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燕讀水浒(三十七)
文/于小燕
《水浒傳》裡,扈三娘可說是一個好姑娘,典型的白富美,富二代,長得花兒一樣。她出身清白,又是大家閨秀,能文能武,人見人愛。
不說比起閻婆惜、潘金蓮要好(當然,每個人看法不同),就是比梁山另外兩女将孫二娘、顧大嫂來,也更是不同。孫二娘賣人肉包子,“牆上挂幾張人皮,梁上吊着七八條人腿”,“眉露橫氣,眼露兇光”。顧大嫂也是開黑店、殺人劫獄起身。
本來,她跟祝家莊的祝彪定親(也不排除家族利益婚姻),兩家門當戶對,強強聯合,前程似錦。
祝、扈兩家都是當地大戶,多金、多糧。
可是因為時遷偷雞,被祝家莊捉住,引發宋江帶着梁山衆英雄好漢,為救時遷,血洗了兩莊。
扈三娘從一個千嬌百寵的大小姐,被林沖抓住,一下落為梁山泊的階下囚。
扈三娘被捉後,宋江派人将她連夜送往梁山泊,交給他父親宋太公看管。
這很奇怪,把囚犯送給一個年逾花甲的老人看管?而且要“連夜送”,送慢點都不行。而且還是一個會武功的女人?而且那麼的端莊大方、那麼的漂亮。
我覺得,是宋江看上了扈三娘,梁山衆好漢也是這樣以為:“衆人都以為宋江要娶她做壓寨夫人,押送途中小心翼翼。”
但是宋江為人之心深不可測。
他當年對閻婆惜,并不是當老婆娶的,而隻是當作情人,養在外面。他并非不愛女人,我想,他留下“夫人”這個位子,一定是要等一個他覺得合适的女人。
這個女人,就是像扈三娘這樣的。扈三娘出身高貴、美麗、知書達理、能文能武。
然而,宋江又重名譽。古代子女成婚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宋江是孝子,他把扈三娘連夜送往父親處,就是想請示父親,并請父親做主,将扈三娘許配給自己(因為扈三娘已經家破人亡,沒有父母了,宋太公作為長輩(雖然是别姓,但在古代,也能行),可以代行這個權利)。
之所以連夜,是因為他們收兵回去,就要處置俘虜,這件事成或者不成,都要快速解決,不能給衆兄弟留下話柄,影響他的名望。
因為扈三娘是林沖抓的,按綠林規矩,林沖應該享有優先得到扈三娘的權利。或者按強盜的話說,誰搶的歸誰。
而且林沖是八十萬禁軍總教頭,能文能武,長得高大威猛,要人有人,要才有才,跟扈三娘也相配。
而宋江自己呢,出身山東郓城縣一個小小的押司,長得猥瑣不堪,又矮又黑,要文沒文,要武沒武,隻有一肚子的腹黑心機(這也是他自入梁山以來一直壓制林沖,不喜歡林沖的原因吧)。
可惜,扈三娘不喜歡宋江,她的父母家人盡喪宋江之手,她又怎能給宋江當壓寨夫人?
然而,宋江的父親,肯定又對扈三娘進行了一番洗腦。所謂君子識時務為俊傑也。斯人已去,來日還多。蝼蟻尚且貪生。等等,等等。
扈三娘也已知道,祝彪已死,她身無所靠,又見到林沖這樣的大英雄,比祝彪更好,英猛、吸睛,自己被林沖所擄,按江湖規矩,林沖一定會娶自己,聽說他娘子已逝,正是單身。自己能嫁林沖這樣的英雄,也算不幸中的大幸。
因此,她便答應,由宋江為她指婚。她以為,以林沖的名望,宋江一定會将自己嫁與林沖。
要知道,即使是孫二娘這樣的女屠夫,要嫁人都是父親做主,不是自己去争取。
施老先生在《水浒傳》全書中,已經不着痕迹的點明了,宋代或元朝、明朝婦女在社會中的地位。
宋江是個什麼人?他是一個跟潘金蓮的原主人一樣的人。當他得知扈三娘不願嫁他時,他就當機立斷,把扈三娘作順水人情,送給了猥瑣鄙陋的矮腳虎王英。
在這個過程中,林沖竟窩窩囊囊的一聲未出。這樣的男人,空有一身本領,卻不能保護自己心儀的女人,枉稱大英雄!
扈三娘對林沖失望了!
王英就王英,王英好歹是愛自己的!
她,甯嫁車夫王英,都不嫁宋江。在以後的日子裡,雖然他們跟随宋江四處征戰,但也是因為,他們都是落草為寇,天下已無容他們之地。而她的丈夫王英,本身就是個土匪,走到哪裡都是個土匪。
她嫁了王英,并且愛上了王英,一生與王英并肩作戰。
王英雖然醜陋,卻知道疼老婆、愛老婆、哄老婆開心;他雖然好色,見了美麗的女子總忍不住多看幾眼,但也沒有娶小妾、養小三。
我覺得,在梁山那些動不動就把刀子戳向女人的好漢裡面,王英反倒是個接地氣的好男人。
扈三娘沒有了家,又落身草寇,不嫁王英,難道還有别的選擇嗎?在那樣一個男人為王、強者為王的世界裡,難道要她去跟李逵拼命、去送死嗎?
作者于小燕,甘肅酒泉人,甘肅省作家協會會員,在《中國社區報》《中國審計報》《檢察日報》《甘肅日報》《山西日報》《教師報》《大河報》《大衆日報》《小小說選刊》等報刊雜志發表小小說、散文、詩歌三十多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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