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湖南樓盤質量問題處理結果

湖南樓盤質量問題處理結果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6 06:10:31

近日,常州的趙先生向現代快報反映,新買的房屋逾期未能交付,他向開發商主張權益時才發現,當初簽署的購房合同中,竟然夾帶了一份非常不平等的承諾書,其中很多條款都推翻了合同中的約定,其中甚至約定連房屋有質量問題業主也無權拒絕收房。涉事樓盤則堅稱承諾書是在購房者知情的前提下簽訂的。9月19日,現代快報記者從當地監管部門采訪獲悉,發現這一情況後,他們已要求房企整改。相關律師表示,承諾書如果真是業主受騙簽署,則可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請撤銷。

現代快報記者獲悉,該樓盤有類似遭遇的一些購房者已經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

湖南樓盤質量問題處理結果(有質量問題也不能拒收)1

△承諾書部分内容推翻購房協議内容

承諾書竟推翻購房合同:

有質量問題也不能拒收

43歲的趙先生是海南人,近幾年一直在常州工作生活,去年趙先生決定把房子買在金壇區的光語花園小區。2021年8月,趙先生交齊首付款并在售樓處簽訂了包含《商品房買賣合同》在内的一系列文件,簽完字後所有的文件都被留在售樓處,“銷售人員說是需要蓋章。”幾天後,趙先生從銷售手中拿到部分合同文件,分别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常州市金壇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及《臨時管理規約》,其中并無承諾書。

湖南樓盤質量問題處理結果(有質量問題也不能拒收)2

△趙先生拿着協議和承諾書

按照合同約定,趙先生的新房在今年6月30日之前交付。然而房屋逾期交付後,銷售人員聲稱買房時簽了《購房承諾書》,說趙先生等購房者無權主張補償。直到此時趙先生才知道,當初簽署的一堆合同裡夾帶了這份承諾書。在趙先生拿到的承諾書中,第十七條寫明:“如本承諾書與買賣合同正文約定不一緻的,以承諾書為準。”

在購房合同中,約定逾期交付兩個月内地産商需對購房者進行購房款每天萬分之一的經濟補償,逾期兩個月以上,補償為萬分之三,購房者有權主張退房。但購房承諾書則寫明,逾期兩個月交房,開發商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逾期兩個月以上才需要按購房款每日萬分之一進行補償,并取消了逾期兩個月以上可申請退房的權益。

此外購房合同中明确,因購房者原因導緻解約的,購房者需承擔合同價款3%的賠償金,而在承諾書中,賠償金被提高到了房款的20%,并約定開發商還有繼續追償的權利。承諾書中甚至約定,即便房屋存在質量瑕疵、臨時水電等,購房者也不能拒絕收房。合同正本第25條明确:“補充協議不得含有減輕或者免除本合同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的條款,不得含有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内容的條款。”但在承諾書中則以購房者名義明确:這段内容(上述協議第25條)對雙方不适用。

湖南樓盤質量問題處理結果(有質量問題也不能拒收)3

△承諾書中明确:房屋存在質量瑕疵,也不因此拒絕接受該房屋

“這裡面的很多内容都太過分了,越看越讓人生氣。”趙先生稱,購房合同中夾帶不平等協議,就是處心積慮地規避自身責任,加重購房者的責任。如今,這份承諾書成了趙先生和其他購房者維權的攔路虎。

樓盤稱所有文件都公示過

購房者不可能不知情

“按照常州商品房買賣管理規定,2021年2月之前,很多内容是可以直接在補充協議裡體現的。後面簽訂補充約定也是可以的。”針對趙先生等人反映的情況,光語花園項目一名工作人員告訴現代快報記者,該項目在銷售過程中确實讓購房者簽訂了承諾書,但具體情況和購房者反映的有些出入。這名工作人員稱,房屋買賣涉及的所有文件都是在售樓處進行公開公示,簽訂相關文件時,銷售人員不但會提醒購房者所要簽訂文件的具體名稱,同時也會提醒購房者認真仔細地閱讀條款,“不可能不知道這份承諾書的存在。”

既然買房時都做了提醒,為何購房人卻說不知情?對此,上述工作人員表示,出現這種情況主要跟市場行情有關。“房價看漲時,消費者買房時可能沒有詳細閱讀簽署的相關文件,隻要買到房就行。如果房價是上漲的,可能就沒有人出來說了。”該工作人員稱,盡管簽訂承諾書是雙方自願的,但事情發生以後,他們已配合監管部門對承諾書内容做了調整,“主要是把購房者認為不對等的條款改一改,把和地方管理規定相沖突的地方進行調整。”

據悉,光語花園項目已經将修訂好的承諾書在售樓處進行公示,同時向監管部門承諾,新舊購房客戶都按照新版的承諾書來執行。

監管部門已責令整改

并對項目實施精準管控

9月19日,現代快報記者從金壇區住建局采訪獲悉,位于常州金壇區境内的光語花園小區是萬達地産開發建設的項目,規劃1300多戶,按照建設進度,一期住宅本應今年6月30日交付。後來新房逾期交付,不少購房者在向開發商讨要說法的同時就将這一情況反映給了金壇區住建局。

“我們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并會同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調查處理。”金壇區住建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光語花園項目讓購房者簽署的承諾書中,确實有内容和現行的行業規定相沖突。發現這一情況後,他們也第一時間責令開發商整改并出具了限期整改通知書,同時暫停了該項目的網簽等。

“我們前後跑了好多次,要求他們修訂承諾書内容。以後要是再簽承諾書就以新版本為準。”上述工作人員稱,他們還要求開發商告知已簽訂承諾書的業主,可以簽訂新的承諾書,将老承諾書作廢,新承諾書在售樓處進行公示。談起承諾書中與購房協議相違背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該工作人員表示,這已經超出了他們的職責範圍,具體要由司法機關來判定。

據了解,金壇區住建局已對該項目實施精準管控,加強預售資金監管,确保全額進入監管賬戶,另一方面實行預售資金備案核查制。同時要求開發企業制訂延期交付應對處置方案,盡快交出一個讓業主住得安心、舒心、放心的小區。

若業主确實不知情

律師稱可申請撤銷承諾書

盡管當地的監管部門已經介入處理,但讓趙先生等人擔心的是,承諾書裡面的内容究竟有沒有法律效力、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之外要求業主簽署承諾書是否合規。對此,江蘇柏金律師事務所律師柏雲告訴現代快報記者,相關法律法規沒有限定地産商不能要求業主簽署承諾書。不過,柏雲律師介紹,《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據此,柏雲認為,如果趙先生有證據證明在購房協議以及所謂的“承諾書”簽署過程中,開發商存在欺詐行為,存在重大誤解,或者說簽署的内容不是趙先生真實意思表示,則趙先生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請撤銷承諾書。

此外,據柏雲介紹,《民法典》明确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正常情況下,簽署協議雙方各持有一份承諾書。如果趙先生所講述的情況是真實的,簽署時開發商沒有将簽字的“承諾書”給趙先生一份,開發商就存在不誠信行為。柏雲表示,提醒廣大市民在簽署購房合同時,一定要對自己簽字的内容認真仔細地看一遍,以防出現對自己不利的情形。

記者獲悉,已有購房者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起訴訟。

來源:現代快報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