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從思想引領、規範參與招生、把關學位論文質量、構建和諧師生關系等8個方面對研究生導師行為劃定“紅線”。
凡違反準則者,輕則限招、停招,甚至取消導師資格,重則清出教師隊伍。
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
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肩負着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長期以來,廣大導師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立德修身、嚴謹治學、潛心育人,為研究生教育事業發展和創新型國家建設作出了突出貢獻。為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規範指導行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新時代優秀導師,在《教育部關于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教研〔2018〕1号)、《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基礎上,制定以下準則。
一、堅持正确思想引領。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模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強化對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研究生樹立正确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使命感、責任感,既做學業導師又做人生導師。不得有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黨和國家形象、背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言行。
二、科學公正參與招生。在參與招生宣傳、命題閱卷、複試錄取等工作中,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公平公正,科學選才。認真完成研究生考試命題、複試、錄取等各環節工作,确保錄取研究生的政治素養和業務水平。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有可能損害考試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動。
三、精心盡力投入指導。根據社會需求、培養條件和指導能力,合理調整自身指導研究生數量,确保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提供指導,及時督促指導研究生完成課程學習、科學研究、專業實習實踐和學位論文寫作等任務;采用多種培養方式,激發研究生創新活力。不得對研究生的學業進程及面臨的學業問題疏于監督和指導。
四、正确履行指導職責。遵循研究生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導研究生學習、科研與實習實踐活動;綜合開題、中期考核等關鍵節點考核情況,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議。不得要求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不得違規随意拖延研究生畢業時間。
五、嚴格遵守學術規範。秉持科學精神,堅持嚴謹治學,帶頭維護學術尊嚴和科研誠信;以身作則,強化研究生學術規範訓練,尊重他人勞動成果,杜絕學術不端行為,對與研究生聯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擔相應責任。不得有違反學術規範、損害研究生學術科研權益等行為。
六、把關學位論文質量。加強培養過程管理,按照培養方案和時間節點要求,指導研究生做好論文選題、開題、研究及撰寫等工作;嚴格執行學位授予要求,對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嚴格把關。不得将不符合學術規範和質量要求的學位論文提交評審和答辯。
七、嚴格經費使用管理。鼓勵研究生積極參與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和學術交流,按規定為研究生提供相應經費支持,确保研究生正當權益。不得以研究生名義虛報、冒領、挪用、侵占科研經費或其他費用。
八、構建和諧師生關系。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人文關懷,關注研究生學業、就業壓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師生互動機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與研究生發生不正當關系。
違反者輕則減招、停招
重則将清理教師隊伍
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提到,長期以來,廣大研究生導師立德修身、嚴謹治學、潛心育人,為國家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也有個别導師指導精力投入不足、指導方式方法不科學、質量把關不嚴,甚至出現師德師風失範問題,造成了很壞影響。
負責人表示,《準則》是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的基本規範,下一步,将指導各地各培養單位将《準則》真正貫徹落實到研究生招生培養全過程,結合已有制度規範和本單位實際,強化崗位聘任、績效考核等環節的審核把關,讓廣大導師有規可循,有據可依。
對違反準則的導師,培養單位要依據《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視具體情況采取約談、限招、停招、取消導師資格直至清除出教師隊伍等處理措施。
教育部将把導師履行準則的情況納入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和“雙一流”監測指标體系中,對導師違反《準則》造成不良影響的,将嚴格限制招生計劃、限制申請新增學位授權,情節嚴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關學科的學位授權。
編輯 | 熙妹 校對 | 木堯 審核 | 關關
來源 |教育部官網、中國日報
往
期
閱
讀
➤四川大學法學院清退28名研究生
➤教育部公示,21所新高校來了
➤四川召回多批口罩!趕緊自查
➤史上最難回答的27個問題!太漲知識了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