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園最近發了一篇文章《一年狂賣7.5億的洗腦神藥,請放過中國老人》怒怼莎普愛思,很多眼科醫生表示看了後表示就一個字:爽!
無論你在看電視劇、新聞還是調解類節目,總是躲不過中間跑出來“白内障,看不清,莎普愛思滴眼睛……”的洗腦式廣告。據了解,僅 2016 年一年,莎普愛思公司的廣告費用就高達 2.6 億人民币,而同年的白内障相關的藥物研發隻有 550萬,連廣告費的零頭都不夠。
“炫光、黑影、重影、模糊、視力減退……”莎普愛思的廣告裡,将很多眼科疾病共有的症狀與白内障畫了等号。很多人在看了廣告後會覺得自己的症狀非常符合,于是前往購買滴眼液。給出一些模棱兩可的信息點,引導受衆進行“合理想象”,擴大了消費群體。
亂滴眼藥水帶來的後果可能是非常嚴重的:眼藥水中含有防腐劑,長期堅持使用,會損傷角膜;有些人根本不是白内障,也随便亂滴,耽誤治療。例如有些青光眼患者,不去好好治病,自己亂滴眼藥水,滴着滴着,青光眼越來越嚴重,可能就發展到失明的結局。
莎普愛思将其滴眼液包裝成治愈白内障的藥物,是有待考量的。國家衛計委旗下的中國防盲治盲網說:不論何種白内障,手術治療是最有效的手段。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一種藥物被證明能治愈白内障,或阻止白内障的發展。
同濟大學附屬東方醫院眼科主任東方醫院眼科主任崔紅平表示,“在國外,也有極少數治療白内障的藥物,它們是處方藥,醫生一般會告訴病人這種藥基本沒效果。為什麼還有這種藥?很多時候是安慰劑,有些人它因為身體原因或者因為個人精神問題确實沒法接受開刀,然後就給他開點藥作為安慰劑。”
莎普愛思的廣告問題其實早在2009年就被查處過,莎普愛思還曾多次上榜食藥監局的黑名單,涉及産品質量與宣傳問題。
據媒體報道,2009年,廈門食藥監局、廣州食藥監局的2008年抽檢不合格單位中,莎普愛思産品頭孢克肟顆粒、苄達賴氨酸滴眼液分别上榜;2009年6月,深圳市藥監局通報,“莎普愛思”在廣州一家知名報紙的廣告誇大藥物療效;2010年,浙江食藥監局公告莎普愛思的“克肟分散片”被認定為不合格藥品;2011年6月,廣東省食藥監局通報,“莎普愛思”在深圳電視台都市頻道的廣告涉嫌違法;2012年11月,長沙市藥品流通行業協會宣布“莎普愛思”因涉嫌發布嚴重違法藥品廣告,被勒令下架暫停銷售。
面對這麼多處罰,莎普愛思的業績卻在蒸蒸日上,其廣告費用支出也在逐年增加。
莎普愛思的廣告具有很強的“魔性”,其“廣告神曲”讓很多年輕人大呼被洗腦。在很多網絡藥店的購買評價裡,我們都能看到因為看了廣告而購買了其産品的評價,它的廣告可以說在營銷上是很成功的。
一方面,莎普愛思的廣告充分利用了人們對于手術的恐懼心理,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眼科主任醫師李燦教授給提到:到我們門診來看病的病人 90% 用過莎普愛思,但幾乎都是用了還是決定來手術,如果買點藥就能阻止白内障,他們都是願意試一下的。老人們普遍固執,不相信醫生,相信電視上他們信任的人,相信健康頻道“專家”的話。
另一方面,莎普愛思有選擇性的公布信息也起到了很大的誘導作用。例如,它曾在宣傳中,免去或者弱化了“适用于早期白内障”這個信息點。
這種有選擇的公布信息,莎普愛思公司用了不止一次。
針對來自公衆的質疑,12月3日晚間,莎普愛思公司就莎普愛思滴眼液(即苄達賴氨酸滴眼液)發布公告回應:苄達賴氨酸(bendazaclysine,BDZL)首先由Angelini制藥集團于1983年在意大利上市。此後國外學術研究文獻肯定了苄達賴氨酸的抗白内障作用,認為該藥作為醛糖還原酶抑制劑,對糖性白内障與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有預防和治療作用。
而公告沒有告訴你的是,Angelini制藥集團這款苄達賴氨酸滴眼液“Bendalina”于1993年就被意大利當局撤下貨架了。
那麼對于藥品廣告,國外又是怎麼做的呢?
在美國,藥品廣告要求必須真實、均衡和傳播準确。一則廣告的最後一部分往往會用非常快的語速說這個藥大概有哪些副作用。
在加拿大則很少看到名人代言的廣告,給一種藥品代言并非易事,必須有确切材料證明代言者本人定期使用該藥品,并從中獲益,否則就可能涉嫌欺詐。
在法國,藥品廣告必須經過法國廣告審查委員會,和國家衛生制品安全局的雙重審核,其審核标準細分為不得危害公衆健康、不得含有欺騙性詞句,必須為醫務工作者提供必要的輔助信息,必須符合藥品投放市場的有關規定,廣告審查委員會嚴格禁止沒能符合全部以上四條的廣告。
藥品作為一類特殊的商品,其廣告的管理理應受到更嚴格的監管。同時,從企業的角度來考慮,一家正常的醫藥公司,應該将研發放在營銷之上,不斷開發出療效更好的新藥才是其立足之本。
如果真的能開發出有效治療白内障的藥物,那麼不僅可以帶來可觀的經濟收入,也許,拿個諾貝爾獎也是沒問題的。
我在現場(xhswzxc)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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