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獲悉,按照《關于空氣重污染期間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交警将于12月6日零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臨時交通管理措施,具體如下:
1、全天24小時禁止建築垃圾運輸車輛以及運輸煤炭、砂石(磚)、水泥等易産生揚塵的運輸車輛在中心城區、郊區新城建成區道路上通行。
2、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國Ⅲ(不含)以下排放标準的汽油車、柴油車(特殊車輛除外)在中心城區繞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駛。
3、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中心城區繞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區域道路,實行汽車尾号限行,按照機動車号牌(含臨時号牌)的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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