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2020年底之前要徹底完成,前幾年,國家重點對機關事業單位進行了分類。分類的标準并沒有按照過去那種以撥款方式為區分标準,原先事業單位主要包括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三種,還有一類特别的參公事業單位。現在主要分為: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從事生産經營活動事業單位。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實際上現在已經變化很大了,一部分被定性為從事生産經營的事業單位,未來機構改革的方向是将它們撤銷并改制為企業。當然也有一部分事業單位逐步取消收費,轉為公益。
事業單位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撤銷後,對于職工的安置方式,一般有這麼幾種:
第一,混編混崗人員回到原單位。在機關事業單位的人都知道,各機關事業單位借調人員非常頻繁,經常有不在原單位工作的人,所以如果原先屬于别的單位在自收自支單位工作的人要回到原單位。
創意配圖:事業單位改革
第二,原單位要注銷,這會從法律關系上消滅勞動關系。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注銷或者破産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一般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應發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當然一些地區會出現N 1,N 2,甚至2N 1的經濟補償方案。但所有的前提是不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了,也不在這個單位轉變為的企業工作了。
第三,如果不接受相應經濟補償,那麼可以在原單位改制的企業繼續工作,繼續累積工作年限,一般工資待遇會略有提升,至少也會不變。不過通常來講,由于相應企業不會建立職業年金制度,相應的職業年金會直接給大家發到工資裡。
第四,事業單位畢竟不同于其他地方,如果地方政府其他編制有空缺的話,一般會優先使用這些空缺編制安置職工。這些編制一般就不再是自收自支了,是全額撥款或者差額撥款之類。
第五,最後一種方式就是提前退休。根據我們國家原先關于提前退休的有關規定,主要是指國有集體企業要破産注銷時,對距退休不足五年的職工,允許他們提前辦理退休手續。這樣退休的職工是以事業編性質退休,待遇還算可以。畢竟,企業性質退休和事業性質退休差距很大的。
一般來講,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即使會在本次機關事業單位改革中被注銷掉,也不是單獨一個單位去成立企業,獨自面對市場風險。一般都會劃入大企業集團的下屬單位,比如城市發展集團、城市投資集團等等。不過相應待遇會慢慢下降,接近市場化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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