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團隊去爬了一天梧桐山,深圳第一高峰,果然名不虛傳,我們從早上7:30上山,一直到15:30出來,整整8個小時,幾乎等于上了一天班。
我回憶了一下,上一次去爬梧桐山,還是在7年前,最近一次爬山,是在拉薩的南山,海拔接近4000米。
每次爬山,我都有一種很興奮的感覺,心裡想着要登頂,從小到大接受的教育,就是要通過登頂,征服一座山峰。
我印象裡最搞笑的,是度蜜月期間去玉龍雪山,當時下着大雪,不允許登頂,我們走到允許登上的最高位置,發現很多男士開始脫衣服。
那個場面你簡直想象不了——不管高矮胖瘦,上去之後,把厚重的羽絨服、毛衣、秋衣一脫,裸露上身拍一張照片,以證明征服了那座雪山。
其實這個想法,想想就好笑,怎麼可能登頂了,就征服一座山峰了呢?
就好像我做了這麼多年招商銀行的客戶,我也沒當上招行行長,話說回來,就算是當了招商銀行行長,也不算是征服了招商銀行。
我們能征服的,隻有自己的懶惰罷了。
但是不管怎麼說,人隻要有了目标,做一件事情就充滿了動力。
你說登山累不累?
說不累的人,恐怕都是在騙你。
爬梧桐山還好,僅僅是體力上的消耗,900多米的海拔,對身體并不構成較大的威脅。
上一次在拉薩爬南山,就不一樣了,每走一步都伴随着高反,走幾步就氣喘籲籲,當天回到酒店,我就隻能靠吸氧續命。
攀登有高反的山峰,每走一步,都在挑戰自己的生理極限,身體的本能說:
算了吧,别鬧了,回去歇着不香嗎?
可是意志卻在告訴我:
你再撐一撐,馬上就要達成預期目标了,現在放棄,豈不是很可惜嗎?你就是這麼一個半途而廢的人嗎?
仿佛童年的那個故事一樣:
身體裡面懶惰的小人,跟勤奮的小人在不停地掐架,最後勤奮的那個小人勝出了——我都登上了峰頂。
人的一輩子,每一刻都在跟自己的本能做鬥争,直到生命終止。
我們的本能是什麼?
就是能不動就不動,多吃點、多睡點,維持基因的延續。
可是如果人生過成那樣子,跟豬又有什麼區别呢?
說實話,活成那個樣子,還沒豬有價值,畢竟豬養肥了,可以殺着吃肉,人養肥了,除了生病以外,沒什麼用處。
人活着,總要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我們找到一件事情賦予它意義,并且開心地做起來,在這個過程當中,肯定有一些讓我們覺得痛苦的事情,可是堅持下來之後,就會收獲不一樣的人生。
今天爬山,發生了一件讓我特别感動的事。
玲铛同學下山的時候,膝蓋很痛,但是整個團隊并沒有因為她走得慢,就抛下她直接離開,大部分同事一直關切她走到哪裡了(我想這不光是為了能吃上晚上的羊肉宴),更多是彼此的關切。
尤其是一直陪伴她下山的不足100斤的默燃,據說中途還背了玲铛兩段路。
在這樣的團隊工作,是一種幸福,大家除了工作交流之外,還願意彼此協助,這樣寶貴的回憶,僅僅通過工作是得不到的。
打勝仗,可以讓一個團隊更有凝聚力;經曆一些苦難,也可以讓一個團隊更有凝聚力。
陪我們笑過的人很多,我們很快就會忘記;但是陪我們哭過的人很少,我們會記一輩子。
同樣的,陪我們打勝仗的人很多,我們會被更大的勝利沖淡那種喜悅;但是陪我們一起經曆過苦難的夥伴很少,這些都會留存在我們的記憶裡,成為一筆寶貴的财富。
作為普通人,我承認自己是平凡的,可是我常常期待,能做出一些不凡的事情。
在成長的道路上,一次又一次去挑戰自己,終将遇到一個不一樣的自己,你說是不是?#明少早說##淩雲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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