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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洩露後有多可怕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0-06 03:05:39

信息洩露後有多可怕?個人信息保護法對敏感個人信息給予特殊保護,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信息洩露後有多可怕?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信息洩露後有多可怕(敏感信息洩露危害大)1

信息洩露後有多可怕

個人信息保護法對敏感個人信息給予特殊保護

如何從紙面到現實

告别個人信息裸奔

□ 本報記者 朱甯甯

11月1日起,備受關注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施行。

網絡信息時代,個人信息保護領域亂象叢生,一些企業、機構甚至個人随意收集、違法獲取、過度使用、非法買賣個人信息,侵擾人民群衆生活安甯、危害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和财産安全。個人信息保護成為廣大人民群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出台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也成為近年來社會各界最為強烈的立法呼聲。如何保護好個人信息、如何構築強有力的法律威懾、如何有效遏制違法違規侵害個人信息權益的行為,是立法亟待解決的問題。經過三次審議,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個人信息保護法。

作為個人信息保護領域的基礎性專門法律,個人信息保護法與民法典、數據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共同編織成一張個人信息保護網。值得一提的是,在全社會個人信息安全意識逐步提高的大背景下,廣大人民群衆對個人信息保護雖然一直保持較高的關注熱情,但也普遍缺乏相關的科學知識和法律知識。個人信息保護法真正從紙面的法律條文變為手中維權的利器,并非一蹴而就。

區分敏感與非敏感信息

對于普通民衆來說,哪些個人信息受個人信息保護法的保護,尤其是哪些個人信息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護,無疑是最應該弄明白的問題。

個人信息保護法的一大亮點,是首次在法律上将個人信息區分為敏感與非敏感,采取概括加列舉的定義方式,将“敏感個人信息”界定為“一旦洩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導緻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産安全受到危害的個人信息”,同時對敏感個人信息的處理予以專門的、更加嚴格的規範。

按照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生物識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醫療健康、金融賬戶、行蹤軌迹以及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等,被歸類為“敏感”的個人信息。相比其他的個人信息,敏感個人信息将得到更為嚴格的保護。

談及為何要對敏感個人信息提供特殊的法律保護,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程嘯指出,一方面,敏感個人信息與自然人的人格尊嚴、人格自由等基本權利和重大人身财産權益具有極為密切的聯系。無論合法還是非法處理此類信息,都會産生重大風險甚至直接損害。例如,掌握自然人的基因、指紋、聲紋、掌紋、臉部特征等生物識别信息,就可以永久識别特定自然人。如果處理者挖空心思想着如何利用這些信息來謀取利益,那對個人可能會造成何種危險将難以預測和控制。另一方面,網絡信息時代,完全禁止利用個人信息顯然是不可能的,如何劃定保護與合理使用的邊界就成為問題核心。敏感與非敏感的區分有助于更科學地劃定這一邊界。此外,區分并明确列舉敏感個人信息,對于自然人、個人信息處理者以及相關職能部門來說都非常必要。

“這種區分,可以使自然人更充分意識到敏感個人信息的重要性,采取更有效的自我保護行動,更謹慎的行為,一旦發現違法行為及時舉報等,也能夠降低個人信息處理者履行義務的合規成本,提高對處理行為合法性的可預期性。職能部門也可以集中資源進行精準有效的執法活動,提高執法效率。”程嘯說。

敏感信息洩露危害極大

敏感個人信息最核心的特點就是敏感性。

“這種敏感,就是指造成侵害或危害後果上的容易性。”程嘯說,侵害或危害敏感個人信息的後果有兩類,一是人格尊嚴受到侵害。比如,洩露個人的種族、民族、政治觀點、性取向、疾病等個人信息,或者非法使用這些個人信息,會使個人遭受歧視或受到不公正的對待,這就是對人格尊嚴的侵害。二是自然人的人身、财産安全受到危害。比如,洩露了個人的行蹤軌迹,被不法分子知悉而導緻受害人被殺害;洩露銀行賬戶信息導緻銀行的資金被竊取等。

尤為值得關注的是,人臉識别作為敏感個人信息的一種,一旦洩露容易對個人的人身和财産安全造成極大危害,還可能威脅公共安全,因此對其收集和使用一直廣受關注。

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在公共場所安裝圖像采集、個人身份識别設備,應當為維護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并設置顯著的提示标識。所收集的個人圖像、身份識别信息隻能用于維護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個人單獨同意的除外。

據悉,目前,就公共場所安裝圖像采集、個人身份識别設備,除了反恐怖主義法之外,尚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僅有少數地方政府制定了政府規章,例如,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的《陝西省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等。但這些地方政府規章頒布的年代較早,已不适應現實要求。

鑒于此,程嘯建議,個人信息保護法落地之後,應當盡快從頂層設計層面完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系統的相關法律法規,更好協調公共安全的維護與個人信息的保護。

主動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那麼,作為個人信息的權利人,該怎樣做才能有效地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尤其是敏感信息呢?中消協近日專門給出5個“提醒”:

要積極學習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包括了解個人信息和敏感個人信息的處理規則、自身所享有的權利、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承擔的義務以及個人信息權益受到侵害時的救濟方式等。

要養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習慣。除了要仔細閱讀隐私協議等條款外,還要考量處理個人信息理由的充分性和提供個人信息的必要性,隻在确屬必要的情況下才提供個人信息或者進行授權。

要對自己授權或者提供的個人信息進行持續跟蹤。不同意繼續處理自己的個人信息時,要積極行使“撤回同意”權利,要求對方停止處理或及時删除其個人信息。

要注意銷毀帶有個人信息的單據和資料,防止因随意丢棄、使用不當等造成個人信息洩露。如妥善處理未脫敏的快遞單據等帶有個人信息的單據和資料,使用完後應及時銷毀,或是塗抹掉關鍵信息後再丢棄;一些帶有個人敏感信息的電子數據,如證件照片等,建議用完即删或者采用加密方式進行存儲。

要主動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當自身個人信息權益受到侵害或者發現存在違法處理個人信息行為時,要主動進行投訴、舉報,提供案件線索和相關憑證,維護合法權益。

存量個人信息何去何從

伴随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落地,還有一個問題值得關注,那就是存量個人信息該何去何從。

所謂存量個人信息,是指個人信息處理者在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前已經收集、存儲的各類個人信息。其中,一些個人信息處理者可能會以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收集、存儲了大量的包含敏感個人信息在内的個人信息。

由于個人信息處理行為具有持續性,個人信息保護法施行後,實踐中這些個人信息還可能被繼續利用。“對于這種處理行為應當及時地進行法律規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新寶指出,由于目前還缺乏清晰的法律政策指引,完善對存量個人信息的合法合規治理是個人信息保護法落地後亟待解決的問題。

在張新寶看來,對于存量個人信息的處理,如果存在違法違規情形,其行為的性質應當如何認定需要作出司法政策上的決斷。他主張,應當以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實施之日作為時間節點,區分實施前與實施後兩種情形分别作出判斷。

張新寶建議出台相關規章或者司法解釋對這一問題作出明确規定。“如果個人信息處理者的處理活動未能達到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的規範化标準,相關職能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或者獲得補充的同意,或者責令其不得進行除存儲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之外的處理。”

來源: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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