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壽險分為哪幾種?近年來,随着自我保障意識的增強,保險已經為更多人所認知并接受此間,對絕大多數人而言,人壽保險當然是首眩因為,作為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标的,以死亡或生存為保險事故,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向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人身保險,壽險能增強參保者抵禦風險的能力,一旦當事人在生活中遭遇威脅生命的突發狀況,就可藉此獲得一定的經濟幫助,稱得上最基本的重要險種,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什麼叫壽險分為哪幾種?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近年來,随着自我保障意識的增強,保險已經為更多人所認知并接受。此間,對絕大多數人而言,人壽保險當然是首眩因為,作為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标的,以死亡或生存為保險事故,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向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人身保險,壽險能增強參保者抵禦風險的能力,一旦當事人在生活中遭遇威脅生命的突發狀況,就可藉此獲得一定的經濟幫助,稱得上最基本的重要險種。
不過,盡管知曉壽險未雨綢缪之“功效”,卻非人人真正了解這一險種,尤其保險“菜鳥”們,往往要掏錢投保了,還是對此概念模糊。這不,“我是第一次買保險,跟業務員說得很清楚,打算買壽險,他卻向我介紹兩全險産品,還說這屬于壽險。我琢磨着,會不會被業務員忽悠。”“我想給媽媽買保險,她今年57歲了,本來考慮壽險,但聽說保險公司不讓超過55歲的人投保該險種,隻可以買意外險。這要是真的,未免太不合理。”諸如此類,都是初次接觸壽險者在某保險網站論壇發布的咨詢帖。
兩全險屬于人壽保險範疇嗎?答案是肯定的。因為,壽險是一個大概念,按照業務範圍還可細分為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兩全保險等種類。
其中,生存保險是指被保險人生存到保單指定的日期後,由險企給付保險金的人壽保險。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内死亡,則險企不給付保險金,且不退還所交保費。因具有較強的儲蓄功能,被保險人在一定時期後可以領取一筆保險金,以滿足生活中的支出需求,因此,生存保險被稱為儲蓄保險。
所謂死亡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死亡作為保險責任的人壽保險,具體又可分為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前者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規定期間發生死亡事故,由保險人負責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後者則指自保單生效之日起,隻要投保人履行交納保費的義務,被保險人不論何時死亡,保險人均依照合同規定向其受益人給付保險金。
至于兩全保險,就是把定期壽險和生存保險結合起來的壽險形式,指被保險人不論在保險期内死亡還是生存到保險期滿,保險人都給付保險金。如某人投保定期十年的兩全保險,則被保險人無論在十年内死亡還是十年期滿生存,保險人都給付保險金。若是前一種情況,保險金由其受益人領取,後一種情況由被保險人領齲
掌握了上述壽險細分類别,消費者就不必擔心受到保險業務員“忽悠”,隻要根據自身實際,按需投保即可。
那麼,超過55歲是否真的不可以買壽險?這倒不見得。據了解,目前保險公司大多将壽險産品的購買年齡限定在65歲以下。隻是,險企一般以55歲作為壽險的分界線,超過該年限者投保需要體檢。保險業内人士表示,險企之所以如此規定,目的是為了把控風險,畢竟中老年人屬疾病高發群體,被保險人年齡越大,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也越大。而壽險的保障對象是人的身體和生命,期限較長,合同複雜,因此,有需求者還是宜盡早,最好在50歲之前投保壽險。不然,倒是可以考慮意外險,因為該險種在年齡限制方面比較寬裕,甚至60歲都可以買,對上了歲數的長者來說,更為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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