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大家都知道姬昌會算卦,也就是所說的,善演“先天數”,不僅算到了自己會有七年的災難,還算到了費仲尤渾會凍死在冰天雪地裡。并且,也算到了纣王不得善終,商朝的江山将毀于一旦。
最離奇的是,他算到太廟午時起火,吓得纣王把所有的蠟燭香火都熄滅了,吩咐守太廟的人嚴禁見明火,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太廟還是着火了。竟然是源自于晴天霹靂,天雷所霹,引發火災。
既然姬昌算得如此準确,分毫不謬,那姬昌為何不趨吉避兇,逃過劫難呢,比如那七年的牢獄之災?
1、姬昌未蔔先知,自己有七年災難纣王宣四路諸侯進朝歌,說有要事商議,實則是想把四路諸侯殺死在朝歌。
姬昌出發前給自己算了一卦,竟是大兇之兆,不禁倒吸一口涼氣。随即開始交代“後事”。
姬昌宣見伯邑考至,吩咐曰:“昨日天使宣召,我起一易課,此去多兇少吉,縱不緻損身,該有七年大難。你在西岐,須是守法,不可改于國政,一循舊章,兄弟和睦,君臣相安……待孤七載之後,災滿自然榮歸。”
伯邑考問,自己是否能替父親前往朝歌,代替父親承受災難?姬昌說不能,這是他的災難,任何人都無法替代。如果讓别人代替,自己反而會有更大的災厄。所以,必須由本人親自去經曆體驗。
而且姬昌說得很明白了,七載之後必然“榮歸”——也就是衣錦還鄉的意思。
随後姬昌又退至後宮,來見母親太姜。太姜曰:“我兒,為母與你演先天數,你有七載災難。”
姬昌跪下答曰:“今日天子诏至,孩兒随演先天數,内有不祥,七載罪愆,不能絕命。”
姬昌占蔔的結果與母親是一樣的,可見是“在劫難逃”。而且姬昌也笃定自己死不了,此次行程有驚無險,根本不至于絕命。然後姬昌便義無反顧地奔赴朝歌了。
結果,果然如他所料,經過一場風波磨難後,他最終被囚禁羑裡七年,還專門寫了一本算卦的書。可能就是《文王六十四卦》。
在第七年上,西岐的散宜生用重金買通了費仲尤渾,讓他二人在纣王面前替姬昌求情,讓纣王允許放姬昌回國。
費仲尤渾得了不少禮物,心中歡喜,便對纣王誇贊姬昌是個經得住考驗的忠臣,是時候放他回去了。這樣的忠臣,不但要無罪釋放,而且還應該加官進爵,衣錦還鄉。并在都城誇官三日,以做萬民之榜樣。
纣王對費仲尤渾的建議向來是言聽計從。聽罷谏言,當即下令,無罪釋放姬昌,讓他誇官三日,衣錦還鄉。
如果這件事按照這樣的流程走下去,就真應了姬昌最初的推斷——“衣錦還鄉”了。然而,事實卻并非如此。
2、姬昌狼狽逃竄,險些喪命
既然纣王令他誇官,姬昌怎敢不從命。他原本打算老實的誇官三日後,就可以回去了。不料,第二天在街上碰見了武成王黃飛虎,以至于節外生枝。
黃飛虎把文王請回家中,款待一番,然後說出一番讓姬昌魂飛魄散的話來。原著原文如下:
武成王命左右且退,黃飛虎曰:“今日大人之樂,實為無疆之福……今已特赦,是龍歸大海,虎入深山,金鳌脫鈎,如何尚不省悟?況且朝中無三日正條,賢王誇甚麼官,顯甚麼王!何不早早飛出雕籠,見其故土,父子重逢,夫妻複會。又何必在此網羅之中,做此吉兇未定之事也?”
武成王的意思是,現在纣王的腦子不正常,朝令夕改,翻雲覆雨,沒準一時又轉了性子,重新把你關押起來,甚至殺掉。趁現在是自由身,還不趕緊逃命,誇什麼官啊?一點意義都沒有!為了防止夜長夢多,你還是趕緊逃命吧!
武成王隻此數語,把個文王說得骨解筋酥,起而謝曰:“大王真乃金石之言,提拔姬昌,此恩何以得報!奈昌欲去,五關有阻,奈何?”
這裡的情節是不是有點矛盾?既然姬昌算出了自己該當“衣錦還鄉”,卻又為何“輕信”黃飛虎的話?雖然黃飛虎是一番好意,但姬昌所中途逃跑,豈不打草驚蛇,引人懷疑麼?
此時的姬昌如驚弓之鳥,根本顧不得許多了,聽罷黃飛虎的建議,就想趕緊離開。
黃飛虎曰:“不難。銅符俱在吾府中。”須臾取出銅符令箭,交與文王。
文王如出籠子的鳥兒一般,飛逃而去。正因為姬昌的中途逃跑,果然打草驚蛇了。費仲尤渾聞聽姬昌逃跑,還以為他要回去造反呢,趕緊禀告纣王追殺。眼看就要被殷破敗和雷開追上了。
文王驚得魂飛無地,仰天歎曰:“武成王雖是為我,我一時失于打點,夤夜逃歸,想必當今知道,旁人奏聞,怪我私自逃回,必有追兵趕逐。此一拿回,再無生理。如今隻得趱馬前行,以脫此厄。”
善于占蔔的姬昌,這回心裡卻一點譜也沒了。内心暗叫:“這會被追上,指定死透了,而且連辯解的理由都沒有。”
正在危難之際,雷震子憑空而降,救下了姬昌。這竟不在姬昌的預料之中和“天數”之内。
所以說,姬昌的卦到底準不準呢?有時候連他自己“都不敢相信”。這也充分說明,雖然人的命運确實有一些定數,但更多的時候還是“事在人為”。天命,隻是占了一部分因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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