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晚
福州交警持續在全市開展
酒駕醉駕夜查集中整治行動
先後查獲3起涉酒違法駕駛行為
其中2名駕駛員涉嫌醉駕面臨刑事處罰
資料圖
當天20時30分許,倉山交警大隊展城中隊出動民警4名、輔警14名,在後坂路設卡查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夜查現場,民警為過往車輛駕駛員進行酒精測試後,還及時利用消毒裝置為酒精測試儀消毒。
21時22分,一輛黃牌閩A本田摩托車從鼓山大橋下橋往白湖亭方向駛來,駕駛員陳某因未佩戴安全頭盔被交警攔下檢查。現場民警發現,駕駛員陳某滿身酒味。經檢測,陳某體内酒精含量數值為114mg/100ml,已涉嫌醉酒駕駛。随後交警将陳某帶往醫院進一步抽血檢測。
駕駛員陳某表示,國慶節當晚,自己和朋友吃飯,喝了幾瓶酒,抱着僥幸心理騎車回家。“馬上就騎到家了,沒想到被抓了。”陳某被查獲後當場認栽,并聲稱“該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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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時28分,交警又查獲一輛貴J牌照的小車,駕駛員經酒精吹氣測試數值為44mg/100ml,屬于酒後駕駛。交警依法對車輛駕駛員何某作出駕駛證扣12分、吊銷駕駛證6個月,并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據了解,當晚倉山交警大隊共查處3起涉酒違法行為,其中2起涉嫌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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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9月初開始,福州市試點針對轄區内發生的酒駕事故、查處的嚴重醉駕違法當事人,倒查同席、同乘人員(公職和企事業單位人員)是否勸阻酒駕、勸阻無效後是否報警。一經查實未盡告知義務的,将向其所在單位和同級文明辦抄送具體情況,督促所在單位強化内部安全管理。如發現涉嫌違法違紀線索的,将抄送紀委監委等部門。
而且
福州交警對舉報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違法行為的市民實施獎勵
市民可撥打110進行舉報
經交警查證屬實的
每宗獎勵2000元
福州交警表示,國慶假期,福州交警将持續加大對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查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廣大司機朋友請牢記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來源: 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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