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法律上有界定嗎?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直系親屬法律上有界定嗎?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
直系血親是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系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己身所從出的血親,即是生育己身的隔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等;從己身所出的血親,即是己身生育的後代,如子女、孫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親除自然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
直系姻親即配偶的直系血親,包括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嶽父、嶽母。
所以,直系親屬的範圍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嶽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産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來源:扶綏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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