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換種方式來了解“甲亢”。
患者女性,33歲,“停經33周,怕熱多汗3周”就診。平時月經規則,經量正常,現停經33周,超聲核實孕周與停經周數相符。無陰道流血、腹痛,但食欲旺盛,偶有腹瀉,排尿正常。既往健康,首次妊娠。
面對這類情況,我們一般會考慮妊娠期代謝亢進有關,也不除外妊娠期甲狀腺功能亢進(簡稱妊娠期甲亢)的可能性。也許可能伴有心悸、體重增長緩慢甚至下降、手震顫、煩躁易怒等甲亢相關症狀。
甲亢對妊娠期的影響
輕症或治療能控制的甲亢病例,通常對妊娠影響不大。重症或經治療不能控制的甲亢病例,由于甲狀腺激素分泌過多,抑制腺垂體分泌促性腺激素,容易引起流産和早産。
甲亢患者代謝亢進,不能為胎兒提供足夠營養,引起胎兒甲狀腺功能減退和甲狀腺腫。有些治療甲亢的藥物對胎兒有緻畸風險。
輔助檢查
妊娠期血清TSH<0.1mIU/L,提示存在甲亢,應當進一步測定FT4、TT3、TRAb和TPOAb檢查,禁忌131I攝取率和放射性核素掃描檢查。禁忌做131I治療。
① 臨床甲亢(或稱顯性甲亢):血清TSH<0.1mU/L,FT4超過妊娠特異參考值上限,排除妊娠甲亢綜合征後,甲亢診斷可以成立。
② 亞臨床甲亢:TSH低于正常下限,而FT4水平正常。需要注意的是,有一類罕見的T3型甲亢表現為TSH降低、FT4正常、FT3顯著升高。患者有明确的臨床表現而FT4正常時,需要進一步檢測FT3明确診斷。
③ 妊娠甲亢綜合征:指在妊娠前半期出現的短暫性甲狀腺功能亢進,表現為FT4或總T4水平升高伴TSH受抑或無法檢出,其發生是由于妊娠時hCG升高所緻,可能與妊娠劇吐有關。
妊娠期甲亢用藥
首選用藥:妊娠早期優先選擇丙硫氧嘧啶(PTU);妊娠中晚期優先選擇甲巯咪唑(MMI)。初始用量PTU400mg/d,病情減輕或穩定後(一般 4~6 周)應逐漸減量至初始劑量的 25%,不可驟然停藥。
妊娠期監護
用藥期間每2-4周檢測一次FT4數值。注意宮高、腹圍增長,每1-2個月進行胎兒超聲檢查,監測胎兒大小的同時注意胎兒甲狀腺改變。
圍分娩期的處理
妊娠期甲亢患者,如果經過有效治療後病情控制良好,可于妊娠37-38周入院監護,如無産科手術指征,應盡量經陰道分娩。無論何種分娩方式,均預防感染、并發症的發生,産後出血和甲狀腺危象。
甲亢患者哺乳
部分甲亢患者産後有病情加重傾向,需要繼續用藥。考慮丙硫氧嘧啶PTU肝髒毒性,甲巯咪唑(MMI)是哺乳期首選藥物。通常MMI20-30mg/d或PTU300mg/d是安全劑量。但産後哺乳應注意服藥時間,服藥後4小時再哺乳。如能定期檢查嬰兒甲狀腺功能則為更理想。
最後叨唠一句,妊娠期甲亢治療在産科治療監測随訪,也需要内分泌科共同随訪治療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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