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紅樓夢》的探佚中,關于薛寶钗的最終結局,說法各一,其中不乏一些别樣的推導,比如一直存在這樣一種說法:薛寶钗在賈家敗落之後,嫁給了賈雨村!
這個論點何其可笑,更令人忍俊不禁的是,這個論點還找到了原著中的證據,那便是《紅樓夢》開篇第一回,賈雨村于甄士隐家做客,感慨胸中大志無處施展時吟誦了一句詩:玉在椟中求善價,钗于奁内待時飛。
有論者認為,這裡的“玉”指的是林黛玉,“钗”指的就是薛寶钗。林黛玉心許賈寶玉,不就是“玉求善賈”嗎?賈雨村表字“時飛”,意思是薛寶钗一直在等待賈雨村,也就暗示了薛寶钗最終在賈家敗落後,來了個二婚,嫁給了官途正盛的賈雨村。
這個觀點雖然吸睛,但内在邏輯一塌糊塗,我們不妨今日就從兩個方面來好好聊聊這個問題。
其一,證據嚴重不足。但凡是名著解讀,尤其是對人物形象進行分析,講究的是證據充分,論據嚴謹,從來不會僅憑隻言片語,對人物做出武斷的判決。
翻遍整本《紅樓夢》,即便加上高鹗(或無名氏)續寫的後40回,從來沒有正面提到薛寶钗嫁給賈雨村,包括脂硯齋的批語,也絲毫沒有提到這件事。
換言之,從頭到尾,就隻有“钗于奁内待時飛”這一處證據,而且還不是明寫,是讀者自己推測出來的。
如果默認這種分析有理,那麼《紅樓夢》的解讀将會何其可笑。那是否根據黛玉判詞“玉帶林中挂”,進而得出黛玉的結局是找了片樹林子自盡而亡,而不是淚盡而逝?很明顯,這種根據字面意思強行解讀的做法,既幼稚又可笑,不足以登大雅之堂。
其二,陰謀論者之所以認為薛寶钗最終嫁給了賈雨村,是認定寶钗是個心機女,為了前途不擇手段,所以為了攀上賈雨村的高枝兒,她自願将自己獻給賈雨村。
可縱觀《紅樓夢》前80回,薛寶钗根本不是這樣的人,恰恰相反,寶钗的價值觀跟賈雨村屬于勢不兩立的兩種。
賈雨村為了自己的前途,可以“葫蘆僧亂判葫蘆案”,舍棄掉自己恩人甄士隐的女兒;為了取悅賈赦,可以濫用私權,将石呆子害得家破人亡;包括續寫後40回中,在甯榮兩府搖搖欲墜之際,又是賈雨村背後捅刀子,導緻賈府提前被抄家。
這樣的賈雨村,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利己主義者,為了目的心狠手辣,每每将自己的前途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反觀寶钗,她的價值觀和賈雨村截然相反。譬如第42回,寶钗、黛玉兩人談論仕途經濟時,寶钗曾有過這麼一番高論,原著寫道:
寶钗道:“男人們讀書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讀書的好,何況你我?就連作詩、寫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内之事,男人們讀書明理,輔國治民,這便好了。隻是如今并不聽見有這樣的人,讀了書,倒更壞了。這是書誤了他,可惜他也把書糟蹋了。所以竟不如耕種買賣,倒沒有什麼大害處。”——第42回
寶钗認為,讀書是為了明理,吟詩作賦僅僅是娛樂活動,并不能給社會做出巨大的貢獻,所以不能把吟詩作賦當成正經事。對于男人而言,他們的任務是輔國治民,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即便是才富五車,那也僅僅是糟蹋了書本而已,還不如做點實業買賣,至少給社會做出了實實在在的貢獻。在今天這樣的娛樂時代,薛寶钗的這番話可謂振聾發聩,讓人深思。
同時,寶钗并非對社會現實一無所知,官場混亂,人心難測,大多數都是賈雨村這種屍位素餐的人,寶钗對此頗為厭惡,故而第38回的螃蟹宴上,寶钗做了一首《螃蟹詠》,可謂罵死天下當官不作為之人,其詩寫道:
佳霭桐陰坐舉觞,長安涎口盼重陽。
眼前道路無經緯,皮裡春秋空黑黃。
酒未滌腥還用菊,性防積冷定須姜。
于今落釜成何益,月浦空餘禾黍香。
寶钗這首《螃蟹詠》,罵遍了天下如螃蟹般“皮裡春秋空黑黃”的卑劣之徒,連賈寶玉都大呼:罵的痛快,我的詩也該燒了!衆姊妹更是誇贊:這方是食蟹絕唱,這些小題目,原要寓大意思,才算是大才。
如薛寶钗這樣的大才,又有博古通今的學識,更有極其理性端正的處世觀,跟賈雨村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人,她如何會為了所謂的前途,跟賈雨村狼狽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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