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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分封制禮樂制度之間的關系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8-03 04:14:02

#頭條創作挑戰賽# 周武王滅商後,西周統治者為鞏固統治,建立穩定的政治制度,建立或完善了四大制度:宗法制、分封制、禮樂制、井田制

宗法制

宗法制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是基于父系血緣的親疏來分配國家權力、維系政治等級、建立貴族世襲統治的制度。通俗一點講,就是王公貴族按血緣關系的親疏遠近分配土地和人民,以建立世襲統治的一種制度。其特點是宗族組織和國家組織機構合二為一,在大家族層面為宗法制,在國家層面為分封制。

宗法制确立于夏朝,發展于商朝,完備于周朝。

分封制

分封制是中國古代分封諸侯的制度。商代已開始分封諸侯,稱号有侯和伯。西周滅商後,大規模将土地連同居民分賞王室子弟和功臣建立諸侯國,諸侯在其封國内享有世襲統治權,也有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和力役、維護周王室安全的責任。春秋戰國時,适應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逐漸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統一全國,普遍推行郡縣制,廢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王朝。此後也有封建王朝也分封的事例,但性質已完全不同。

宗法制和分封制是互為表裡的政治制度,宗法制是通過血緣宗族關系來分配政治權力。自周公制禮,嫡長制繼承制成為宗法制的最大特點,按照血緣關系的親疏,形成“周天子——諸侯——卿大夫——士”這樣的宗法等級。因而,宗法制是維系分封制的血緣紐帶,更保證了分封制的順利推行和穩定實施。

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稱天子,為天下的大宗。天子嫡長子将繼承天子位置,其餘兒子無論嫡庶則被分封為諸侯。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國内卻是大宗。諸侯的嫡長子将繼承王位,其它兒子則被分封為卿大夫。卿大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卻是大宗。從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

因此,貴族的嫡長子是不同等級的大宗(宗子)。大宗不僅享有對宗族成員的統治權,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權。

宗法制分封制禮樂制度之間的關系(宗法制分封制禮樂制度和等級制度)1

天子諸侯大夫士,天子有天下,諸侯有邦國,大夫有采邑,士有祿田。但是處于變化之中,一是朝代更疊帶來的變化,此是最明顯的。二是有上有下。如張三為諸侯,其嫡長子繼承之,可傳承下去。但其餘兒子無論嫡庶皆為小宗,隻能封為大夫。大夫嫡長子繼承大夫,其他嫡庶子為士。

禮樂制度

禮樂制度起源于西周時期,它和宗法制、分封制度一起,構成周朝的社會政治制度,禮樂制度分禮和樂兩個部分。所謂禮,既是典章制度的總彙,又是人們各種行為的準則。它主要對人的身份進行劃分和社會規範,形成等級制度。《論語》曰“不學禮無以立”。《禮記·曲禮上》曰:“禮者,所以定親疏。”又說“道德仁義,非禮不定;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禮者,自卑而尊人”。《禮運》雲:“禮者君之大柄也,君之所以藏身也”。

所謂樂,是從屬于禮的等級制度而配備的樂舞。禮樂制度的核心就是階級制度,天子、貴族、平民各不相同。以禮區來分宗法遠近等級秩序,以樂來調和緩解社會矛盾。樂還有一個特征,就是儀式感。

“周公制禮作樂”的記載最早見于《左傳·文公十八年》:“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事民。”(此處的“則”就是法則法度)制禮的核心就是嫡長子繼承制。

周公制禮也吸取了商代滅亡的教訓,反對"淫樂",采取"節樂"措施。禮樂制的實施鞏固了貴族階級的社會地位,促進了音樂的發展。但它又使樂成了禮的附庸,使音樂成為以禮為中心的模式音樂,并逐漸趨于僵化。

宗法制分封制禮樂制度之間的關系(宗法制分封制禮樂制度和等級制度)2

禮樂制度是維護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工具。禮是維系等級的規範,也是貴族階級鞏固統治地位的重要手段。禮的作用就是給人們提供一定的規矩和秩序,起到規範人們行為的作用。樂是陶冶人的情操,配合禮、結合現實活動,達到一種和諧、統一的效果,換句話說,通過樂來調節人們的神經,調動人們規範行為的意識。

周公制禮作樂,對中國幾千年來的傳統文化影響深遠。五六百年以後,孔子提到周公制禮作樂,大加贊賞曰;“周鑒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等級制度

等級制度是殷商西周社會的統治者基于血緣關系、财産關系等将居民劃分為不同的社會群體,用以維護其統治地位的制度。血緣關系是等級劃分的基礎先天的血緣關系即可以将人們劃分為不同的階級等級它與宗法制一脈相承,宗法制必然帶來等級制,如殷商周朝的等級:“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平民---奴隸”。生在侯門深府天生就是上等人,生于平民奴隸之家天生就是庶人賤民。在人格、人權上是不平等的。十年動亂期間的“血統論”與它很相似,“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混張兒混蛋”,“老子英雄兒好漢,他達賣蔥兒賣蒜”。等級制在當今也有揮之不去的陰影,比如“官二代”“富二代”。

關于“井田制”,人們很熟悉了,不贅。

宗法制分封制禮樂制度之間的關系(宗法制分封制禮樂制度和等級制度)3

孔子的禮學,内容龐大,經長期損益改革,适應時代的都流傳下來了,如賓禮、軍禮、嘉禮的部分内容。而吉禮、兇禮的大部分内容或因不合現實早已丢棄、或因過于繁雜瑣碎,今人也無法做到了;有一部分則是糟粕,如男尊女卑、“三從”以及扭曲的婆媳之禮之類,已經抛棄。

關于孔子所推崇的“尊卑有序”,其實質就是基于血緣關系的等級制度、階級固化,以别尊卑上下之等,”“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陳,貴賤位矣,”“夫禮者,所以别尊卑,異貴賤。”如此等等,當然是糟粕。有人将其理解為上下級關系,社會分工、各司其職等等,這實屬無知;社會秩序和等級制度也絕不可以等同,前者建立在人人平等基礎上之,後者建立在血緣關系之上,兩者從本質上是有區别的。

有的人極力為等級制度辯解,如果你是皇親國戚、達官貴人或者祖上為一方諸侯大員,自然要擁趸等級制度;如果是庶民百姓,則實在不可思議。當然,也有人根本就沒有閱讀孔學,隻是人雲亦雲罷了。

簡言之,孔學不能全盤接受,也不能全面否定,而應當有鑒别的加以對待,有揚棄的予以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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