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長的某一個階段,我可以将這句話倒背如流“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愛情擺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在某個陰雨天,我會張口而出“天青色等煙雨,而我在等你”,心情煩躁的時候默念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耍酷的時候喊出“臨兵鬥者皆陣列在前”,着急的時候叨咕“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思念的時候“念念不忘,必有回響”,失戀的時候“此情可待成追憶”,連餓了的時候都會想起“更多選擇更多歡笑”。
撥開現實的大幕,我們看到生活的雞湯,商業金科玉律,物理法則,廣告标語,宗教誦讀這些當中,都是一個個咒語,在支配着每一個人。咒語,就像阿裡巴巴喊出的那句“芝麻開門”,開啟了我們真實生活的大門,更是開啟我們情感和表達的關鍵鑰匙。
“咒語”源自天人溝通 實則自我實現
無論是道教,還是薩滿教,在電影中,無論是茅山的道士,還是歐洲的女巫,在弄出點動靜之前,都會嘴裡振振有詞的默念着什麼,這些就是所謂的“咒語”了。
百科裡寫道“咒語在中國屬于法術的一種,以某種特别的順序或特殊音節念出,以促成某些的特殊效果的語句。語言禁忌發展到極點,達到靈物崇拜程度,就可能形成引 。咒是口頭語言禁忌 ,平時禁止使用。咒語的文字表現形式是符箓。咒語并非迷信,是人類表達意念的一種語言,傳承于我國幾千年的道家文化,史上曾記載源于一種巫術行為,後佛教文化傳入我國,梵文咒語被廣泛應用于佛教領域。”
從本質上講,話語是一種溝通的工具,而咒語是話語的一種,從早期的功效來說,應該是一種人,比如巫師、靈媒,與天、神、鬼溝通的一種語言,人們相信,借助這個咒語,可以開啟一個溝通的場景,打開通往另一個世界的大門。
在這個與天地溝通的表象之下,咒語實際上是一種内心摩擦出來的聲音,它更多的是我們與自己溝通,表達一種希望,說出一些意願,并希望他們“自我實現”的過程。就好像動畫片裡,希瑞變身的時候總會喊出“賜予我力量吧”,星矢每次出拳的時候,都會高喊“天馬流星拳”。
所以,咒語關乎天地、在乎鬼神,但最終還是我們人的一種心聲,可以說在咒語中,我們厘清現實與希望之間的分别,将欲望的隐喻用形式化的語言組織起來,看似對天地的祈禱,對鬼神的指使,實則是與自我内心的溝通,明辨自我欲念的過程。
在言語的禁地當中長出情境的枝丫
有首歌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在很多時候,我們會發現,越溝通,越難以溝通,語言是個好東西,可以讓我們在一個共同的平台上互相理解。但語言是個不完全的工具,是個不完美的溝通方式,詞不達意隻是最基本的形式,有時候傾盡所能地言語也不如一個肢體動作來的暢快淋漓。
比如在感情中,這個言語最無能為力的禁地,如果隻是說一句“我想你”,簡直太蒼白了。蘇轼在亡妻墳前一句“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讓人聽了淚千行。“玲珑骰子安紅豆,入骨相思知不知”,紅豆最相思,入骨透徹心扉。“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經曆過滄海,誰還會看見溪流?這些“咒語”,寥寥幾字,點入人心,通透骨髓,讓人覺得書到用時方恨少,不會像張翼德表忠心隻會跟着關二爺說一句“俺也一樣”。
很多時候,我們在說出“咒語”的時候,并不是在說咒語本身,而是帶出了咒語産生背景的那整個情境。當你對一個人說出至尊寶那一句“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感情…”,要表達的也不是說要愛她一萬年,而是在整個電影中傳遞出來當初不珍惜的那種懊悔和希望有機會重新來過的一種執念。
我們說,“生活就像巧克力,你永遠不會知道你會得到什麼”,并不是覺得生活真的像巧克力,而是帶出一種生活無常,卻可以充滿期待的阿甘情懷。我們說,想要一壇“醉生夢死”也不是想要真的大醉一場,而是感歎生活中有太多忘不掉的,有太多想要忘得,有太多得到與得不到。
這時候,“咒語”就變成了一種隐喻,寥寥幾個字,背後自帶着BGM和一大堆語言包。我們的文化塑造了衆多的這樣的咒語,無論是詩詞、諺語還是電影台詞,歌詞甚至是網絡流行用語,隻需要一句話,卻能帶出百感千愁。咒語包含了一整個情境,從視覺到聲音,從理性到感情,所以說,語言的盡頭,我們的表達凝結成了咒語,在表達的禁地,長出了情境的枝丫。
咒語在商業社會的另一個名字——slogan
鑽石恒久遠,一顆永流傳?怕上火喝王老吉?所有的偉大,都源自一個勇敢的開始?更多選擇更多歡笑,盡在麥當勞?在肯德基行麼。
曾經召喚鬼神的咒語,在消費社會重新複活了,而且有了一個非常洋氣的名字,叫做slogan。念出這個咒語,可以召喚出一個産品,或者一個服務,在我們腦海中的虛幻形象。這其中,有一樣東西沒有變,那就是咒語中夾雜的希望,或者可以稱作欲念,這種欲念讓我們想擁有所召喚出來的那樣存在我們腦海中的東西,而并不是實際的那個産品。
在消費主義暢行的商業社會末期,産品的差異性越來越小,人們創造不同的品牌進行區别,比如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盡管經典款的口感上百事略甜,可口更爽,但大多數人是喝不出來這個區别的。工業化的廣告業,有一種魔力,将産品與他們實際的物理性脫離,形成一種觀念中的産品。簡單的說,當我們想要買可樂的時候,我們想要的是我們腦海中那個可樂的形象,而跟我們買到的事物并不是完全對應的。這個道理也适用于LV Dior 愛馬仕。
而這個咒語,已經開始突破語言的束縛,就像intel有等燈,等燈一樣,這種能夠喚起消費主義興奮點的咒語在視覺logo、音頻logo上面也不斷地強化,讓我們被包裹在一個充斥着各種“咒語”的世界中,随時可能召喚出欲望的魔鬼,開啟消費的沖動。
咒語就是我們文化核酸當中的堿基
英國著名科學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一書中,提出了一個有趣的概念“meme”,對應着gene,其含義是指“在諸如語言、觀念、信仰、行為方式等的傳遞過程中與基因在生物進化過程中所起的作用相類似的那個東西。
其實咒語就是meme,他是我們文化核酸當中的那一個個堿基對,每一個咒語,在其簡單的語言背後,包裹着我們這個社會共通的文化記憶,就像這個夏天,被某說唱老藝術家帶火的skr一樣,不評論好壞,它代表着我們在這個夏天的記憶,代表了我們所看到和争論的東西,代表了一些情緒和一些情境。
這些咒語,伴随着文化的傳播,在我們腦海中,形成一條條DNA鍊條,當說出咒語的時候,DNA随之解鎖,在我們腦海中翻譯出來一整套咒語相對應的内容,這些并不是簡單的話語所能表達所能明确的,無論是詩歌、音樂、畫面還是廣告語、熱詞,一旦被制造出來,就不再屬于某一個人,而變成了我們這個社會所共有的文化基因。
甚至換個角度說,這些咒語才是真正的強者,他們寄生在我們頭腦中,支配着我們的行為,我們每個肉體都會遇到生老病死,但這些咒語并不會死去,他們傳播着,繁衍着,進化着,從盤古開天辟地女娲補天的神話,到基督耶稣的神迹,再到塞萬提斯的堂吉诃德,列夫托爾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昆汀的殺死比爾,王家衛的一代宗師,這些表皮下面,都是同一套咒語在召喚着,在重生着。
擡眼看看世界,就會發現,并不是我們用咒語召喚了天地鬼神,而是咒語召喚了我們的欲望,控制了我們的身心,激發了我們的情感,讓我們不再僅僅是個血肉之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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