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社交财經
近日,各大媒體聚焦了一家名為“艾薇裡昂”的微商品牌,不僅曝光其依托明星流量虛假宣傳,還通過設立5級代理模式賺取下線的代理費被質疑涉嫌傳銷。
據公開資料顯示,艾薇裡昂品牌創始人為張芝涵,根據企查查顯示,與張芝涵關聯的企業共兩家,一家為北京艾薇裡昂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艾薇裡昂集團),另一家為廣州投誠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投誠醫藥),兩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都是張芝涵。
那麼,“艾薇裡昂”為何遭衆怒呢?對此,社交财經進行了一番探查。
多款産品涉嫌虛假宣傳
社交财經發現,在艾薇裡昂代理的朋友圈中,艾薇裡昂水潤素顔三部曲套裝(精華水、精華液、精華霜)宣稱具有美白、抗敏、祛斑、提升肌膚免疫力等功效。艾薇裡昂粉潤美肌日夜素顔霜功效則更“強大”,能夠修複抗敏、抗氧化、抗老、提升肌膚免疫力等。
虛假宣傳的問題同樣存在于艾薇裡昂富勒烯素顔水光面膜的宣傳中,代理宣傳該面膜能夠美白、祛斑、消炎等,統統屬于違法宣稱、虛假宣傳。除富勒烯面膜外,艾薇裡昂還宣稱擁有一款醫用冷敷貼,并将其稱為“械字号醫用面膜”。
今年1月,國家藥監督局發布《化妝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費陷阱 》科普文章表示,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醫療器械産品也不能以“面膜”作為其名稱。同時,“妝字号面膜”不能宣稱“醫學護膚品”。
社交财經還注意到,一款名為“艾薇裡昂膠原蛋白蜂王漿面膜”的産品,宣稱不僅能夠補水保濕,還具有美白、淡化細紋、舒緩抗敏、增強免疫力等諸多功效。而在艾薇裡昂的官方公衆号上,卻公然為其打廣告。艾薇裡昂描述稱,“水解膠原補充細胞營養,抑制皺紋産生”“水解蜂皇漿蛋白延緩衰老”“維生素C具有優越的美白祛斑之效”等暗示面膜具備美白、祛斑、抗皺、抗衰老等功效。
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命名規定》等相關規定,美白、祛斑等屬于特殊用途化妝品功效,不得用于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宣傳;而抗敏等屬醫療術語,提升免疫力等屬明示或暗示具有醫療功效,不得用于化妝品宣傳。艾薇裡昂這幾款産品的宣傳顯然違反了相關規定,涉嫌虛假宣傳。
此外,艾薇裡昂旗下的精華霜、精華液、潔面乳、素顔霜、祛痘霜、沐浴泥等多款産品,産品備案信息的備注一欄卻顯示,2019年7月15日和2019年11月7日,國家藥監局分别對投誠醫藥進行了備案後檢查,檢查結果均為:責令整改,原因為:超期三個月,拒絕監督檢查。
此外,北京艾薇裡昂集團有限公司及艾薇裡昂商标持有公司——廣州投誠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發現這兩家公司的經營範圍都不包括銷售醫療器械,也就是說,艾薇裡昂并無銷售醫療器械的相關資質。
賺錢下線利潤的代理模式
據悉,艾薇裡昂通過設立代理門檻級别來推銷産品,艾薇裡昂品牌機制模式分為五個代理層級:VIP天使、美麗顧問、品牌總監、聯合創始人、執行董事。與代理級别對應的是門檻費用,分别為588元、6680元、36800元、96800元和268000元。
據艾薇裡昂的代理稱,如果一次性購買5瓶,價格為260元一瓶;一次性購買10瓶,價格可降至200元一瓶。随後消費者表示隻買一瓶時,該代理則表示可以按照200元的代理價格銷售。
不僅如此,據代理商透漏,雖然官方标價388元一瓶,實際上代理平時都賣260元一瓶。其曾分别以260元、198元,甚至最低130元都有購買過。在銷售的過程中,艾薇裡昂的代理鼓勵消費者成為代理,并以低價拿貨進行誘導,代理稱如果成為代理,拿貨越多價格會更便宜。
值得注意的是在艾薇裡昂代理的朋友圈發布了“漲價公告”,證實了五級代理制度和相關的門檻費用,而僅從公開的層級,艾薇裡昂的分級制度就已經達到了五層,而各級别代理也可以繼續發展人員成為其下線,賺取利潤。
而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屬于傳銷行為。
依托“明星效應”被指造假
據悉,艾薇裡昂品牌創始人張芝涵,是國内青年演員,曾出演多部電影電視劇,代表作有《車在囧途》、《非常綁匪》、《秀色》、《非常交易》等。她是一位從事護膚品行業多年的領軍人物,早年曾在廣州成立廣州投誠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她于2018年7月15日創立艾薇裡昂,開創了明星藝人界轉戰美妝護理業的先河,成為業界傳奇。也是其出衆的戰略跨界意識,讓她一次次的獲得成功。
但是社交财經查詢了《幸福一家》與《北京之戀》兩部電視劇,都沒有搜索到相關的資料信息和影視視頻,僅搜索到了電視劇《情證今生》的相關信息,但在演員列表中,并沒有發現張芝涵的名字。如此說來,創始人演員身份有待考證。
或許因為創始人的知名度不夠,今年2月4日,艾薇裡昂宣稱首位品牌星推官即将來襲,還放出制作好的海報和視頻,列出成龍、鄧超、劉德華、林志玲、霍建華、胡歌、古天樂等多位明星。
3月7日,艾薇裡昂在其官方微信公衆号上宣稱,劉德華和林志玲是艾薇裡昂的品牌星推官,配圖僅為兩位明星的簽名照片,連明星手持産品圖都沒有。
4月26日,艾薇裡昂又宣稱林志玲為其首位明星星推官。但是在林志玲的微博中并沒有任何與艾薇裡昂品牌相關的内容。難道作為品牌星推官,林志玲僅提供了個人照片?
對此,相關娛樂界人士表示:“這年頭,請明星作為品牌代言人已經見怪不怪了,大多數已經具備知名度的品牌邀請明星代言人,一方面是為了品牌的知名度做營銷,另一方面則是利用明星所帶來的粉絲效應帶動産品銷量。但是按照明星代言的市場價格,劉德華與林志玲身價均在千萬級别以上。”
對此,社交财經将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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