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三個加工廠的案例。一是代加工企業怎麼賬務處理的案例,二是加工廠自産産品用于福利、禮品和捐贈的不同賬務處理案例,三是自産産品用于促銷的賬務處理案例。他們分别是共享會計師 “一對一清單”欄目裡薄運強會計師、王真業會計師和廖烈槟會計師回答的相關問答案例,供大家借鑒參考。
【問題一】
我們為一家家具廠,屬于一般納稅人,隻負責加工,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請問怎麼交稅?怎麼做賬?具體的分錄怎麼寫?稅率怎麼算?
答:
中級會計師薄運強回答道:
收取的加工費按照13%的稅率繳稅。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問題二】
我們為一家服裝廠家,屬于一般納稅人。有一批衣服1000件,單件成本為100元,對外銷售含稅價為150元。這批衣服,100件作為員工福利發給員工了,100件贈送給各經銷商,100件通過當地民政局捐給了希望小學,其他的銷售出去了。請問下,這作為福利發給員工的及贈送給經銷商、捐贈出去的的這些衣服,應該如何做會計處理及賬務處理呢?稅務上要如何處理呢?
答: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王真業回答道:
企業将自産産品用于發放職工福利和作為禮品贈送,在所得稅和增值稅上都應視同銷售處理。
(1)發放職工福利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稅收上确認所得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所得稅
(2)贈送各經銷商:
借: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稅收上确認所得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所得稅
(3)通過當地民政局捐給希望小學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計算稅法允許在稅前扣除的捐贈支出=年度利潤總額×12%;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 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計算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5%(符合小型微利企業且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實際稅率5%);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所得稅
【問題三】
一家食品廠,屬于一般納稅人,這個月進行了促銷活動,利用存貨用于市場推廣。這批存貨賬面價值20萬元,市場售價25萬元(不含稅價,稅率13%)。請問這要如何入賬?如何交稅?涉及到哪些納稅調整?财務報表上要進行填報?
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廖烈槟回答道:
在增值稅上,存貨用于市場推廣,屬于增值稅條例中視同銷售,計征增值稅。25×0.13=3.25萬元。
在企業所得稅上,存貨用于市場推廣,因資産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内部處置資産,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确定收入。年終彙算清繳時做納稅調增,确認收入申報納稅。在會計上不确認收入。
借:銷售費用 20萬
貸:庫存商品 20萬
上述各會計師的回答僅代表個人觀點。
原創:共享會計師,專注于财稅問題咨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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