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銷售的黃金時間來了,在這個節骨眼上,買車的每個環節要認真仔細,不然,吃虧上當的是我們自己!
到4S店看車,我們一般是先簡短看一下車,聽聽銷售顧問介紹一下,然後,感興趣時就去試駕體驗一下,試駕完後,就回到4S店到洽談桌前坐下和銷售顧問再仔細的談談優惠,情到深處無法自拔時,就簽合同交錢了!
簡單回顧了一下我們買車的一個過程,我們不難發現:白紙黑字後,一切都闆上釘釘了!而正是此時,我們更應該仔細,往往4S店從這個時刻就開始完貓膩了!
不知道,在您簽合同和拿收據時,有沒有仔細看清楚,如果沒有看清楚,那就是一字之差值千金!
另外,4S店一旦玩起這個貓膩,我們是要吃很大虧的;特别是豪車,訂金很高,想再退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此,我建議:訂車時,一定要求4S店銷售顧問在合同上寫“訂金”二字,而非“定金”二字!
歡迎對此文章發表自己的觀點和見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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