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提升18分新規?問大家兩個問題1、駕駛證已經被記分了,有辦法減免嗎?,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駕駛證提升18分新規?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問大家兩個問題
1、駕駛證已經被記分了,有辦法減免嗎?
2、一個記分周期内分不夠了,還有辦法補回來嗎?
答案是:
有辦法!
通過“學法減分”就可以!
公安部于今年印發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工作規範》,河南省交警總隊在總結借鑒試點省市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在我省分批推廣接受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改革措施。
河南推行“學法減分”時間表
根據方案,我省分三批推廣實施該政策。具體為:
2020年12月底前,鶴壁、平頂山開展推廣應用工作。
2021年1月底前,開封、安陽、新鄉、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濟源開展推廣應用工作。
2021年2月底前,鄭州、洛陽、焦作、南陽、商丘、信陽、周口、駐馬店開展推廣應用工作。
參加“學法減分”需要哪些條件?
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都可以申請參加“學法減分”。但需要在駕駛證核發地進行申請,并按照其最高準駕車型參加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怎樣申請學法減分”?
根據公安部印發的《工作規範》,符合條件的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可以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
接受教育的方式有,網上學習考試和現場學習考試,考試内容包含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勸導、交通安全宣傳等。機動車駕駛人按規定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後,符合減免記分條件的,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累計最高免6分。
抵減記分條件的三種情形:網上學習(累計滿30分鐘為一次)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現場學習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2分;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一次減免1分。
當前,我省試點地方主要是推廣線上學習,即在“交管12123"APP上的“學法減分”模塊進行。此種學習在時間上更加自由,可以随時随地進行。我省公安交管部門将積極探索其他兩種學習模式,争取學習方式的多樣化。
劃重點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學法減分:
1
在本記分周期内,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2
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3
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内,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或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号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号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4
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内,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5
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6
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
7
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參加網上學習考試的内容主要是什麼?難度如何?
我省“學法減分”網上學習的主要内容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視頻類,另一部分是文檔類。學習内容主要是交通安全常識、文明交通知識、交通事故案例等,這些課件會根據駕駛人的準駕車型、違法行為、減分情況等精準推送,不斷提升學習的針對性、時效性。
考試的内容是從公安部交管局題庫中随機抽取,每次考試抽取20道,未答、答錯3題及以上的,考試不合格。24小時内可申請補考,補考最多兩次。
網上“學法減分”具體怎麼操作?
第一步:提出申請
1.進入“交管12123”APP,進入“學法減分”模塊;2.進入申請頁面;3.閱讀須知(要仔細看須知);4.提交申請。
第二步:開始學習
1.前往學習;2.實人認證(需要本人學習);3.學習視頻和文檔(需要學滿30分鐘);4.提交學習。
第三步:網上考試
1.前往考試;2.進入系統答題;3.實人認證(一定要本人考試);4.考試結束(答對18道題以上才算過關)。
關于“學法減分”
小夥伴們是否還有許多疑問?
提問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Q:
參加學法減分有次數限制嗎?
A:
沒有次數限制。但是,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減免記分分值達到6分後将不能繼續參加學法減分。
Q:
可以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嗎?
A:
不可以。申請學法減分,必須在當前記分周期内有記分,且沒有上述7種不能申請學法減分的情形。在當前記分周期内沒有記分的,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
Q:
每個記分周期可以減6分,是否可以理解為每個記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A:
不是。“駕駛證的記分提高到18分”是對“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改革措施的誤讀。減免記分是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計記分分值中扣減,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時作不記分處理,更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不能将“每個記分周期可以減6分”理解為将記分周期内的滿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Q:
完成一次學習後,任何時間均可申請參加考試嗎?
A:
不可以。必須在完成學習之日起7個工作日内申請參加考試。
Q:
用手機學習或考試的時候接打電話,會影響學習或考試嗎?
A:
會影響。如果用手機學習和考試的過程中因接打電話或其他原因切換出當前界面,學習或考試将會被中斷。
Q:
還有哪些情況會導緻學習或考試不通過呢?
A:
以下情形也将導緻學習、考試不通過:
◆随機抓拍時未采集到人像的;
◆人臉識别比對未通過的;
◆實人認證未通過的;
◆從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考試無關活動情形的。
Q:
對學習考試審核結果不通過有異議的如何處理?
A:
在收到審核結果後24小時内申請複核。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内複核完畢,并告知複核結果。
Q:
在學法減分過程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将會面臨什麼樣的後果?
A:
◆本次學法減分無效;
◆ 3個記分周期内,公安交管部門不再受理其學法減分申請;
◆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Q:
申請學法減分期間,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是否可以繼續申請學法減分?
A:
不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内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雖然學法減分福利好
但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駕駛
才是正确的出行方式!
綜合/平頂山發布暢通平頂山 汝州交警
來源: 平安平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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