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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初期有沒有想過匡扶漢室

生活 更新时间:2025-11-26 09:28:15

曹操(155年-220年),字孟德,是漢末著名的軍事家、政治家、文學家。曹操在世期間曾官至丞相,“挾天子以令諸侯”,成為三國時期曹魏的締造者,因其“亂世之奸雄”的形象被我們所熟知。

曹操初期有沒有想過匡扶漢室(曹操20歲就被舉孝廉真的合理嗎)1

《三國志﹒魏書﹒武帝紀》中曾記載:

“太祖少機警,有權數,而任俠放蕩,不治行業,故世人未之奇也;惟梁國橋玄、南陽何颙異焉。玄謂太祖曰:“天下将亂,非命世之才不能濟也,能安之者,其在君乎!”年二十,舉孝廉為郎,除洛陽北部尉,遷頓丘令,征拜議郎。”

以上文字先是叙述了彼時的世人對曹操的評價,後又講到了曹操的發迹史:作為入仕的起點,20歲的曹操就被舉薦為孝廉,出任地方郎官;此後又出任了洛陽北部尉和頓丘令等官職;後來又被朝廷征召為議郎,得以進入朝野權力的中心,最終成就一番霸業。

貫穿漢朝的察舉制度

自此可以看出,曹操入仕為官正是自被“舉孝廉”這一事件開始的。

那麼,究竟什麼是孝廉呢?

孝廉是漢代察舉制中的主要科目,本意在于,選拔官員時除了要關注其才能和學問,更要關注其是否能夠遵循孝道,其行為是否節儉清廉,故以“孝廉”稱。

舉孝廉的曆史可追溯至漢朝初期,随着國家的統一,統治者想要實現長治久安,便開始考慮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用人制度。

漢初最早的舉薦是以選郎的方式進行的,二千石以上的大官僚可以選子弟到京師為郎,叫做“任子”;擁有資産十萬錢而非商人身份的人也可以候選為郎,叫做“赀選”;郎可作為皇帝的侍從,工作是給統治者看家護院,喂馬駕車,并享有被補授官職的權利。然而,由于這種以家庭成分和财産實力作為條件的選官方式存在的種種弊端,使得其無法滿足專制集權統治的需要。

曹操初期有沒有想過匡扶漢室(曹操20歲就被舉孝廉真的合理嗎)2

到了漢武帝即位時,漢朝已經過數十年的休養生息,封建地主階級的統治得到了鞏固,主張君主集權及實現大一統地的儒家思想順理成章地成為了治國的主導思想。董仲舒向漢武帝提出了“使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擇其吏民之賢者,歲貢各二人,以給宿衛”《漢書﹒董仲舒傳》的主張,便成為了舉孝廉這一制度的雛形。

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漢武帝正式提出“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漢書、武帝紀》,意圖借助被儒家廣泛推崇的孝道和清廉等品格特質。自此,舉“孝”、“廉”之人為官的察舉制度得以正式實施。之後一段時間,在漢武帝的大力推動下,這種用人制度迅速發展為固定的仕進制度,給此後各朝帶來了十分深遠的影響,并一直延續至東漢末年。

“變味”的察舉

雖然此後西漢東漢各朝對察舉制度有所修正增改,但大緻範圍并未超出漢武帝時代的最初的框架。而随着朝代的更替的發展,察舉制的弊病也不可避免地顯現了出來。具體表現在:

其一,“孝”、“廉”作為形式上的标準,多流于對表面的考察,以至于不少人為了能夠獲得舉薦而弄虛作假,沽名釣譽。司馬光将其形容為“飾僞以邀譽,釣奇以驚俗”的時期。

其二,由于沒有設置科學嚴密的考核制度,使得地方官吏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問題頻出,為待選者大開方便之門,貪污腐敗盛行。

曹操初期有沒有想過匡扶漢室(曹操20歲就被舉孝廉真的合理嗎)3

其三,由于入仕的形式主要靠舉薦,極易發生拉幫結派現象,被推薦者往往演變成為薦主的門生,彼此之間發展出如君臣父子般的關系,以至于舉孝廉成為了另一種形式的門第劃分契機,慢慢被上層的士族集團壟斷,寒門子弟仍無進身的指望。

論曹操入仕

此背景下,如果進一步對曹操舉孝廉入仕一事進行分析,更能直觀體味到漢末察舉制度已腐壞到何種無可救藥的程度。

首先,曹操舉孝廉所依照的年齡标準與彼時的規定不符。

《後漢書﹒順帝紀》中記載:

陽嘉元年诏:“初令郡國舉孝廉, 限年四十以上, 諸生通章句, 文吏能箋奏, 乃得應選;其有茂才異行, 若顔淵、子奇,不拘年齒。”

可以看出,漢順帝之後,孝廉察舉的年齡被确定為四十歲以上,除“茂才異行”之人才“自可不拘年齒”。然而彼時的曹操隻是個二十歲的毛頭小夥,尚無功績可言,更别說有什麼“茂才”了。因此,所謂察舉的年齡限制早已形同虛設。

其次,自東漢光武帝之後,逐漸對孝廉有了試職的要求。

試職是指在舉孝廉之前,被舉薦者需要在地方“實踐”一段時間。比如令其擔任一定的吏職,以便觀察其是否有足夠的為政能力。對此,從漢順帝到漢桓帝期間,曾規定被舉者應“秩滿百石,十歲以上”,也就是說,被舉薦者必須符合“俸祿達到百石,任職年限”在十年以上等要求才能參加孝廉的選舉。而曹操在舉孝廉之前,并未有任何吏職的經曆,更别說“十歲以上”了,往前倒推十年,彼時的曹操怕是還在塘邊玩泥巴。

最後,曹操本人并不符合孝廉最基本的道德行為标準。

《武帝紀》中記載當時的曹操“少機警,有權數,而任俠放蕩,不治行業,故世人未之奇也”,《曹瞞傳》中也曾說曹操“少好飛鷹走狗, 遊蕩無度”。可以說,曹操這一衆形象體現出的是灑脫有餘,内斂不足的精神氣質。不符合孝廉察舉以道德行為作評判的初衷,也與漢代社會儒教文化所提倡的“廉白守道”、“德行兼備”等道德标準大相徑庭。如此心性狂狷的毛頭小子都能得舉孝廉,足可以說明漢末的察舉制度實已無德行的底線可言了。

曹操初期有沒有想過匡扶漢室(曹操20歲就被舉孝廉真的合理嗎)4

所以啊,無論曹操最終是因何種原因而被舉,其個人條件并不符合察舉制度的設置初衷是不争的事實。不過,此“一代枭雄”也的确把握住了此次機會,最終得以在如此亂世中稱霸一方,給後世留下了衆多談資,從另一方面闡釋了什麼叫做“時勢造英雄”。

實際上,任何制度的設置初衷都是為了使社會更加良性地發展,如果将我們置身于彼時決策者的位置,想必也無法得出更好的應對方案。無論是選郎、察舉,或是之後的科舉等等,本質上都是建立在社會發展之大前提下的“舊制改良”,與之并存的,還有同樣無法規避的曆史局限性。

對于個體而言,曆史的意義就在于其能夠幫助我們明鑒自省,将古人的智慧融會貫通到現今的生活中,以期做到去僞存真,去糟求精,進而成就更加美麗的人生。

(本文圖片來自網絡)

參考資料:《漢書》、《三國志》


萬物皆可内化,做有深度的曆史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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