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衡量面積的單位有很多,并且相互之間有一定的換算關系,最為常見的就是平方米。在農業生産上,衡量種植土地的面積的單位則自成一體,在國外常用的是英畝,而在我國用的則是畝,也就是666.67平方米,比畝更大的單位還有公頃,即一公頃為15畝。
在平時最常用的仍然是畝這個單位,即便是國家在劃定耕地紅線的時候,用的單位仍然是畝。不過同樣是畝這樣一個單位,在不同的地區卻有不同的差異,最典型的就是在我國中原地區以及南方的絕大部分地區,所謂的一畝都是指的666.7平方米,但是在土地資源豐富,單戶種植面積比較大的東北地區,畝這個單位卻也有了大畝和小畝之分,一大畝的面積是1000平米,小畝也是66.67平米,而且現在這兩個非常近似的耕地面積單位,在東北本地同時在用,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呢?
我本人剛來到東北地區進行工作的時候,對本地在“畝分大小”的表示方法可謂是也不了解,剛開始跟基層農民交流的時候說,提到畝他們會問:你說的大畝還是小畝?最開始的時候我也感到非常的疑惑,因為在來這兒之前,我從來沒有意識到母還有大小之分,這讓我感覺非常羞愧,覺得自己作為專業人士,對面積單位都弄不清楚,真是太掉價了。
後來,經過與當地農民的詳細交流,才知道了本地人為什麼把畝這個單位界定的那麼大。那麼大畝是怎麼來的呢?
大家知道,我國在2006年之前的漫長農耕社會裡,農民從事農業生産都是需要交租的,也就是需要交公糧。在東北本地,因為土地面積比較大,如果按官方的要求的話,每家每戶所需要上交糧食的數量是比較大的,因此,在東三省這邊,本地人漸漸的默認一畝等于1000平米,而國家在要求交公糧的數量的時候是按畝來衡量的,如果用1000平米表示一畝,就意味着繳納糧食的數量就一下減少了三分之一之多,等于“投機取巧”鑽了一個大空子。而這種特殊的面積與單位的對應關系,也成為東北特有!
但是從2006年以後,種地的農民迎來了曆史性的轉折:不用交公糧了,當然這對東三省的農民也是一件值得慶賀的事情,但是以前發明出“一畝等于1000平米”的做法時,怎麼也不會料到,農民的日子會越來越好過,不但不用交公糧了,種地還給搭檔補貼。
當然發放耕地的标準還是按畝來計算,這樣一來原來用大畝來交公糧的農民不樂意了,因為這意味着要少拿三分一補貼,以前的這種民間機巧用心,在現在的新時代背景下卻顯示出了它的“弊端”,因此,現在在計算面積的時候,小畝的用法在逐漸的開始為回歸。
因此,在東北地區,畝分大小的做法是一種在本地被廣泛使用,但是南方地區卻沒推廣開來的民間行為,這背後也具有鮮明的時代烙印,并且也體現出了農民的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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