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經》記載着許多美麗的神話,關于精衛的記載是這樣的:長着茂密柘樹的鸠發山中,有一種形體像烏鴉,頭上有花斑,白嘴巴,紅爪子的鳥名叫精衛。它的叫聲,就是名字的讀音。
精衛名叫女娃,本是炎帝的小女兒。她因到東海遊玩時,不小心被淹死了。她死了以後不甘心,于是就變成了精衛鳥,一天又一天地叼石頭,想把淹死自己的海給填平。大海怎麼能被石頭填平,所以精衛最後也沒能成功。
精衛填海書面上的解釋,是指立志必報深仇大恨。
她為什麼填補大海?報複嗎?那就算填平了大海,她也回不來了。希望别的人不再重蹈她的悲劇嗎?為一隻鳥而填海有必要麼?
愚公移山感動了天帝,命神人移走了太行王屋二山,然而四海相連能填滿嗎?一系列的疑問叢生。甚至有不少人呼籲将這個故事移出課本,以免誤導孩子:自己犯了錯,卻将責任推到不相幹的人身上,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反省自己。
《山海經》
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中,就認為《山海經》是古代的巫書,當然有曆史的局限性,但也不必用今人的價值觀去衡量。
那麼精衛填海,今天還有意義嗎?不妨讓陶淵明來作答。他一生酷愛自由,反抗精神是其詩重要的主題,有讀山海經十三首,其十為:
精衛銜微木,将以填滄海。
刑天舞幹戚,猛志固常在。
同物既無慮,化去不複悔。
徒設在昔心,良辰讵可待。
《山海經》
這首詩贊歎神話故事中的精衛、刑天,即是此精神的體現。“刑天舞幹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傳神之筆。
《山海經·北山經》雲:“發鸠之山……有鳥焉,其狀如烏,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衛,其鳴自。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遊于東海,溺而不返,故為精衛。常銜西山之木石,以堙于東海。”
炎帝的女兒在東海遊泳,溺水而亡,就與東海結了仇。“精衛銜微木,将以填滄海。”起筆二句,概括了精衛的神話故事,極為簡練、傳神。
在陶淵明看來,精衛不過為一小鳥,為複溺死之仇,竟口銜微木要填平東海。精衛之志則大矣。精衛是神鳥會永遠活下去,也将永遠被困于這場悲劇中。
“徒設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則将此精神悲劇化,使之倍加深沉。歎惋精衛、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複仇雪恨之時機,終未能等待得到。
陶淵明此詩稱歎精衛、刑天之事,取其雖死無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加以贊揚,這并不是無所寄托的。
盡管在《山海經》的神話世界裡,精衛、刑天的複仇願望未能如願以償。然而誇父追日,明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悲壯,令人贊歎。
如刑天為複斷首之仇,揮舞斧盾,誓與天帝血戰到底,尤可貴者,其勇猛淩厲之志,本是始終存在而不可磨滅的。其中的反抗精神,卻并非是無價值的。
山西平順阱底村人,以愚公移山精神,修出的"挂壁公路”。
所以這種精神作為中國先民,勇敢堅韌的品格之體現加以贊揚,應該是有積極的現實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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