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山海關區召開長城兩側和秦皇島烈士陵園保護範圍内墳墓集中治理工作調度會上獲悉,山海關區境内長城兩側和秦皇島烈士陵園保護範圍内墳墓集中治理工作已經進入重點整治階段,并将依據《山海關區人民政府關于對長城兩側和秦皇島烈士陵園保護範圍内墳墓進行遷移的公告》精神,對5月31日前還未按規定遷移墳墓的,視為無主墳進行處理。
01
治理目标
對我區長城兩側各50米和秦皇島烈士陵園周邊100米範圍内散埋亂葬墳墓進行集中治理,有效保護長城文物和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内的生态環境。
02
治理原則
依法整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國務院殡葬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關于文物保護、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土地利用等相關法律規定。按照《河北省殡葬管理辦法》(省政府令〔2013〕第2号),禁止在耕地、名勝古迹區、文物保護區、水庫,河流堤壩和鐵路、公路兩側堆墳或作為墓地。上述禁葬區域内,除受國家保護的革命烈士墓、知名人士墓、華僑祖墓和具有曆史、藝術、科學考察價值的古墓外,現有墳墓均應限期遷移。
03
步驟時限
1、3月11日—4月5日,動員部署階段,由鎮(街)完成轄區内長城兩側和秦皇島烈士陵園保護範圍内散埋亂葬墳墓的調查摸底工作。
2、4月6日—5月15日前,自行遷墳階段,限期未完成自行遷墳的,視為無主墳。
3、 5月16日—5月31日前,重點治理階段,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鎮、(街),村(居)組織人員集中治理。
調度會上,副區長曹偉民首先對我區長城兩側和秦皇島烈士陵園保護範圍内墳墓集中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此次專項治理工作中各節點進展情況進行調度,并要求各成員單位要在嚴、細、實上下功夫,要把相關政策再次向廣大群衆講清、講明、講透,取得人民群衆的理解和支持。要進一步細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職責,嚴格按照時間表的要求,紮實推進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實效。
END
來 源| 山海關新聞
編 輯 |王 爽
編 審 |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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