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賬簿的登記
(一)登記賬簿的基本要求
例:2018年8月6日用銀行存款償還前欠乙公司貨款30 000元。
借:應付賬款——乙公司 30 000
貸:銀行存款 30 000
貸方科目: 銀行存款2018年8月6日 付字第1号
會計賬簿的登記要求
1.登記會計賬簿時,應将會計憑證的日期、編号、業務内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記入賬内,做到數字準确、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迹工整。
2.登記完畢後,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蓋章,并注明已經登賬的符号,即在記賬憑證上所設的專門欄目中注明“√”或在“過賬”欄内注明賬簿的頁數,表示已經記賬,以免發生重記或漏記。
3.賬簿中書寫的文字或數字上面要留有适當的空格,不要寫滿格,一般應占格距的1/2。如果發生登記錯誤,能方便進行更正,同時也方便查賬工作。
4.登記賬簿要用藍黑墨水筆或者碳素墨水筆書寫,不得用圓珠筆(銀行的複寫賬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
下列情況,可以用紅色墨水記賬:
①按照紅字沖賬的記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
②在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
③在三欄式賬戶的餘額欄前,如未印明餘額方向的,在餘額欄内登記負數餘額。
5.各種賬簿必須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果發生跳行、隔頁,應當将空行、空頁劃線注銷,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并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蓋章。對各種賬簿的賬頁不得任意抽換和撕毀,以防舞弊。
6.凡需要結出餘額的賬戶,結出餘額後,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内寫明“借”或者“貸”等字樣。沒有餘額的賬戶,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寫“平”字,并在餘額欄内用“0”表示。庫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餘額。
7.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及餘額,寫在本頁最後一行和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内,并在摘要欄内注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也可以将本頁合計數及金額隻寫在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内,并在摘要欄内注明“承前頁”字樣。
①對須要結計本月發生額的賬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為自本月初起至本頁末止的發生額合計數;
②對須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賬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為自本年初起至本頁末止的累計數;
③對既不須要結計本月發生額,也不須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賬戶,可以隻将每頁末的餘額結轉次頁。
【小知識】
《會計法》第十五條規定:“會計賬薄登記,必須以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使用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會計賬簿的登記、更正,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總賬和明細賬應當定期打印,發生收款和付款業務的,當天必須打印出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庫存現金核對無誤;打印的會計賬簿必須連續編号,經審核無誤後裝訂成冊,并由記賬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字或蓋章。
(二)總賬、明細賬的登記
1.總賬的登記方法
①總賬可以直接根據各種記賬憑證逐筆進行登記;
②可以将各種記賬憑證彙總編制成科目彙總表登記;
③可以将各種記賬憑證彙總編制成彙總記賬憑證登記;
④還可以根據多欄式日記賬登記。
2.各種明細賬的登記方法
①明細賬登記的依據主要為原始憑證或記賬憑證;
②既可逐筆登記經濟業務,也可定期彙總登記。
a.固定資産、債權、債務等明細賬應逐日逐筆登記;
b.庫存商品、原材料、産成品收發明細賬以及收入、費用明細賬可以逐筆登記,也可以定期彙總登記。
總賬和明細賬的平行登記
1.定義:
所謂平行登記,就是對發生的每項涉及明細核算的經濟業務,都要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在總賬和所屬明細賬中獨立地、互不依賴地進行登記,一方面要在有關的總賬中進行登記,另一方面要在其所屬的明細賬中進行登記。如果同時涉及幾個明細賬,則應在相關的幾個明細賬中進行登記。平行登記應具備以下要點:
2.要點:
①同時登記。
對于每項涉及明細核算的經濟業務,都應在同一會計期間内,分别登入總賬和所屬的明細賬。
②同向登記。
同向登記即登入總賬和所屬明細賬的方向必須相同。如果在總賬賬戶中記借方,則在其所屬明細賬中也應記借方;如果在總賬賬戶中記貸方,則在其所屬明細賬中也應記貸方。
③等額登記。
等額登記即記入總賬與所屬明細賬的金額應當相等。如果同時涉及總賬所屬的幾個明細賬,則記入總賬的金額與其所屬的幾個明細賬的金額之和應當相等。總賬和明細賬平行登記方法可産生如下
等式:
某一總賬賬戶期初餘額 = 所屬明細賬期初餘額合計
某一總賬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 = 所屬明細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
某一總賬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 = 所屬明細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
某一總賬賬戶期末餘額 = 所屬明細賬期末餘額合計
3.平行登記的作用:
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可以利用這種相等關系來檢查總賬和明細賬記錄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例7-1】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4年4月份“原材料”“應付賬款”和“應交稅費”三個總分類賬戶和所屬各明細分類賬戶的月初餘額如下:
編制會計分錄:
借:生産成本——A産品 94 800
——B産品 28 200
制造費用 3 000
管理費用 4 800
貸: 原材料一一甲材料 49 800
——乙材料 81 000
②6日,繳納本期增值稅14 000元,消費稅8 000元。
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4 000
——應交消費稅 8 000
貸:銀行存款 22 000
③8日,向長江公司購入甲材料5 000千克,每千克60元,買價共計300 000元,運雜費5 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51 000元,運雜費
5 000元已經用現金支付,貨款和稅金尚未支付。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在途物資——甲材料 305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1 000
貸:應付賬款——長江公司 351 000
庫存現金 5 000
④10日,上述材料經驗收無誤,入庫。編制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一一甲材料 305 000
貸:在途物資——甲材料 305 000
⑤13日,企業向光明公司購入下列材料:甲材料6 000千克,每千克60元;乙材料3 000千克,每千克80元,兩種材料的運雜費9 000元(其中甲材料負擔6 000元,乙材料負擔3 000元),貨款和運雜費共計609 000元 ,增值稅進項稅額102 000元 ,已通過銀行存款支付了9 000元運雜費,餘款暫欠。編制會計分錄:
借:在途物資一一甲材料 366 000
一一乙材料 243 000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02 000
貸:銀行存款 9 000
應付賬款——光明公司 702 000
⑥18日上項材料經驗收後,符合質量要求,入庫。
編制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一一甲材料 366 000
一一乙材料 243 000
貸:在途物資——甲材料 366 000
——乙材料 243 000
⑦20日,支付前欠光明公司貨款702 000元。
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一一光明公司 702 000
貸:銀行存款 702 000
⑧22日,企業向朝陽公司銷售一批A産品2 000件 ,每件價格600元,增值稅銷項稅額204 000元 ,款項已經收到。編制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1 404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産品 1 2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04 000
⑨30日,計算本月銷售B産品的消費稅6 000元。編制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6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6 000
根據上述資料,采用平行登記的方法登記“原材料”“應付賬款”和“應交稅費”總賬及所屬明細賬。
(1)将月初餘額分别記入“原材料”“應付賬款”和“應交稅費”三個總賬及所屬各明細賬。
(2)根據上列會計分錄按平行登記方法登記“原材料”“應付賬款”和“應交稅費”三個總賬及其所屬的明細賬,并分别計算本期發生額和期末餘額。登賬結果分别如表7-18—表7-26所示。
(3)核對總賬和明細賬。
為了檢查賬戶記錄是否正确,在根據平行登記的方法登記總賬及其所屬的各明細賬之後,還應對總賬和明細賬登記的結果進行核對。核對總賬與其所屬明細賬的發生額和餘額是否相等,以便及時發現和更正錯賬,保證賬簿記錄正确性。
①總賬和明細賬的核對通過編制明細賬試算表進行。明細賬試算表根據明細賬的記錄編制。
②具體有兩種格式:一種是金額式試算表;一種是數量金額式試算表。
③在上例中,“應付賬款”“應交稅費”總賬和其所屬明細賬的核對采用金額式試算表格式。
④“原材料”總賬和其所屬明細賬的核對采用數量金額式試算表格式。
某一總賬賬戶期初餘額=所屬明細賬期初餘額合計
某一總賬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所屬明細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
某一總賬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所屬明細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
某一總賬賬戶期末餘額=所屬明細賬期末餘額合計
根據資料編制的試算表,如表7-27—表7-29所示。
以上表中數據表明,總分類賬戶與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登記結果相等。如果有關數據不符,則說明記賬出現了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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