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海鮮或者水果
多數商家會選擇加冰袋
方便保存和運輸
但冰袋也要消費者買單嗎
01
行規?
消費者應不應該為"保鮮"買單?
近日,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發布一起案例。消費者王先生在一水果攤位買了一箱哈密瓜,8元一斤,含泡沫箱一起算共10斤,一共80元。攤主當時還說:“水果額外的重量,就是泡沫,很輕的。”
第二天王先生開箱後卻發現,泡沫箱的左右兩側還包裹着一大瓶水,電子秤上一稱,兩瓶水居然有3斤重,意味着哈密瓜淨重才7斤。王先生表示,當時零售的哈密瓜,9元一斤還能随意挑選,買個8斤也才72元,自己整箱買,反而比零售的更貴了?
王先生要求商家退還差價30元,商家卻表示,這兩瓶水是用來保鮮的,從批發那裡拿貨就這樣,大家都知道的“行規”,不能退還差價。王先生不認同這個說法,“應該事先告知呀,不應該讓我為這‘保鮮’買單。”
王先生能否要求商家退還30元差價呢?
02
律師說法
商家不得隐瞞信息誤導消費者
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的信息應當真實、全面、準确,不得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
本案中,水果商家隐瞞了箱内有兩瓶水共3斤的信息,讓消費者誤以為這兩瓶水的重量也是水果的重量,這行為屬于隐瞞了所提供商品的數量信息誤導消費者,可能構成欺詐。
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賠償購買商品的價款的三倍的金額。因此,王先生除可以要求攤主除退還差價30元外,還可以要求攤主支付三倍購買水果價款的賠償金(賠償金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03
深圳市消委會消費提示
注意毛重和淨重
① 确認商家具備正規資質
② 購買箱裝水果要慎重
為了降低水果在裝卸運輸過程中的損傷,商家會在箱裝内放置一定數量的包裝(填充)物,比如放石灰包作催熟劑、放冰水瓶作保鮮劑等。消費者在購買箱裝水果時要注意核實水果的“毛重”和“淨重”,對不允許開箱驗貨的箱裝(盒裝)水果,更要理性選購。
③ 保留相關證據材料,便于發生糾紛後作為維權的證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源: 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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