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在4S店購買車輛後
有的4S店會要求消費者購買首年保險
保費往往比在外自行購買
高出幾千甚至上萬元不等
購買新車一定要在4S店購買保險嗎?
這種行為是否合法呢?
四川瀛領禾石律師事務所時莉律師:
不合法!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消費者有自主選擇商品和服務的權利,不得強制交易。如果4S店要求必須在其處購買首年保險,就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應屬無效。
消費者貸款或分期買車過程中
經常會遇到4S店要求購買指定保險
甚至寫入購車合同
一旦違約就得支付高額違約金
這種情況合法嗎?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該格式條款無效。
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無效。”
消費者選擇哪家保險公司投保車險是消費者的權利,汽車銷售公司要求消費者必須在銷售商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保險,違反了消費者公平交易的權利,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消費者可以直接說不。
時莉律師提醒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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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有權根據個人情況自主選擇保險公司,有權自主決定投保的商業險種。
如果遇到了汽車經銷商強制銷售保險等,消費者可以選擇請求消委組織調解、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根據與汽車經銷商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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