟事等。它具有公開性、内容單一性、不具約束性。
啟事可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征召類啟事,第二類是聲明類啟事,第三類是尋找類啟事。但它們的寫法都相仿。是由标題 正文 落款三部分組成。
1.标題。啟事的标題有五種方式。
(1)“事由十文種”。這是最常見的啟事标題,如“招聘啟事”、“更名啟事”。
(2) 以事由作标題,如“招聘“。
(3)“單位名稱十文種”作标題,如“××公司啟事
(4)“單位名稱 事由+文種”。比如(xx雜志)征稿啟事。
(5)隻标明文種,即以文種作标題,如“啟事”、“緊急啟事”。
2.正文
正文部分,一般包含啟事的緣由(目的、原因)、具體事項、要求等。如果内容比較多,可以分條列項,逐一交代清楚。正文部分是體現各種啟事不同性質和特點的關鍵部分,應依據不同啟事的内容和要求變通處置。下面分述如下
(1)開業啟事。開業啟事則應寫明開業單位的名稱、概況、性質、地點、經營項目和開業時間等内容。
(2)招聘啟事。招聘啟事一般包括招聘基本情況、招聘對象、應聘條件、招聘待遇。招聘方法等内容;文末可以寫上“此啟”或“特此啟事”,也可以省略不寫。
(3)尋物啟事。常見常用的尋物啟事,應着重交代物品的名稱、特征、時間、地點、失主姓名、住址,發現後交還的辦法和酬謝方式等。
(4)還有更名啟事、征文啟事、尋人啟事、校慶啟事等。其寫法大緻相同。
3.落款
落款在正文的右下方寫明發啟事的單位名稱及日期。
啟事的寫法要求
1.啟事标題醒目、準确。千萬不能将“啟事”寫成“啟示”。
2.内容要交代清楚、明了,以便公衆參與。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