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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定罪标準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0 17:13:21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定罪标準?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法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可知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經允許非法進人他人住宅或經要求退出無故拒不退出的行為本罪的客體為公民住宅不可侵犯的權利;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侵人他人住宅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定罪标準?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定罪标準(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辯護要點)1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定罪标準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法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可知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經允許非法進人他人住宅或經要求退出無故拒不退出的行為。本罪的客體為公民住宅不可侵犯的權利;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侵人他人住宅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

一、缺少主觀要件:行為人不具有侵犯他人生活安甯的主觀故意,因為行為人才是這間房屋的所有權人。或者在經濟糾紛中,辯護律師可以以“行為人居住此房屋是因為債務人對行為人債權的清償”,行為人居住此房屋事出有因,沒有“占有”的主觀目的。

二、客觀行為未達到“非法強行闖入”的程度。行為人沒有使用如“打砸撬”等通過暴力破壞住宅及其安保設施的手段強行闖入,而是通過使用備用鑰匙等更為柔和的方式進入他人住宅。

三、客觀行為未達到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破壞他人生活安甯的程度,對本案的客體的危害顯著輕微。

詳見東莞市人民檢察院作出的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書(劉某某不服不起訴申訴案),對上述三點的論述如下:

從刑法構成要件分析,被不起訴人任某某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不認為是犯罪。第一,現無證據證明任某某具有侵犯他人生活安甯的主觀故意。根據任某某的辯解,任某某因被父母趕出家門、無家可歸、事前知道劉某某的***房屋空置待售沒有鎖門而入住***房;期間,任某某在***房内睡覺并使用了房子的水和電。從任某某入住原因和入住後的行為分析,任某某進入劉某某房屋的動機是暫住,現無證據證明其具有惡意破壞他人生活安甯的主觀故意。第二,任某某的行為未達到“非法強行闖入”的程度。經複查,任某某未經劉某某同意擅自入住***房,任某某辯解其沒有采取偷盜鑰匙或破壞門窗等手段強行闖入;該辯解能與公安機關現場勘查筆錄及照片、被害人劉某某的陳述、證人白某某的證言等證據所證明的***房屋門窗沒有被破壞、**地産公司有***房的鑰匙、任某某曾在**地産任職的事實相互印證,證明任某某沒有采取非法強行手段闖入***房。第三,任某某的行為未達到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破壞他人生活安甯的程度。現有證據證明,案發時***房處于委托房産中介公司出售的狀态,房屋内沒有人居住,任某某擅自入住的行為,沒有直接影響或嚴重妨礙他人的居住安全與生活安甯。

四、被害人存在重大過錯

詳見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書(連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論述如下:

2019年9月26日2時許,被不起訴人連某甲因懷疑其丈夫向某某有婚外情,帶領連某乙、連某丙、連某丁等人去到本市**街道**花園**路**号**房内,連某甲等人在未經租住在該房的屋主被害人曹某某允許的情況下,由連某乙、連某戊、連某丁、蔣某某等人用腳将**路**号**房的房門踢開,後非法侵入**路**号**房間内,并由胡某某和蔣某某對房間内的向某某進行人身控制,連某甲、連某乙、連某丙、連某丁等人對曹某某進行拳打腳踢,緻曹某某受傷(經檢驗傷情為輕微傷)。

但鑒于本案被害人存在重大過錯,案發後連某甲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有悔罪表現,且無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在本市有固定工作和住所,社會危害性不大。

五、房屋是否處于“居住狀态”

就“非法侵入住宅罪”中的“住宅”内涵而言,“住宅”是指“供人居住和生活的場所”,其範圍應以院牆或居室為界。刑法規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固然存在保護住宅權的一面,但是,保護住宅權并不是為了保護其形式的權限,而是為了保護存在于住宅權背後的利益——居住者生活的平穩與安甯。

六、“侵占”房屋的行為是私力救濟的一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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