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燕 封面新聞記者 曾業
1月19日,達州渠縣交警大隊五中隊民警在轄區S204省道執行巡邏保暢任務中,在湧興場鎮入口前一公裡處查獲一輛“百噸王”超載97%以上的違法行為的大貨車。
當天,巡邏民警按照春運工作部署,在省道204線湧興至貴福一線巡邏,下午16點30分,發現一輛号牌為川S77XXX的重型半挂牽引車從路邊一石料場緩緩駛出後往湧興場鎮方向行駛。民警通過觀察發現,該車貨物已經已經冒出貨箱,有超載嫌疑,且司機看向交警的神色緊張,執勤民警立即将該車攔截。
經檢測,這輛運載碎石的大貨車載貨總重量96.7噸,屬嚴重超載的違法行為。駕駛人名叫潘某某,其駕駛的川S77XXX的重型半挂牽引車為達州市某運輸公司所有。
駕駛人潘某某稱,他以為現在正值春節期間,交警都在外排堵保暢,自己能夠順利的将貨送到工地,自己拉的貨也是該石料場最後一車貨了,拉完就停工回家過年了,誰知剛出石料場就被交警查獲。
五中隊中隊長苗三川也對駕駛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超載車輛不但會使輪胎變形,在加大摩擦中極易引發爆胎事故,而且會導緻車輛制動性能嚴重下降,因刹車使刹車距離延長,轉彎時離心力遠高于正常貨車,如果車速過快很難操控容易發生側翻。
該車通過一系列的執法程序後,在當天卸除了貨車中超載的砂石。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規,超載貨車駕駛人将被處以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交警還會按照“一超四罰”的要求将該違法行為抄告到有關單位,對該車運輸企業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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