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選購食品,通常會查看包裝袋上的生産日期及保質期。可是,不少消費者卻不知道中性筆也有保質期,購買時往往僅靠“賣相”選擇。馬上又到開學季,也到了學生購買中性筆等文具的高峰期,8月22日,消費者張先生希望用自己的親身經曆,提醒其他消費者買中性筆等小小文具也得注意保質期,一旦買上過期文具,可以要求退貨并維權。
買到過期中性筆,工商人員幫顧客退貨
張先生說,前些日子,他在省城解放路一家超市花3.5元購買了一款悠自在牌中性筆。用了兩三天後,他才發現這支筆已超過保質期3個月。他覺得,超市賣這種過期的中性筆,很不負責任。
中性筆有保質期,好多顧客不清楚
随後,記者随機到省城幾家超市進行了走訪。在美特好超市、永輝超市、家樂福超市等,組合出售的中性筆大多在外包裝背面标有生産日期及保質期。市民相對熟悉的真彩、晨光、得力等品牌中性筆,外包裝背面标注保質期為2年,遠高于中性筆執行标準中規定的一年保質期。不過,散裝出售的中性筆以及用來替換的筆芯則沒有标注保質期。
在美特好超市,記者詢問一位正在買中性筆的消費者:“中性筆有沒有保質期?”他很驚訝:“沒有聽說過,能寫出字就行了。”他說,他是做采購工作的,居然從來沒有關注過中性筆等小小文具的保質期。
記者又随機詢問了不少消費者,大家一緻認為“能寫就行啊”,一般不留意中性筆的保質期。隻有個别受訪者說,曾遇到過中性筆寫不出來字,墨水在管裡分段,“這可能就是過期的筆芯吧。”
但一家文具店老闆劉先生卻說,他知道中性筆、圓珠筆等有保質期。一般來說,保存得當,超過保質期一點,不影響寫字。超保質期太久可能出現油分幹、堵塞筆尖的情況。工業類用品不像食品,沒有多少人關注保質期。
對于過期中性筆,顧客要這樣維權
目前,我國的中性筆生産企業所執行的生産标準為《QB/ T2625-2011中性墨水圓珠筆和筆芯》。該标準規定,中性筆和筆芯銷售包裝上應有産品名稱及商标、生産企業名稱、地址、産品型号、執行标準編号、生産日期(年、月)、保質期、支數等标志。其中,中性筆和筆芯的保質期是自生産日期起1年。單支筆和筆芯可以不标注。
太原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範培龍表示,按照我國《産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産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标識必須真實,并符合下列要求:限期使用的産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标注生産日期和安全使用期(在現實生活中又稱保質期)或失效日期。
範培龍提醒,消費者若買到過期、标識不合格但不影響正常使用的中性筆時,可及時找商家協商調換、退貨。消費者若買到因失效或變質而無法使用的中性筆,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相關規定,商家行為已構成欺詐。消費者可依據新消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要求商家以購買商品價款的三倍進行賠償,賠償金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算。
除了中性筆,還有哪些文具有保質期?
除了中性筆之外,還有哪些文具有保質期?記者為此查閱了一些相關标準。
根據《GB/T 26698-2011考試用鉛筆和塗卡專用筆》國家标準規定,塗卡專用筆應有生産日期和保質期。塗卡專用筆保質期,自生産日期起2年。2B鉛筆保質期也是2年。
不過,并非所有鉛筆都要标注保質期。《GB/T 26704-2011鉛筆》國家标準,未對HB鉛筆和彩色鉛筆的保質期作出要求。
對于圓珠筆和筆芯的保質期,《GB/T26714-2011油墨圓珠筆和筆芯》标準規定為“自生産日期起為2年”。《QB/T 2778-2006熒光筆》标準規定,熒光筆保質期為自生産日期起1年。《QB/T 1745.1-2011自來水筆用墨水》标準規定,墨水保質期為自生産日期起兩年。
除此之外,文教膠棒的保質期一般是18個月。文教膠水的保質期一般是2年。水彩筆的保質期一般是2年。玩具彩泥的保質期一般為3年。油畫棒的保質期,多數品牌标注為5年,隻有部分品牌标注是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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