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見證取樣和送檢
是指在建設單位或工程監理單位人員的見證下,由施工單位的現場人員對工程中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和材料在現場取樣,并送至經過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資質認可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其計量認證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取樣人員:由施工單位委托
見證人員: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委托
2.常用建築材料
水泥、建築鋼材、集料、普通混凝土、砌築砂漿、砌牆磚與砌塊、建築防水材料、瀝青及瀝青混合料、道路工程用無機結合料、建築節能材料
第一章 水泥
一、依據标準
1.《通用矽酸鹽水泥》GB175-2007
2.《砌築水泥》GB/T3183-2003
3.《白色矽酸鹽水泥》GB/T2015-2005
4.《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15
5.《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3-2011
6.《建築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1-2011
7.《水泥取樣方法》GB12573-2008
8.《水泥标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GB/T1346-2011
9.《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GB/T17671-1999
二、概述
水泥是指加水拌和成塑性漿體後,能膠結砂、石等适當材料并能在空氣和水中硬化的粉狀水硬性膠凝材料。
按組成一般分為六類:矽酸鹽水泥系列、鋁酸鹽水泥系列、硫鋁酸鹽水泥系列,鐵鋁酸鹽水泥系列、氟鋁酸鹽水泥系列和其他水泥系列。
按用途與性能,一般分為三大類:通用水泥、專用水泥、特性水泥。
一般土木建築工程通常采用的水泥,稱為通用矽酸水泥。
1.通用矽酸鹽水泥
1.1定義
以矽酸鹽水泥熟料和适量的石膏,及規定的混合
材料制成的水硬性膠凝材料。
1.2分類
矽酸鹽水泥(P·Ⅰ 、 P·Ⅱ)
普通矽酸鹽水泥( P·O )
複合矽酸鹽水泥( P·C )
礦渣矽酸鹽水泥( P·S·A、 P·S·B )
火山灰質矽酸鹽水泥( P·P )
粉煤灰矽酸鹽水泥( P·F )
1.3強度等級
1.3.1矽酸鹽水泥分為(P·Ⅰ 、 P·Ⅱ)
42.5、42.5R、52.5、52.5R、62.5 、62.5R
1.3.2普通矽酸鹽水泥(P·O)
42.5、 42.5R、 52.5、 52.5R
1.3.3複合矽酸鹽水泥(P·C)
32.5R、42.5、42.5R、 52.5、 52.5R
2.砌築水泥
2.1定義
凡由一種或一種以上的水泥混合材料,加入适量矽酸鹽水泥熟料和石膏,經磨細制成的和易性較好的水硬性膠凝材料,稱為砌築水泥,代号M。
2.2用途
主要用于砌築砂漿和抹面砂漿、墊層混凝土等。不應用于結構混凝土。
2.3強度檢測
7d和28d抗壓強度及抗折強度
2.4強度等級
砌築水泥分為12.5和22.5兩個強度等級。
三、檢驗項目
通用矽酸鹽水泥:
安定性
膠砂強度
3天、28天
凝結時間
初凝時間、終凝時間
四、取樣方法及要求
1.取樣要求:
(1)同一廠家、同一品種、同一代号、同一強度等級、同一批号且連續進場的水泥,為一個取樣單位。
(2)對同一個取樣單位,
袋裝水泥不超過200t為一批,
散裝水泥不超過500t為一批,
每批抽樣數量不應少于一次。
每個批(次)水泥取樣的重量應不少于12kg。
3.取樣方法
(1)取樣可使用取樣管、槽型灌狀取樣器,也可使用符合要求的自制器具,
(2)取樣應有代表性,可連續取,亦可從20個以上不同部位等量取樣,
(3)袋裝水泥應從随機選取的20袋中由表至内等量抽取,散裝水泥應在20個不同部位連續等量抽取。
4.樣品存放
抽取的水泥應混勻後放置在幹燥潔淨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送檢或留存。
第二章 建築鋼材
一、依據标準
1.《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15
2.《鋼筋混凝土用鋼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GB1499.1-2008
3.《鋼筋混凝土用鋼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1499.2-2007
4.《碳素結構鋼》GB/T700-2006
5.《鋼筋混凝土用鋼材試驗方法》GB/T28900-2012
6.《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107-2010
7.《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2012
8.《鋼筋焊接接頭試驗方法标準》JGJ27-2014
二、概況
鋼是以鐵為主要元素,并含有其他元素,且含碳量一般在2%以下的材料。
鋼材的種類:
一般可分為闆、管、型、絲四大類
混凝土和預應力混凝土用的鋼材主要有:
盤條、鋼筋、鋼絲、鋼絞線等
三、檢驗項目
1.鋼筋原材
熱軋帶肋:屈服強度、拉伸強度、伸長率、彎曲、重量偏差、 尺寸偏差
注:鋼筋帶“E”(如HRB400E) 代表抗震鋼筋,強屈比、超強比、最大力下總伸長率
熱軋光圓:屈服強度、拉伸強度、伸長率、彎曲、重量偏差、 尺寸偏差
注:盤圓條鋼筋調直宜采用機械、冷拉方法,禁止采用冷拔方法
碳素結構鋼:拉伸、彎曲
冷軋帶肋:拉伸、重量偏差、(CRB550)彎曲、(CRB650及以上)反複彎曲
2.鋼筋焊接件
閃光對焊接頭:拉伸、彎曲
電渣壓力焊接頭:拉伸
電弧焊接頭:拉伸
氣壓焊接頭:
豎向:拉伸
橫向:拉伸、彎曲
電阻點焊接頭:抗剪、拉伸
預埋件埋弧壓力焊:拉伸
3.鋼筋機械連接
帶肋鋼筋套筒擠壓連接
鋼筋錐螺紋接頭
鋼筋直螺紋接頭
機械連接接頭: 拉伸
四、取樣方法及要求
1.鋼筋原材
鋼筋進場時,應按國家現行相關标準的規定抽取試件作屈服強度、抗拉強度、伸長率、彎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檢驗。
(a)取樣批量和數量
熱軋帶肋(光圓)鋼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爐罐号、同一規格的鋼筋組成,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每批應抽取至少5根鋼筋。
碳素結構鋼: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爐号、同一質量等級、同一品種、同一尺寸、同一交貨狀态的鋼材組成,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每批應抽取至少2根鋼筋。
(b)取樣要求
每組試樣應分别從不同鋼筋上截取(若從鋼筋頭部截取試樣,一般先截掉不少于500mm長度,然後在取樣),每支長度不小于500mm,通常宜截取520mm-550mm。
表面紮上牌号标志的帶肋鋼筋,取樣時宜截取帶有标志部分的鋼筋試樣。
2.成型鋼筋
成型鋼筋進場時,應抽取試件做屈服強度、抗拉強度、伸長率和重量偏差檢驗。
同一廠家、同一類型、同一鋼筋來源的成型鋼筋,不超過30t為一批。
當僅對成型鋼筋進行重量偏差及尺寸偏差檢驗時, 每批中每種鋼筋牌号、規格均應至少抽取1個試件,總數不應少于3個。
盤卷鋼筋調直後應進行力學性能和重量偏差檢驗。同一設備加工的同一牌号、同一規格的調直鋼筋,重量不大于30t為一批,每批見證抽取3個試件,先對3個試件進行重量偏差檢驗,再取其中2個試件進行力學性能檢驗。
GB50204-2015
5.2.3 對按一、二、三級抗震等級設計的框架和斜撐構件(含梯段)中的縱向受力普通鋼筋應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HRBF500E鋼筋,其強度和最大力下總伸長率因符合下列規定:
1、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應小于1.25;
2、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标準值的比值不應大于1.30;
3、最大力下總伸長率不應小于9%
3.鋼筋焊接件
在鋼筋工程焊接開工之前,參與該項工程施焊的焊工必須進行現場條件下的焊接工藝試驗,應經試驗合格後,方準于焊接生産。
(a)取樣批量及數量
鋼筋閃光對焊接頭:
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個焊工完成的300個同牌号,同直徑鋼筋焊接接頭應作為一批。當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頭數量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計計算;累計仍不足300個接頭時,應按一批計算;
每批接頭中随機切取6個接頭,其中3個做拉伸試驗,3個做彎曲試驗。異徑鋼筋接頭可隻做拉伸試驗。
試樣長度應根據所使用的設備确定,通常取450mm-550mm。
鋼筋電弧焊接頭
在現澆混凝土結構中,應以300個同牌号鋼筋、同形式接頭作為一批;
在房屋結構中,應以不超過連續二樓層中300個同牌号鋼筋、同形式接頭作為一批;
每批随機切取3個接頭,做拉伸試驗;
在裝配式結構中,可按生産條件制作模拟試件,每批3個,做拉伸試驗。
試樣長度應根據所使用的設備确定,通常取450mm-550mm。
鋼筋電渣壓力焊接頭
在現澆混凝土結構中,應以300個同牌号鋼筋接頭作為一批;
在房屋結構中,應在不超過連續二樓層中300個同牌号鋼筋接頭作為一批;當不足300個接頭時,仍作為一批;
每批随機切取3個接頭試件做拉伸試驗;
試樣長度應根據所使用的設備确定,通常取450mm-550mm。
鋼筋氣壓焊接頭
在現澆混凝土結構中,應以300個同牌号鋼筋接頭作為一批;
在房屋結構中,應在不超過連續二樓層中300個同牌号鋼筋接頭作為一批;當不足300個接頭時,仍作為一批;
在柱、牆的豎向鋼筋連接中,應從每批接頭中随機切取3個接頭做拉伸試驗;在梁、闆的水平鋼筋連接中應另切取3個接頭做彎曲試驗;
在同一批中,異徑鋼筋接頭可隻做拉伸試驗。
試樣長度應根據所使用的設備确定,通常取450mm-550mm。
鋼筋機械連接
在鋼筋連接工程開始之前及施工過程中,應對每批進場鋼筋進行接頭工藝檢驗。
鋼筋機械連接按檢驗批進行檢驗,同一施工條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級、同形式、同規格接頭,以500個作為一個驗收批進行驗收,不足500個也作為一個驗收批。
在工程結構中随機截取3個接頭做抗拉強度試驗。
試樣長度應根據所使用的設備确定,通常取450mm-550mm。
第三章 建築用砂、石
一、依據标準
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标準及檢驗方法》 JGJ52-2006
2.《建築用砂》GB/T14684-2011
3.《建築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二、概述
集料是混凝土或砂漿的主要組成材料之一,在混凝土及砂漿中起骨架作用及填充作用。
粒徑在5.00mm以下的岩石顆粒稱為細集料,俗稱砂;
粒徑在5.00mm以上的岩石顆粒稱為粗集料,俗稱石子;
天然砂按其産源不同,可分為河砂、海砂、山砂。
人工砂 :岩石經除土開采、機械破碎、篩分而成的,公稱粒徑小于5.00mm的岩石顆粒。
三、檢驗項目
1.砂檢驗項目:
砂的篩分析、含泥量、泥塊含量、含水率、吸水率、堅固性、有害物質含量、堿活性、氯離子含量、石粉含量(人工砂或混合砂)、總壓碎值指标(人工砂) 、貝殼含量(海砂);密度(表觀密度、緊密密度和堆積密度)。
2.石子檢驗項目:
碎石或卵石的篩分析、含泥量、泥塊含量、針片狀顆粒含量、強度(抗壓強度、壓碎值指标)、堅固性、含水量、有害物質含量、堿活性等。
第四章 混凝土
一、依據标準
1.《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15
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55-2011
3.《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标準》 GB/T50080- 2002
4.《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标準》GB/T50081-2002
5.《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标準》 GB/T50082-2009
6.《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12
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标準》GB/T50107-2010
8.《混凝土質量控制标準》GB50164-2011
二.概述
由膠凝材料、粗細集料(普通砂、石)和水配制成的拌合物,經過一定時間硬化而成的人造石材即稱為普通混凝土,簡稱混凝土。其幹密度為2000kg/m³-2800kg/m³。
根據工程的用途及施工方法的需要,也可在混凝土中加入各種外加劑調節和改善混凝土性能,成為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如抗滲混凝土、抗凍混凝土、高強混凝土、泵送混凝土等
三.檢測項目
立方體抗壓強度、抗折強度、抗滲(P6=S6)、塌落度
四、取樣方法和要求
1.取樣的頻率和組數
結構混凝土抗壓強度試件,對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樣與試件留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建築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強度試件
① 建築地面工程每一層(或檢驗批)至少制備一組;
②層(或檢驗批)面積不足1000㎡制備一組,超過1000㎡時,每增加1000㎡增加一組;
③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的散水、明溝、踏步、坡道的水泥混凝土強度試塊,每150延米至少制備一組;
④當改變配合比時,應制備相應組數的試件。
人防工程混凝土強度試件
①口部、防護密閉段應各制備一組試塊;
②每澆築100m³混凝土應制備一組試塊;
③變更水泥品種或混凝土配合比時,應分别制備試塊。
防水混凝土抗滲試件
連續澆築混凝土每500m³應制備1組标準養護抗滲試件,每項工程不得少于2組。
2、試件的尺寸及數量
①普通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試件
試件為立方體
标準試件:150mm×150mm×150mm
非标準試件:100mm×100mm×100mm 、200mm×200mm×200mm
數量為每組各3塊
特殊情況下,可采用圓柱體試件
标準試件: φ150mm×300mm
非标準試件:φ100mm×200mm 、φ200mm×400mm
骨料最大粒(mm) |
試模尺寸(mm) |
31.5 |
100×100×100 |
40 |
150×150×150 |
63 |
200×200×200 |
②普通混凝土抗折強度試件
試件為棱柱體
标準試件:150mm×150mm×550mm
非标準試件:100mm×100mm×400mm
數量為每組各三塊
③普通混凝土抗滲性能試驗試件
試件為圓台體
試件尺寸:175mm×185mm×150mm
上口内部直徑175mm
下口内部直徑185mm
高度 150mm
數量為每組6塊
3.試件的制作和養護
混凝土試件的制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混凝土試件制作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4.試件的養護
第五章 建築砂漿
一.依據标準
1.《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3-2011
2.《砌體結構設計規範》GB50003-2011
3.《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08-2011
4.《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9-2010
5.《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11
6.《砌築砂漿配合比設計規程》JGJ/T98-2010
7.《預拌砂漿》JG/T230-2007
8《建築砂漿基本性能試驗方法标準》JGJ/T70-2009
二、概述
砂漿是由膠凝材料水泥、細骨料、水以及根據性能确定的其他摻加料按适當比例配合而成、拌制并經硬化而成的工程材料。
用于砌築磚、石及各種砌塊的砂漿稱為砌築砂漿。
建築砂漿可分為施工現場拌制的砂漿和由專業生産廠家生産的預拌砂漿。
三、檢測項目
強度等級
稠度
四、取樣方法及要求
1.取樣頻率及組數
①砌築砂漿強度試件:每一檢驗批且不超過250m³砌體用量的,按類型及強度等級不同,每台攪拌機應至少取樣1組;驗收批的預拌砂漿及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專用砂漿,抽檢可為3組。
②建築地面工程砂漿面層強度試件:每一層(或檢驗批)建築地面工程至少1組;當每一層(或檢驗批)建築地面工程面積大于1000㎡時,每增加1000㎡應增加1組試塊,小于1000㎡按1000㎡計算;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的散水、明溝、踏步、坡道的水泥砂漿強度試塊,每150延米至少1組。
③預拌砂漿試件,每車采集試件1組
2.砂漿強度試件的尺寸及數量
試件為立方體
試件尺寸為:70.7mm×70.7mm×70.7mm
試件數量:每組各三塊
3.拌合物取樣及試樣拌制
砂漿拌合物的取樣
①施工中取樣進行砂漿試驗時,應從施工現場的砂漿攪拌機出料口随機取樣,至少從三個不同部位提取,所取試樣的數量不少于試驗所需用量的4倍;
②預拌砂漿試樣的采集應随機從同一運輸車中抽取,且在卸料過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間采取,每個試驗取樣數量應大于檢驗所需用量的2倍,且不宜少于0.01m³;
③砂漿拌合物取樣後,應盡快進行試驗,現場取來的試樣,在試驗前應經人工再翻拌,以保證其質量均勻;
④從取樣完畢到開始進行各項性能試驗,不宜超過15min;
砂漿試塊的制備
①應用黃油等密封材料塗抹試模的外接縫,試模内壁塗刷薄層機油或脫模劑,将拌制好的砂漿一次性裝滿試模,根據稠度選擇成型方法,當稠度≥50mm時采用人工振搗成型,當稠度<50mm時采用振動台振實成型。
②人工振搗:應采用直徑10mm、長350mm的鋼棒,端部應磨圓。用搗棒均勻地由邊緣向中心按螺旋方式插搗25次,插搗過程中如砂漿沉落低于試模口,應随時添加砂漿,可用油灰刀插搗數次,并用手将試模一邊擡高5mm~10mm各振動5次,使砂漿高出試模頂面6mm~8mm。待表面水分稍幹後,将高出試模部分的砂漿沿試模頂面刮去并抹平。
③機械振動:将砂漿一次裝滿試模,放置到振動台上,振動時試模不得跳動,振動5~10秒或持續到表面出漿為止,不得過振,待表面水分稍幹後,将高出試模部分的砂漿沿試模頂面刮去并抹平。
4.試件的養護
①試件制作後應在室溫為(20±5)℃的環境下靜置(24±2)h,當氣溫較低時,可适當延長時間,但不應超過兩晝夜,然後對試件進行編号、拆模;
②試件拆模後應立即放入溫度為(20±2)℃,相對濕度為90%以上的标準養護室中養護,養護期間,試樣彼此間隔不小于10mm,混合砂漿試件上面應覆蓋,以防止有水滴在試件上。
第六章 砌牆磚與砌塊
一、依據标準
1.《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3-2011
2.《燒結普通磚》GB5101-2003
3.《燒結多孔磚和多孔砌塊》GB13544-2011
4.《燒結空心磚和空心砌塊》GB/T13545-2014
5.《粉煤灰磚》JC/T239-2014
6.《混凝土實心磚》GB/T21144-2007
7.《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GB/T15229-2011
8.《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GB11968-2006
9.《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GB/T8239-2014
10.《混凝土多孔磚》JC943-2004
11.《蒸壓灰砂磚》GB11945-1999
二、概述
砌牆磚(砌塊)是指以粘土、砂、灰工業廢料或其它地方資源為主要原料,以不同工藝制造的,用于承重和非承重牆體的牆磚(砌塊);砌築磚(砌塊)分為燒結磚(砌塊)和非燒結磚(砌塊)兩種。
燒結磚(砌塊):燒結普通磚、燒結多孔磚(砌塊)、燒結空心磚(砌塊);
非燒結磚(砌塊):混凝土磚、混凝土砌塊、蒸壓灰砂磚、粉煤灰磚、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等;
三、檢驗項目
四、取樣方法及要求
1.燒結普通磚、燒結多孔磚和多孔砌塊、燒結空心磚和空心砌塊:
每一生産廠家,按原材料及配比相同、強度等級相同的3.5~15萬塊為一批,不足3.5萬塊按一批計;每批随機抽取15塊試樣,其中10塊做抗壓強度試驗,5塊做石灰爆裂試驗。
2.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以同一種原材料配制成的相同外觀質量等級、強度等級和同一生産工藝的10000塊為一批,不足10000塊亦按一批,每批抽取5塊做抗壓強度試驗。
3.粉煤灰磚:按強度等級,每10萬塊為一批,不足10萬塊按一批計,每批随機抽取10塊進行抗壓強度和抗折強度檢驗;
4.蒸壓灰砂磚:同類型的灰砂磚每10萬塊為一批,不足10萬塊按一批計,每批随機抽取10塊進行抗壓強度和抗折強度檢驗;
5.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同品種、同規格、同等級的砌塊,以10000塊為一批,不足10000塊亦按一批,從外觀與尺寸偏差檢驗合格的砌塊中,随機抽取6塊砌塊制作試件,對每塊砌塊切割成100mm*100mm*100mm的試件,在每塊試件上應标明發氣方向,其中幹密度檢驗3組9塊,抗壓強度檢驗3組9塊。
五、砌牆磚和砌塊的強度等級
1.燒結普通磚及粉煤灰磚:MU30、MU25、MU20、MU15、MU10五個強度等級
2.燒結多孔磚和多孔砌塊:MU30、MU25、MU20、MU15、MU10五個強度等級
3.燒結空心磚和空心砌塊:MU10.0、MU7.5、MU5.0、MU3.5四個強度等級
4.蒸壓灰砂磚: MU25、MU20、MU15、MU10四個強度等級
5.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非承重):MU5.0、MU7.5、MU10.0三個強度等級
6.混凝土實心磚: MU40、 MU35、MU30、MU25、MU20、MU15六個強度等級
第七章 混凝土外加劑
一、依據标準
1.《混凝土外加劑》GB8076-2008
2.《混凝土膨脹劑》GB23439-2009
3.《混凝土防凍劑》JC475-2004
4.《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範》GB50119-2013
二、概述
1.混凝土外加劑是指在混凝土拌合過程中按要求摻入的,能改善混凝土性能的材料,一般摻量不超過水泥重量的5%。
2. 混凝土外加劑主要有:高性能減水劑、高效減水劑、普通減水劑、引氣減水劑、泵送劑、早強劑、緩凝劑、引氣劑、防水劑、防凍劑、膨脹劑、速凝劑等。
三、檢驗項目
1.外加劑
四、取樣方法及要求
1.取樣批次
(1)外加劑
摻量大于等于1%同品種的外加劑每100噸為1批次,摻量小于1% 的外加劑每50噸為1批次。
(2)泵送劑、防水劑
廠家年産500噸以上的,每50噸為1批次;年産500噸以下的,每30噸為1批次。
(3)防凍劑
同一品種,每50噸為1批次。不足50t也可作為一批計。
(4)膨脹劑
廠家日産量200噸以上的,以不超過200噸為1批次;不足200噸時,應以不超過日産量為1批次。
2.取樣量
外加劑、防水劑每批次取樣不小于0.2噸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劑量。
防凍劑為0.15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劑量,可從20個以上不同部位等量取樣。
膨脹劑從20個以上不同部位等量取樣,總量不少于10kg。
速凝劑從16個不同點取樣總量不少于4kg。
第八章 粉煤灰
一、依據标準
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1596-2005
2.《粉煤灰混凝土應用技術規程》GB/T50146-2014
二、概述
1.粉煤灰是在高溫下形成的玻璃态的物質,在進入低溫區後,這些熔融狀态的玻璃體因表面強力作用呈現為不同顆粒形态組成。
2.粉煤灰按煤種分為F類和C類,
3.拌制混凝土和砂漿用粉煤灰分為三個等級:
Ⅰ 級、Ⅱ級、Ⅲ級
三、檢測項目
1.細度
2.需水量比
3.燒失量
4.含水量
5.三氧化硫
6.遊離氧化鈣
7.安定性
8.強度活性指數
四、取樣方法和要求
1.取樣頻率
以連續供應的200t相同等級、相同種類的粉煤灰為一取樣單位,不足200t亦作為一個取樣批次,粉煤灰質量按幹灰(含水量小于1% )的質量計算。
2.取樣方法和數量
取樣應有代表性,可連續取,也可從10個以上不同部位等量取樣。
總量至少3kg。
第九章 粒化高爐礦渣粉
一、依據标準
1.《粒化高爐礦渣》GB/T203-2008
2.《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爐礦渣粉》 GB/T18046-2008
二、概況
粒化高爐礦渣粉(簡稱礦渣粉)是指經幹燥、粉磨(或添加少量石膏一起粉磨)達到适當細度且符合相應活性指數的粉體。
礦渣粉具有促使混凝土“高性能化”、“高強化”、“耐久性”等優良性能,可廣泛用于大型混凝土基礎工程、高層建築、飛機跑道、地下隧道、水處理工程、水電站基礎工程及牆體材料等。
三、檢測項目
1.密度
2.比表面積
3.活性指數
4.流動度比
5.含水量
6.三氧化硫
7.氯離子
8.燒失量
9.玻璃體含量
10.放射性
四、取樣方法和要求
1.礦渣粉出廠前按照同級别進行編号和取樣,每一編号為一個取樣單位。礦渣粉出廠編号按礦渣粉單線年生産能力規定為:
60×104t以上的,不超過2000t為一編号;
30×104t~ 60×104t ,不超過1000t為一編号;
10×104t~ 30×104t ,不超過600t為一編号;
10×104t以下的,不超過200t為一編号;
2.取樣應有代表性,可連續取樣,也可以在20個以上部位取等量樣品,總量至少20kg。
3.試樣應混合均勻,按四分法縮取出試驗所需要量大一倍的試樣。
第十章 建築防水材料
一、依據标準
1.《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07-2012
2.《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08-2011
3.《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GB18242-2008
4.《塑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GB18243-2008
5.《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片材》GB18173.1-2012
6.《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2部分:止水帶》GB18173.2-2014
7.《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遇水膨脹橡膠》 GB18173.3-2014
8.《聚氨酯防水塗料》GB/T19250-2013
9.《聚合物水泥防水塗料》GB/T23445-2009
10.《水泥基結晶滲透型防水材料》GB18445-2012
11.《自粘聚合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GB23441-2009*
二、概述
防止雨水、地下水、工業和民用的排水、腐蝕性液體以及空氣中的濕氣等浸入建築物材料統稱防水材料。
防水材料品種繁多,按其主要原材料不同,分為4類:瀝青類防水卷材、膠塑料類防水材料、水泥類防水材料、金屬類防水材料
按其性能一般可分為2類:剛性防水材料和柔性防水材料
三、檢驗項目
1.防水卷材
①瀝青防水卷材(包括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塑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拉力、最大拉力時延伸率、耐熱度、低溫柔度、不透水性
②高分子防水卷材(包括硫化橡膠類、非硫化橡膠類、樹脂類):拉伸強度、扯斷伸長率、低溫彎折、不透水性
2.防水塗料
①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塗料:固體含量、耐熱度、柔性、不透水性、延伸率
②合成高分子防水塗料:固體含量、拉伸強度、斷裂延伸率、不透水性、柔性
③聚合物水泥防水塗料:拉伸強度、斷裂伸長率、低溫柔性、粘結強度、不透水性、抗滲性
④水泥基滲透結晶性防水塗料:抗折強度、抗壓強度、濕基面粘結強度、抗滲性能
3.高分子防水材料止水帶:拉伸強度、扯斷伸長率、撕裂強度
4.高分子防水材料遇水膨脹橡膠:拉伸強度、扯斷伸長、體積膨脹率
四、取樣方法及要求
進入施工現場的防水卷材需進行規格尺寸和外觀質量檢驗,同一品種、牌号、規格的卷材,抽驗數量為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
1.瀝青、高聚物改性瀝青、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以同一類型、同一規格10000㎡為一批,不足10000㎡亦可作為一批。
每卷裁取在距端部至少500mm處取3m長的試樣封紮,送檢做物理性能檢測。
2.高聚物改性瀝青、合成高分子和無機防水塗料:
以同一類型10t為一批,不足10t亦可作為一批,
在每批産品中随機抽取兩組樣品,一組用于檢驗,另一組樣品封存備用;每組至少5kg。
3.水泥基結晶滲透型防水塗料:
連續生産,同一配料工藝條件制得的同一類型産品50t為一批,不足50t亦按一批計;每批産品随機抽樣,抽取10kg樣品,充分混勻;取樣後,将樣品一分為二,一份檢驗,一份留樣備用。
4.有機防水塗料:
同一規格、品種、牌号的有機防水塗料, 5t為一批,不足5t亦按一批計;取樣數量為2kg。
5.止水帶和遇水膨脹橡膠:
以每月同标記的産量為一批抽檢,抽取送檢樣品1.5m(去掉頭部100mm後取樣)
6.瀝青防水卷材存儲環境溫度不得高于45℃,卷材取樣後送檢途中不得折疊。
第十一章 預應力鋼絞線
一、依據标準
1.《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GB/T5224-2014
2.《鋼及鋼産品交貨一般技術要求》GB/T17505-1998
3.《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15
二、檢驗項目
拉伸試驗
三、取樣方法和要求
每批鋼絞線由同一牌号、同一規格、同一生産工藝撚制的産品組成,每批質量不大于60t。
第十二章 預應力筋用錨具、夾具和連接器
一、依據标準
1.《預應力筋用錨具、夾具和連接器》GB/T14370-2007
2.《預應力筋用錨具、夾具和連接器應用技術規程》JGJ85-2010
3. 《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GB/T5224-2014
4.《公路橋梁預應力鋼絞線用錨具、夾具和連接器》JT/T329-2010
二、檢驗項目
1.錨夾具産品外觀檢查
2.錨夾具産品硬度檢驗
三、取樣方法和要求
預應力筋用錨具、夾具和連接器進場複檢時,每個組批不得超過2000件(套);
對硬度有要求的零件按熱處理爐裝爐量的3%抽樣進行硬度檢驗;
第十三章 瀝青及瀝青混合料
一、依據标準
1.《建築石油瀝青》GB/T494-2010
2.《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JTG F40-2004
3.《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細則》JTG F20-2015
4.《公路工程瀝青及瀝青混合料試驗規程》 JTG E20-2011
5.《瀝青路面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092-96
二、概述
瀝青是一種有機膠凝材料,常溫下呈黑色或黑褐色的固體。石油瀝青是石油(原油)經蒸餾提煉出各種輕質油及潤滑油以後的殘留物,再經加工而得的産品。
我國石油瀝青産品有:道路瀝青類、建築瀝青類、普通瀝青類、專用瀝青類等。
瀝青材料與級配合适的礦物料拌合均勻,經鋪築、成型後制成瀝青混凝土、瀝青砂漿、瀝青膠等統稱瀝青混合料。礦物材料包括粗集料、細集料和填料,統稱礦料,其中粗集料系指粒徑大于2.5mm的礦料,細集料系指粒徑0.075~2.5mm的礦料,填料系指粒徑小于0.075mm的礦料。
三、檢驗項目
1.瀝青:
針入度、延度、軟化點、閃點
2.瀝青混合料:
礦料級配、瀝青含量、穩定度、流值、空隙率、 飽和度、最大理論密度、壓實度
四、取樣方法及要求
1.瀝青取樣方法及數量
①從罐車取樣:
有取樣閥的,待流出至少4kg或4L後在取樣,
僅有放樣閥,放出一半瀝青時再取樣,
從頂蓋處取樣時,需在中部取。
②在裝料或卸料過程中取樣:要按照時間間隔均勻的取至少3個規定數量樣品然後将這些樣品充分混合後取規定數量樣品。
③從桶、袋、箱裝或散裝整塊中取樣時:應在表面以下及容器側面以内至少5cm出采取。
④以同一批出廠、并且類别、牌号相同的瀝青作為一個取樣單位,從不同部位(均勻分布)取數量大緻相等的潔淨試樣混合均勻,進行瀝青常規檢驗的取樣數量為:粘稠瀝青或固體瀝青不少于4.0kg,液體瀝青不少于1L,瀝青乳液不少于4L。
⑤當原材料發生變更時,必須對其重新取樣檢驗。
2.瀝青混合料取樣方法及數量
①在道路施工現場取樣:應在攤鋪後未碾壓前,攤鋪寬度兩側的1/2~1/3處取樣,每攤鋪一車料取樣一次,連續三車取樣後,混合均勻按四分法取樣至足夠數量。
②在瀝青混合料運料車上取料:取樣時,宜在汽車裝料一半後,分别從不同方向的3個不同高度取樣,然後混在一起拌合均勻,取出20kg。
3.取樣頻率及數量:
①取樣頻率為每2000㎡取一組試樣。
②取樣數量由試驗目的決定,宜不少于試驗用量的2倍,一般情況下馬歇爾試驗最少試驗數量為12kg,取樣數量應為20kg。
③根據實測參數确定增加取樣量。
第十四章 道路工程用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
一、依據标準
1.《公路工程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試驗規程》JTG E51-2009
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15
二、概述
在粉碎的或原狀松散的土中摻入一定量的無機結合料(包括水泥、石灰或工業廢渣等)和水,經拌和得到的混合料在壓實、養生後,其抗壓強度符合要求的材料稱為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
粉碎的或原狀松散的土按照土中單個顆粒(指碎石、礫石、砂和土顆粒)的粒徑的大小和組成,将土分成細粒土、中粒土、粗粒土。
三、檢驗項目
1.原材料檢驗項目:石灰鈣鎂含量、水泥物理性能、粉煤灰燒失量和細度、粗集料顆粒級配、壓碎值、針片狀顆粒含量、細集料顆粒級配等
2.無機結合料檢驗項目:無側限抗壓強度、配合比設計、化學曲線、擊實曲線、含水率、石灰劑量、壓實度等。
四、取樣方法及要求
1.水泥(略)
2.粉煤灰
3.石灰
①生石灰:
a.堆場倉庫、車(船)取樣:在堆場倉庫、車(船)的對角線或四分線上對稱或均勻的選取12個取樣點,用尖頭鋼鍬抽取表層100mm下或底層100mm上的點樣,每個點取樣數量不少于2000g。取得的點樣經過破碎、過20mm的圓孔篩後,立即裝入密閉、防潮的容器中。取樣點内如有最大尺寸大于150mm的大塊,應将砸碎,取能代表大塊質量的部分碎塊。
b.輸送帶或料倉儲料口取樣:用取樣鏟從一批流動的生石灰中,有規律地、間隔取12個份樣,每一份樣不少于2000g,取得的份樣經過破碎、過20mm的圓孔篩後,立即裝入密閉、防潮的容器中。取樣點内如有最大尺寸大于150mm的大塊,應将砸碎,取能代表大塊質量的部分碎塊。
c.石灰窯出料口取樣:根據石灰窯出料口的卸料方式按a或b取樣法進行取樣。
②生石灰粉或消石灰粉
a袋裝取樣法,采用袋裝取樣管抽取份樣:從每批袋裝的生石灰粉或消石灰粉中随機抽取10袋(袋應完好無損),将取樣管從袋口斜插到袋内适當深度,取出一管芯石灰;每袋取樣量不少于5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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