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肥沒有捷徑,無非是“管住嘴,邁開腿”。
“一天瘦一斤”,這個說法本身存在很大歧義,有必要首先予以厘清。
歧義一:“一天瘦一斤”,是指僅在一天内“瘦”一斤,還是在一定時間間期内,每天“瘦”一斤?
歧義二:“瘦”一斤是泛指體重減輕一斤,還是特指減掉一斤體脂?
僅在一天内減重一斤
這個特别容易,隻需要在一天内完全不吃不喝,體重減輕就絕對不止1斤。
人隻要活着,維持生命活動就需要消耗能量。
日常,維持生理活動的能量來自每日飲食的補充。
當一個人完全禁飲食,外源性能量補充中斷,隻能消耗自身儲備的能量。
首先被消耗的是血液中循環的能量物質,主要是血糖和血脂。
其中,一個體重為70公斤的成年人,血液葡萄糖約20克,可以産生80千卡熱量。
血脂包括約3克甘油,可産生30千卡熱量;0.3克遊離脂肪酸,可産生3千卡熱量。
加在一起,血液循環中的能量物質約23克,可産生113千卡熱量。
假設人處在完全靜息狀态(靜坐)下,以24小時消耗2000千卡熱量計算,循環能量物質可維持1.356小時,合81分鐘需求。
其次被消耗的是“應激能量儲備庫”的能量物質,主要是肝糖原和肌糖原。
其中,肝糖原150克,可産生600千卡熱量;肌糖原75克,可産生300千卡熱量;合計900千卡熱量,可維持約10.8小時,合648分鐘需求。
盡管完全禁飲食時,能量消耗代謝是在一個動态轉化過程中。
為了叙述和計算簡單,我們假定這些不同種類的儲備能量以首尾相接的次序,消耗完了一種,才消耗下一種。
那麼,上述兩種短期儲備能量可提供1013千卡熱量,供12.15小時,即剛好是半天的消耗。
接下來,就需要消耗自身“長期儲備的能量”,主要是脂肪,以及少量蛋白質(主要是肌肉蛋白)。
當然,在短期禁飲食和長期禁飲食情況下,對脂肪和蛋白質消耗的方式,量和比例是不同的。
“書接上文”,仍假設完全禁食24小時的情況下,對脂肪的消耗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糖異生途徑。
但是,脂肪分解物中隻有其中的甘油才能轉化成葡萄糖補充血糖,并以這種形式被消耗。
分解産生的遊離脂肪酸,被轉運到骨骼肌和心肌,被直接消耗。
另一種是通過轉化成酮體的形式被消耗産生能量。
而蛋白質的消耗,主要是通過糖異生途徑。
那麼,脂肪和蛋白質消耗的比例如何呢?
一種廣泛流行的說法是,短期禁飲食,消耗的主要不是脂肪,而是蛋白質。
實際上,這是一種謠言。
研究顯示,在完全禁飲食的頭幾天内,由于還沒有适應燃燒酮體作為能量來源,仍以葡萄糖作為主要能量物質。
但是,由甘油異生而來的葡萄糖占大部分,蛋白質途徑的糖異生僅占少部分。
具體來說,在完全禁飲食的頭幾天内,每24小時僅消耗70克蛋白質,僅能産生280千卡熱量。
這樣,完全禁飲食24小時,所需要的2000千卡熱量中,餘下的707千卡需要通過分解脂肪來提供。
如果,脂肪可以被100%利用,那麼707千卡約合79克脂肪。
這樣算來,完全禁飲食24小時,2000千卡的能量需要消耗的總能量物質共計有397克,約8兩。
但是,由于開始階段人體還沒有适應消耗酮體來作為主要能量物質,部分酮體會被以原型形式随尿液排出體外而白白浪費掉。
這樣,大緻計算下來,完全禁飲食24小時,以靜息狀态下消耗2000千卡熱量計算,差不多剛好消耗一斤能量物質。
然而,這一斤,既不是完全禁飲食24小時減脂(僅消耗約2兩脂肪)的量,也不是體重減輕的總量。
因為,完全禁飲食下,體重減輕的大頭是水分的丢失。
假設,完全禁食而可以自由飲水,24小時内水分的丢失也會明顯多于喝進去的水分。
這是因為,禁食狀态下,能量供應由分解自身物質提供,這就增加了需要通過腎髒排洩的代謝最終産物的量。比如,蛋白質分解會增加尿素和總非蛋白氮的量。腎髒排洩這些物質就會多帶走一些水分。
同時,水分額外丢失的大頭是酮體的經腎髒“洩漏”。
這樣,如果加上水分的額外丢失,完全禁食可以自由飲水,24小時減輕的總體重可達1公斤。
如果,完全禁飲食,水分的額外丢失更甚,24小時内體重減輕總量會超過1公斤。
因此,如果僅要求一天減重一斤,隻需要“稍微”禁飲食就可以了。
每天減重一斤
有了以上計算,如果話題換成在一段時間内每天減重一斤,事情就會簡單很多。
首先,人不可能在完全禁水的狀态下長期存活。因此,如果以完全禁食來減重,隻能是禁食而可以自由飲水。
這樣,在完全禁食第二個24小時起,我們就可以不需要考慮短期儲備能量的問題,隻需要計算脂肪和蛋白質的消耗。
研究已知,禁飲食狀态下,人體從主要消耗葡萄糖轉化成主要消耗脂肪分解的酮體,這個過程需要7到10天的過程。
期間,每天消耗的蛋白質相對穩定(盡管逐漸減少),平均約70克,僅可以供給280千卡熱量。
其餘1700千卡熱量都來自脂肪分解産物。如果以100%的利用率計算,需要消耗191克脂肪。
這樣,2000千卡能量需要消耗260克蛋白質 脂肪。
但是,同樣的問題,期間,額外的水分丢失仍是體重減輕的大頭。
研究顯示,完全禁食狀态下,最初每天可減重接近一公斤;到第7天内,每天減重的量就能降低到一斤。
也就是說,完全禁飲食狀态下,每天不需要進行額外體力活動,每天減重平均超過一斤,一周内可以減掉十斤體重。
7到10天後,額外的水分丢失的進一步減少,每天體重減輕就會低于一斤;到3周後,新的代謝平衡穩定,不再由額外水分丢失,每天體重減輕會穩定在六兩左右。其中,體重的減輕幾乎全部來自脂肪分解,每天蛋白質消耗隻有約20克。
也就是說,完全禁食21天後,減重就幾乎等于減脂。
這樣,即使完全禁食,7到10天後,每天也不能達到減重一斤的目标。
要達成目标,需要進行額外的體力活動增加消耗。
到21天後,能量消耗的增加完全來自于脂肪分解。完全禁食隻能減重六兩,其餘4兩的目标需要增加體力活動完成。
4兩,即200克脂肪,可以産生1800千卡熱量。
消耗這1800千卡熱量,全部由體力活動完成。
即使是一般的高強度的運動也難以實現,需要8小時極重體力活動(加上2000千卡的基礎代謝,3800千卡就是極重體力活動水平)。
比如,碼頭扛大包這種勞動。
問題是,有人可以在完全禁食超過3周以上,每天還能到碼頭扛大包8小時嗎?
每天減脂一斤
通過以上計算我們可以直接斷言,如果說要在一定時間内,連續每天減脂(消耗脂肪)一斤,這是任何人都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即使不要求每天,單天完成減脂一斤,同樣是隻有神仙才可以做到的神迹。
如果是不禁食,像有人說的那樣,“吃飽了才有力氣減肥”,即單純靠體力活動在一天内減脂一斤,即通過體力活動在2000千卡之外額外消耗4500千卡,即使24小時連續從事極重體力勞動都不可能實現。
當然,如果是在長期禁食21天後,有人可以憑借超級好的适應能力和意志,在單天内減脂一斤,還是有可能的。
這就是上述計算的,通過體力活動額外消耗1800千卡熱量,即到碼頭抗8小時打包。
小結
一句話,減肥實在不是容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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