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金錢,美色的欲望是一種執,那麼對宗教,修行的過度追求是否是一種執呢?
每個修行之人的形态不一樣:
有人溫文爾雅,平易近人,對他人的誤解诽謗一笑而過
有人真實,覺知,明淨之心,客觀對待人事物
有人咄咄逼人,攻擊意見相左之人
有人恪守宗教禮儀,注重形式缛節而丢了初心
實修者的品質可以參考《修行在路上》這篇文章
二、“執”呈現的信念
那麼執在我們的思維方式上的表現往往包含着:非黑即白,絕對化,以偏概全等,這些屬于心理咨詢合理情緒療法中認知歪曲。
比如:
1. 你不喜歡我就是讨厭我;我唱歌不好聽等同于難聽;欲望少等同于不該努力想賺錢
事實上,讨厭,不喜歡,喜歡,愛是不同的情緒狀态,不喜歡不等同于讨厭。
欲望少不等同于這個人無需注重身心靈平衡
2. 他一點也不關心我,他不愛我了。
事實上,真的一點都沒有嗎,還是我們更多看到的是那些沒有滿足自己期待的細節
3. 我真的是個失敗的人。
事實上,你真的失敗嗎,你從小到大有沒有成功過的事情呢
4. 我會不會像以前一樣糟糕啊
事實上,現在的你和過去的你是不一樣的,之前發生的負面事情不代表會延續
三、感情中的“執”
下面我們通俗的去展現“執”
在物質至上,凡事求效率講速度的今天,純粹的情感是可遇不可求的美好:對感情專一,執着。
婚姻潔癖:即對婚姻的過分執念,追求完美有時候也會給我們帶來困擾。一段婚姻,因對方的一次失誤或犯錯而給兩個人的感情貼上不可挽回的标簽,即便自己長時間陷入低沉,悲傷的心境中,仍然會不太恰當的方式面對婚姻,似乎隻有這兩種可以選擇的方式:不這樣隻能那樣。事實上,我們的選擇不止兩種。
小朋友會犯錯,我們成年人呢,懲罰力度随着犯錯的大小改變,成年人犯錯後會面對法律制裁,社會道德等壓力。但這些并不表示我們成年人被剝奪了犯錯的權利,成年人有權利犯錯,也有權利去面對自己犯的錯,有權利去認知,調整改變自己犯的錯。隻是,我們是否願意給對方犯錯後面對,反思調整的機會。我們是否願意陪着他(她)一起去看看究竟這件事情背後的真相是什麼:并不是所有的出軌都意味着婚姻的終結。
“他出軌等同于他不愛我了”:他出軌是否等同于他以前不愛你,是否等同于未來他不愛你,是什麼讓兩個彼此心在一起的人出現了目前的情況,喜新厭舊雖是本能而婚姻本身需要兩個人共同去維系,他出軌了我們是否沒有一絲責任呢,感情靠的是共性和吸引,我們與對方的頻率是否一緻,我們在婚姻裡做了什麼,是否洗衣做飯這樣的單一思維模式下付出便等同于對家庭的付出呢。
我們往往陷入完美之中:這塊玉有了裂痕便不完美。
什麼是完美,完美是每一次遇挫後的勇敢:知道出軌事實之後勇敢的收拾自己的情緒開始面對該事情本身,完美是每一次遇挫後的理智:我每天按照社會世俗标準裡的模式為家庭付出是他渴望的嗎,我與他之間交流哪裡出現了問題,他的需求和我的需求是否能達成平衡;完美是每一次遇挫後的升華:能調和的感情,我們可以共同面對該事件,當不能調和時我們也能坦然的選擇離開一段不适合的婚姻。
對感情執着不等同于對情感潔癖的執念,這有本質區别。
四、“執”在肉身可視,可聽下的情況常表現為
1. 固執,我的觀念永遠是對的,神聖不可動搖。
2. 昏沉,永遠似睡非睡,注意力無法集中
3. 自動化思維:即思維不加選擇,快速:“你别太把自己當回事情”聽成“你罵我算幾根蔥”
4. 容易陷入易怒,煩躁,低沉等不良情緒中等
5. 受集體潛意識影響較深:對男性生殖器的自負感: “陰莖自戀”
在不覺知的狀态集體潛意識對人類的影響難以察覺到
6. 非常傳統,受社會道德約束過多者
7. 常常懷有偏見:地域偏見,種族偏見,性别偏見等
五、 如何怎麼減少“執”
1. 保持懷疑,謙遜并開放的态度:海納百川有容乃大
2. 時刻保持覺知:“覺知你所覺知的對象并覺知你的覺知”(廖閱鵬老師 催眠課程内容)
3. 多閱讀多思考
4. 面對挫折時接納并理智尋求社會支持力量
5. 多與智者交
6. 多行善
7. 少辯解:二元對立的世界,什麼是真相,我們争辯的目的是什麼?
8. 不強求不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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