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能領多少養老金?我是王曦律師,與你分享生活中遇到的常見法律問題,點擊上方“關注”我吧,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能領多少養老金?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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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是每個打工者都不能避開的話題。每當發工資的那天,看看銀行卡,怎麼錢又少了?原來一部分工資用于繳納個稅,一部分用于繳納社會保險。在仔細看看自己每個月的社保繳費金額可以發現,占比最大的一項就是養老保險。(王律師之前的文章中提到過工傷保險《人在職場必須知道的工傷那些事(純幹貨)》的相關内容,有興趣的可以自行閱讀)
養老保險,就是傳說中的“五險一金”中的一險,這個保險需要從你工作開始一直繳納到你退休為止。那麼交了養老保險就能領取養老金嗎?怎麼領?領多少?讓王律師一一為大家解決這些問題。
全國規定關于養老保險的基本規定,都寫在了人大常委會發布的《社會保險法》裡。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也就是說,養老保險并不是像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一樣隻由用人單位繳納,而是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共同繳納。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這一條明确了養老金是按照每個月領取的,領取需要兩個前提:
1、 養老保險需要累計繳納滿15年;
2、 個人需要達到退休年齡(男性60歲、女性55歲),且按照社保局的要求辦理了退休手續。
那麼養老金到底能領取多少呢?這主要取決于你繳納了多少年的養老保險、繳費的基數以及所在地的社會平均工資,你的養老金需要以上的數據綜合核算。
總的來說,養老金的領取大原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現在很多年輕人都覺得退休離自己很遠,所以繳不繳納社保,怎麼繳納可能有時候不太關心,但事實上等到幾十年過去到了臨近退休你就會發現,之前怎麼如此不注意自己的社保繳費情況,導緻繳費斷斷續續,這樣直接影響到的就是你養老金的領取問題。
深圳規定王律師其實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提到過,深圳是經濟特區,所以具有立法權,所以深圳可以出台适用于自己城市的法律規定,關于深圳市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規定,深圳有這樣兩部法律:
《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
《深圳經濟特濟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需要注意的是,《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在2020年被修改,并于今年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關于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從13%提高到了14%。
那麼在深圳怎麼領取養老金呢?同樣地,需要第一達到退休年齡、第二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雖然說來了就是深圳人,但是非深戶是不是可以在深圳領取養老金呢?這裡就涉及到了第三個條件:需要按照國家、廣東省的相關法律規定能夠确認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為深圳。這個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的确認又分為廣東省外及省内就業的情況。
廣東省外,對于“跨省流動就業人員”主要按照以下原則确認領取地:
1.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則戶籍地為待遇領取地。
2.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則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待遇領取地。
3.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則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為待遇領取地。
4.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則戶籍地為待遇領取地。
廣東省内,對于在廣東省内不同城市工作過的人員來說,那麼以省内最後參保的地市作為省内待遇領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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