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題:河南啟動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 這13個省市在豫居民可辦理
11月11日,大河網記者從河南省公安廳獲悉,河南省公安機關自即日起啟動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全國試點工作,在我省生活的部分外省群衆無需再回戶籍地,在居住地派出所即可就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
受理範圍
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南、海南、重慶、貴州省(區、市)在河南省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居民。
受理地點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受理條件
(一)年滿16周歲居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和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二)未滿16周歲居民首次申請辦證,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與監護人親屬關系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監護人居民身份證,監護人合法穩定就業、居住或者申請人合法穩定就學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受理流程
受理地公安機關核驗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現場采集申請人人像、指紋信息(未滿16周歲公民申請辦證的,須拍照留存與監護人同框的圖像信息)。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審核,可确認申請人身份信息準确無誤的,于五個工作日内審核簽發。對申請人身份信息存疑,經核查仍難以确認身份的,申請人需回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領居民身份證。
證件領取
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居民身份證,現場核驗證件信息,比對指紋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确認;委托親屬到受理點代為領取的,代領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領證回執和書面委托書,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确認。
“河南省公安機關将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要求,積極加強與全國其他省區市的協同配合,逐步擴大群衆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業務受理範圍。”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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