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是西漢著名史學家司馬遷撰寫的一部紀傳體史書,是中國曆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被列為“二十四史”之首,記載了上至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代,下至漢武帝太初四年間共3000多年的曆史。與後來的《漢書》、《後漢書》、《三國志》合稱“前四史”。《史記》全書包括十二本紀(記曆代帝王政績)、三十世家(記諸侯國和漢代諸侯、勳貴興亡)、七十列傳(記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後一篇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書(記各種典章制度記禮、樂、音律、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餘字。
原文:
張廷尉釋之者,堵陽人也,字季。以訾為騎郎,事孝文帝,十歲不得調,無所知名。……釋之從行,登虎圈。上問上林尉諸禽獸簿,十餘問,尉左右視,盡不能對。虎圈啬夫從旁代尉對上所問禽獸簿甚悉,欲以觀其能,口對響應無應窮者。文帝曰:“吏不當若是邪?尉無賴!”乃诏釋之拜啬夫為上林令。釋之久之前曰:“今陛下以啬夫口辯而超遷之,臣恐天下随風靡靡,争為口辯而無其實。且下之化上疾于景響,舉錯不可不審也。”文帝曰:“善。”乃止,不拜啬夫。頃之,太子與梁王共車入朝,不下司馬門,于是釋之追止太子、梁王,無得入殿門。遂劾不下公門不敬,奏之。薄太後聞之,文帝免冠謝曰:“教兒子不謹。”薄太後乃使使承诏赦太子、梁王,然後得入。文帝由是奇釋之,拜為中大夫。頃之,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出,乘輿馬驚。于是使騎捕,屬之廷尉。釋之治問。曰:“縣人來,聞跸,匿橋下。久之,以為行已過,即出,見乘輿車騎,即走耳。”廷尉奏當,一人犯跸,當罰金。文帝怒曰:“此人親驚吾馬,吾馬賴柔和,令他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罰金!”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時,上使立誅之則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良久,上曰:“廷尉當是也。”……太史公曰:張季之言長者,守法不阿意。(節選自《史記》)
注釋:跸,帝王出行時開路清道,禁止他人通行。
譯文:
廷尉張釋之是堵陽縣人,字季。他因為有家财而當了騎郎,事奉孝文帝,十年時間都沒有升遷,沒有什麼人知道他。……張釋之跟随皇上出行,登上虎圈。皇上問上林尉登記各種禽獸檔案的情況,問了十多個問題,上林尉左顧右盼,全都答不出來。看管虎圈的啬夫從旁邊代替上林尉很詳細地回答了皇上問的禽獸檔案的情況,想借這來讓皇上看到自己的才能,對答如流猶如回響應聲一樣沒有究盡。文帝說“官吏不應當像這樣麼?上林尉無能!”于是诏令張釋之任命啬夫為上林苑令。張釋之過了很久上前說:“如今陛下憑着啬夫能言善辯而破格提升他,我恐怕天下受這風氣影響,争着誇誇其談而沒有實質内容。況且下面仿效上面比影之随形、響之應聲還要快,國君的一舉一動不能不謹慎啊。”文帝說:“好。”于是作罷,不任命啬夫了。不久,太子和梁王一同乘車入宮朝見,經過司馬門沒有下車,于是張釋之追上來攔住太子、梁王,不讓他們進殿門。于是控告他們不在司馬門下車是犯不敬罪,報告上去。薄太後聽說了,文帝脫下帽子謝罪說:“我教兒子不夠謹嚴。”薄太後于是派使者秉承诏令釋免了太子、梁王,然後他們才得以進入。文帝因為這事認為張釋之與衆不同,任命他們為中大夫。不久,皇上出行經過中渭橋,有一個人從橋下面跑出來,使皇上駕車的馬受了驚吓。于是命令騎士捉住,交給廷尉治罪。張釋之審問,那人說:“我鄉下人來到這裡,聽到清道戒嚴,就藏在橋下面。過了很久,認為皇上已經過去,就出來,看到皇上的馬車和儀仗隊,立刻就跑了。”廷尉上奏應判的罪刑,一個犯了清道戒嚴的禁令,應該處以罰金。文帝發怒說:“這個人親自驚了我的馬,我的馬好在脾性柔和,假如是其他的馬,一定不是摔傷我了嗎?可是廷尉卻隻判處罰金!”張釋之說:“法律是一輩子和天下人一同遵奉的。如今依法律是這樣判定的,而要再加重處罰,這樣法律就不會取得人民的信任。況且在當時,皇上假如立刻誅殺了他也就罷了。如今既然交下給廷尉處理,廷尉是天下公平之所在,一旦有傾斜,天下使用法律時都任意取輕或取重,人民把自己的手腳放在哪裡好呢?希望陛下明察此事。”過了很久,皇上說:“廷尉應當這樣。”……太史公說:張釋之談論“長者”的話,堅守法度不逢迎皇上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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