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烊千玺、楊紫、歐陽娜娜……
許多明星都是以童星方式出道
現在都已成為一線大咖
這讓很多家長逐漸意識到
培養孩子走藝術道路
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于是
很多童星經紀公司
準備“割”家長的“韭菜”了
一次面試花費數千元
一次演出耗資數萬元
……
為了能讓孩子“出道”
家長們不惜花費巨額費用
讓孩子參加所謂的“造星考試”
接受“出道”培訓
上海金山的張女士,女兒小倩今年剛滿8歲,在同齡孩子裡外形條件不錯,能歌善舞且性格活潑。
張女士在網上看到上海某經紀文化有限公司發布了一則招募小演員的消息,為了能使女兒早日成為“明日之星”,便帶着女兒去參加面試。
面試結束後,工作人員柏先生向張女士表示,小倩是個演戲的好苗子,自己是公司的金牌經紀人,如若張女士願意簽約的話,他将會代理規劃小倩的影視劇拍攝事宜,并保證讓小倩參演電視劇《江月**山》的拍攝。
張女士信以為真,便以小倩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與該經紀公司、柏先生簽訂了《藝人經紀約合同》。
合同約定:
公司、柏先生保證小倩能夠于2021年7月30日前參與影視劇《江月**山》的拍攝,飾演角色兮兮,并保證戲份不會少于20場次;合同期内代理費用為16000元,如因公司、柏先生的原因導緻小倩未能如期參演,則将所收取代理費用全額退還。
簽完合同交了代理費後,張女士便回家等待着拍攝日的到來,但一直都沒接到參演影視劇的通知。
期間,張女士多次催問影片拍攝的進程,經紀公司及柏先生先是以劇本打磨、拍攝延期等各種理由搪塞,再然後便直接玩起了失蹤。
張女士在好友的提醒下,查詢後得知《江月**山》始終未立項,自己重金為女兒鋪設的童星之路竟是公司畫的“大餅”。
一氣之下
張女士作為小倩的法定代理人
将經紀公司及柏先生訴至法院
要求解除合同并返還全部代理費
法院經審理認為:
張女士代理其女兒小倩與經紀公司、柏先生簽訂的《藝人經紀約合同》合法有效。被告經紀公司及柏先生未能如期安排小倩參演影視劇《江月**山》,導緻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故對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及返還代理費用16000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法官表示,近年來,像張女士一樣有着“童星夢”的家長不在少數,他們渴望讓自己的孩子登上熒屏,成為下一個“明日之星”。
在這樣的趨勢下,一些打着“童星培訓”旗号的演出或培訓機構便吸引了家長的目光,但是這些機構往往魚龍混雜。
家長們在與這些機構簽約時
可一定得擦亮雙眼
注意以下幾點
做好簽約前的準備工作
明确合同中的具體條款
警惕“李鬼騙局”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
是每位父母的心願
但家長們在培養孩子的過程中
也應當端正心态、提高警惕
童星并非輕易就能培養出來
全社會則應構建
健康向上的社會風氣
傳遞積極向上的價值觀念
遏制過度娛樂化傾向
-END-
(上海金山法院、i金山)
原标題:上海一家長想讓女兒童星出道,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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