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溫下的勞動者撐好遮陽傘?把高溫作業勞動者的“遮陽傘”撐穩撐實,為他們提供更給力的保護,不僅關乎勞動者的權益與尊嚴,也關乎我們這個國家對勞動的崇尚、對勞動者的尊重,關乎整個社會的共同利益這份“清涼”,十分必要,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為高溫下的勞動者撐好遮陽傘?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把高溫作業勞動者的“遮陽傘”撐穩撐實,為他們提供更給力的保護,不僅關乎勞動者的權益與尊嚴,也關乎我們這個國家對勞動的崇尚、對勞動者的尊重,關乎整個社會的共同利益。這份“清涼”,十分必要。
這個夏天,酷暑難耐,不少人都領教了“曆史性高溫”的威力,也為如此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心憂。很多人通過媒體報道了解到,有的勞動者因熱射病送醫甚至死亡,“熱死人”真不是一句玩笑。高溫下勞動者健康的相關話題頻頻沖上社交平台的熱搜。
熱射病,通俗來講就是重症中暑,會引發多器官系統損傷。專家介紹,據現有數據統計,熱射病的死亡率較高。也就是說,熱射病是一種高危疾病,一旦患上便有很大概率的性命之憂。那些在高溫天氣下仍需堅守崗位的建築工人、電力工人、環衛工人、外賣快遞小哥等,可謂這種疾病的高危人群。
如何給高溫下的勞動者撐起一把牢牢的、大大的“遮陽傘”?如何防範勞動者罹患熱射病?防暑降溫措施如何與時俱進?無論是出于對生命的敬畏,還是出于對安全生産、勞動者權益的保障,這些都是不容忽視的問題。
事實上,對高溫作業勞動者給予勞動保護、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并不缺乏制度依據。2012年,原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原衛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四部門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1960年發布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同時廢止),該辦法對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高溫保護職責、應當采取的防暑降溫措施,高溫作業勞動者享有的權益等作出了明确規定。
然而,對這一辦法的落實,不同地方、不同企業參差不齊。有的企業沒把規定當回事,對相關措施未予執行,以至于有些高溫作業勞動者不知高溫津貼為何物;有的企業搞變通、打折扣,用防暑降溫飲料及用品代替高溫津貼;不少地方高溫津貼标準長期不調整,“一天幾元錢,買水都不夠”等屢屢引發熱議。
無論是落實中的尴尬,還是現實中的高溫,都對防暑降溫舉措更切實的執行提出了要求。不久前,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多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高溫天氣下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合理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的戶外工作時間,盡量避開酷熱時段作業,适當增加勞動者休息時間和輪換班次,盡量縮短室外連續工作時間。
媒體報道顯示,各地正多措并舉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呵護酷暑中的勞動者。有的地方在黨群服務中心、居委會、職工之家等地設置“納涼驿站”,為外賣騎手提供多種免費服務;有的企業縮短連續工作時間,施工避開一天中最高溫的時段,加密醫護人員現場高溫巡診頻次;有的地方監管部門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加大對重點單位的檢查力度,要求新業态企業向符合條件的新就業形态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等等。還有一些社會力量參與其中,如納涼公交、“愛心補給站”、沿街商鋪邀勞動者進店休息等,都對職能部門的努力形成了補充,也體現了社會的文明與進步。
高溫炙烤是對一些勞動者身心的挑戰,也是對各地防暑降溫工作、勞動者權益保護的考驗。現在的努力是為以後積累更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為高溫作業勞動者搭建起更立體、精細的保護機制和模式,讓每一位勞動者都能健康工作、平安度夏。
某種角度上,這也是一項社會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擔當與作為。比如,用人單位要承擔起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各項勞動安全保護措施、防暑降溫措施;職能部門要加強執法檢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促進相關保障落實落細,推動相關制度與時俱進;工會組織要積極履行勞動保護監督職能,指導、督促用人單位全面改善勞動條件,積極拓展“司機之家”、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工會幫扶(服務)中心等服務設施功能,給戶外勞動者提供更多避暑場所和服務,代表勞動者就高溫天氣勞動保護事項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等等。
本報評論員 林琳
來源: 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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